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问题
㈠ 房屋纠纷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 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㈡ 房产纠纷问题
老人可以按自己意愿处置其房产,这情况只能沟通处理,老人确定处置方式可以办理赠予或者遗嘱公证。
㈢ 房产纠纷问题
房产纠纷一般都属于民事纠纷,也有行政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前,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要有所了解,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房产纠纷时,能够沉着冷静应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纠纷类型:
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因违法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法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以违法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法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等,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但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
当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若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若无约定,则依法确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可要求开发商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以致出现规划及竣工验收困难,是造成产权证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基本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十九条中,对开发商不按时办理产权证有明确规定。购买商品房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
【1】资料来源--光明网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4-02/20/content_2908566.htm
【2】资料来源--光明网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6-07/06/content_113924386.htm
㈣ 房产纠纷问题
解决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㈤ 房产纠纷问题
1、如协商不成,按照中国目前的制度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房子物权法定,也就是说房产证是确认产权的唯一依据,如你找到证据证明钱是你掏的,也不必然是你的,有可能把你掏的钱给你,实践中有可能那样操作;因为你的爸爸去世了,所以别的证据严格上说都对抗不了房产证,建议你还是打遗产继承,把握性大一点;
2、如你上法院起诉,几个都放弃继承,就你哥一人没有关系,最后房子归你,但有可能给点补偿钱(房价的5份之一)。如有判决书,即便你哥不配合,法院下个执行函就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㈥ 关于家庭房产纠纷问题
朋友你好!你父亲分房子的时候是在你小的时候,说明当时是已婚状态,也就是说那套房子是你父母结婚后才拥有的,属于婚后财产,父亲各占50%,你父亲把房子给了你的三叔,如果你母亲不知情,交易时不成立的!如果你父亲坚持要把房子给你三叔,他也只能处置他自己那50%,没有权利处置你母亲那部分,如果你三叔不愿意交还房产,可以在法律上申请对你母亲的补偿(由于你母亲并不知情)!你父亲和你三叔补签的协议,同样也不可能生效,因为任何一种房产买卖,如果卖方是已婚状态,必须有配偶的同意出售证明,才能完全生效,哪怕产权证上没有你母亲的名字,结婚证登记日期在房产证登记日期之前就已经足够了。你妈妈不在场的情况下,正规的公证处也不会给他们公正,配偶不在的情况下公证是违法的,剥夺了你母亲对自己50%房产的知情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所以你件事情对你和你母亲很有利,法律现在主要是以产权人的名字为主,你父亲想把名字改成你三叔的是改不了的,改了也不生效,你们可以起诉合同无效,交易无效,公证处也更不能公证,怕担责任,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但是,亲情也很重要,这些年你三叔一家为了这套房子付出的也很多,因为以前的一万五和现在得一万五已经没发比了,你父亲可能更多的考虑的是亲情,我帮很多网友处理过类似问题,希望你们一家坐在一起好好聊聊,你三叔如果不给房子,可以给你们点补偿,自己一家亲属,千万要三思,别把你的父亲急上火了呀!哈哈 理解你的处境,同时祝你好运!希望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