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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是侵权还是违约

发布时间: 2021-03-02 01:25:48

1.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一、从违反义务的性质来区分
从违反义务的性质来看,合同责任是因为违反了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合同义务主要是约定的义务,当然现代合同法呈现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即合同义务来源的多元化,合同义务不仅仅来源于约定的义务还包括法定的义务以及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区分违约和侵权行为所违反的义务的性质时,还应当把握如下几点:
1.确定所违反的义务是属于法定的针对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还是约定的针对特定人注意义务。
2.在确定某一种行为是否违反义务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存在着默示的合同义务以及根据交易关系产生的注意义务。违反这些义务也将构成违约。
3.不能将交易关系中的附随义务扩大到侵权领域。

二、从侵害的对象来区分
从侵害对象的角度来看,违约行为所侵害的是一种相对权即合同债权,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是一种绝对权。
必须看到,侵权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其保障的权益范围逐渐地扩大,不仅仅是权利的保障的范围在扩大,而且侵权法的保护对象也扩张到许多尚未形成权利的利益。由于第三人侵害债权这种制度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已经得到了承认,因此,债权也成为了侵权法的保护对象。这样一来,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界限就变得相对模糊了。据此,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以侵害对象作为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三、根据事先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进行区分
当事人之间是否事先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是区分违约和侵权责任的标准。在一般情况下,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而只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才使得双方发生了损害赔偿之债的关系。侵权人是债务人,受害人是债权人,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对违约行为来说,当事人双方事先必然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因为违约行为的发生是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权利义务为前提的。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在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将这种违反义务的行为归入到违约的范畴。
四、从侵害的后果来区分
违约损害赔偿仅限于财产损失赔偿,而且因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并非都应当由违约方赔偿,只有那些违约方在订约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才应由违约方赔偿。但因为违约造成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一般不应当由合同法提供补救。而侵权损害赔偿,既包括财产损失,也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只要是因为侵权所造成的各种损失,无论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都应当由侵权行为人赔偿。

2. 欺诈还是违约

关于房来屋租赁合同是属于合同源违约,而不是欺诈,你可以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个问题,显然你也没有构成违约责任。首先你和对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无明文规定不允许合伙经营。此外既然对方知道你和合伙人有合伙协议的事实且没有当场提出反对,即可推定对方默示同意此合伙协议成立。所以你没有违约责任。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3. 欺诈消费者行为赔偿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

您好,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判断。如果对您的人身或财产产生侵权,就会产生侵权责任,此时可以是侵权纠纷。同时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一定会产生一个买卖合同,因此一定有一个合同纠纷。
简而言之,一定属于合同纠纷,很多情况下也同时是侵权纠纷。在具体处理时,要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之间选择一个要求赔偿。希望能够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4. 是侵权还是违约,若可以起诉,案由是什么

当事人复可以自由选择,既可制以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

法条链接:《合同法》

1、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有什么区别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均为民事违法行为,区别是:

.违法性不同。

侵权行为是对民事法规的直接违反,而违约行为则是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

.行为主体不同。

侵权行为的主体只要有意识能力即可,不一定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违约行为的主体一般为有行为能力人。

.侵犯的客体范围不同。

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包括债权在内的一切民事权利。而违约行为侵权的客体仅限于合同规定的债权。

6. 欺诈行为根据法律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1、欺诈行为指的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民通司法解释)
(1)在民事上主要指的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欺诈,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其所引发的民事法律责任,一般而言会导致合同被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撤销后就是返还不当得利的后果。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则规定了双倍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广告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等也就这些行业的欺诈作出规定,具体不再赘述,总体而言就是导致合同被撤销而无效,然后欺诈方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不当得利,甚至发生侵权责任;或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如果骗取公私财物较大则会涉嫌构成各类的诈骗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其他给类诈骗,例如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就不在此罗嗦了。大体相似,都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2、非法施针?指的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人打针么?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一般是民事赔偿;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妨害了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隐藏真实身份进行欺诈的行为只是欺诈的一种方式方法而已,根据第1条去认定吧。
(1)比较特殊的比如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2)其他市场上比如冒充大公司招聘人员骗取财物什么的,都是诈骗,只不过是方式方法问题,本质上都属于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

4、暴打他人?
(1)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 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 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 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 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民事赔偿
侵权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接收刑事处罚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232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 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有什么不同

两者规则原则不同,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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