附回购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购买方):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的买卖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资源向乙方回购在()年()月()日出售给乙方的坐落于()上述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三、回购期限: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为()年()月()日之前。
四、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内甲方无
法履行回购的,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乙方祝
福房价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按照违约天数每天支付房价总额千
分之五的管理费。违约五日后(即()年()月()日)则视为甲方自
动放弃回购权利,并不得再次主张回购权利。
五、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全款回购的,如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为)的回购过程中由于二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初次办理房产所产生的税费由出卖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在回购期限内回购的,乙方务必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权属的过户手续,直至过户完成。
七、如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前全额还款,乙方若不配合或拒绝甲方回
购,则需按照该栋房产的市面价值的五倍赔偿,并由乙方追究甲方违约
责任,并且由担保方()作为担保代偿。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担保方:
⑵ 附有回购协议的股权在法律上是认定为股权还是认定为债权
原则上应当是股权,而不是债权。因为本质是股权。
⑶ 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这个怎么能算作是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呢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主要解决的是金融资产转移中的被转移金融资产是否应当终止确认,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终止确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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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转移
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按照金融资产转移准则,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
企业在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致使该风险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总体变化相比显得不重大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
这里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但是,当需要通过计算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在计算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波动,并采用适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
通常情况下,通过分析金融资产转移协议中的条款,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出企业是否已经将企业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通过企业与购买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按一定价格向购买方出售了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约定到期日企业再将该金融资产购回,回购价为到期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此时,该项金融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其减值损失由购买方承担,因此可以认定企业已经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同样,企业在金融资产转以后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的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况下),也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⑷ 为什么要禁止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
根据《指引》相关规定,今后可以参与融资回购交易的合格投资者主要为经有专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属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社会公益基金、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个人投资者应当自即日起12个月内了结全部融资回购交易,期间不得增加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余额。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禁止个人资金参与债券回购对市场有一定冲击。
此外,记者还在《指引》中看到,今后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与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托管量的比例不得高于80%。中信证券青岛燕儿岛路营业部投顾杨鹏认为,《指引》明确了投资者准入和标准券使用率、回购杠杆、入库集中度等风控指标要求,构建从投资者、参与机构到交易、结算机构全方位、立体有效的债券回购风险管理体系,对于防范过高的杠杆风险以及低评级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确保交易所债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⑸ 回购协议的业务流程
回购协议是指以有价证券作抵押的短期资金融通,在形式上表现为附有条内件的证券买卖。容
有价证券的持有者在其资金暂时不足时,若不愿放弃手中证券,可用回购协议方式将证券售出,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以保留在一定时期后(如一天)将此部分有价证券按约定价格全部买回的权利,另支付一定的利息。利息的支付或者加在约定价格之内,或者另计。还有一种“逆回购协议”,即贷出资金取得证券的一方承诺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证券,收回贷出资金。
回购协议的期限一般很短,最常见的是隔夜拆借,但也有期限长的。此外,还有一种“连续合同”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回购协议没有固定期限,只在双方都没有表示终止的意图时,合同每天自动展期,直至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⑹ 附回购协议的可以不回购吗,
签订了回购协议,则必须按照回购协议来购回,否则就存在违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