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买卖合同
1.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怎么约定地下室
地下来室一般属于房子的源附属物,没有单独的产权,但会和车库一样标注在房屋的产权证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价款项中,后面有几个可以双方约定的项中去写明地下室编号、单价、面积、总价就可以了,这是可以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的,包括参与按揭。我们楼盘销售这几年一直是这么签的。
可以出售,看地下室当初报规划时的性质,是商业还是地下车库或其他公建配套设施,这很专重要! 办理产权证为好属。但要搞清二点:1、地下室高度。按照有关规定,地下室净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就应该计算建筑面积。2、经过建设局和规划局审批的施工图纸中是否含有地下室。如果已经审批,就是合法的,可以办理产权证。否则,就是违法建筑,无法取得产权证
3. 开发商买卖合同有地下室而实际没有怎办
开发商怕闹的 唯一哦办法 我是做房地产策划的 要么就是忍了 不知道你的地下室是否是买的 你还版应该问清楚权 是否有产权 因为地下室是不算容积率的 所以给开发商钻孔的机会了 还有看你的买卖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如果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那你就比较被动了 如果不是 只是普通的认同合同 你还是有主动权的
4. 地下室购买时签有购买协议,房产公司可以毁约吗
首先,地来下室应该是没有源产权的,所以您只是在合同层面上拥有它,而不是在房屋登记层面上拥有它。
其次,从合同层面上来说,你是可以买卖的,只要买受人清楚的了解地下室的情况并愿意购买即可。至于如何买卖,权利义务承担等问题是合同问题,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且接受。
最后,双方自愿签订的有效合同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由于您没有产权,也就不存在行政上的管辖和保障(产权转让登记),当然,风险主要是买受人的。
提醒:这种买卖类似于小产权房(无产权)等的买卖,情况比较复杂,也存在许多争议,以上只是理论上的简单分析。建议您可以和对方就地下室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因为出租地下室的使用权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争议的,至于如何收取房租,你可以根据您的利益需求设计,效果可能等同于卖出,甚至可能还要高于卖出所获收益。
5. 地下室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不管什么协议,只要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看协议的条款!!
6. 购房时赠送的地下室,在我卖房的时候只卖房子,不卖地下室可不可以买方同意签只买房屋合同。
首先,地下室应该抄是没有产权的,所以您只是在合同层面上拥有它,而不是在房屋登记层面上拥有它。
其次,从合同层面上来说,你是可以买卖的,只要买受人清楚的了解地下室的情况并愿意购买即可。至于如何买卖,权利义务承担等问题是合同问题,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且接受。
最后,双方自愿签订的有效合同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由于您没有产权,也就不存在行政上的管辖和保障(产权转让登记),当然,风险主要是买受人的。
提醒:这种买卖类似于小产权房(无产权)等的买卖,情况比较复杂,也存在许多争议,以上只是理论上的简单分析。建议您可以和对方就地下室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因为出租地下室的使用权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争议的,至于如何收取房租,你可以根据您的利益需求设计,效果可能等同于卖出,甚至可能还要高于卖出所获收益。
祝顺利!
7. 地下室买卖合同怎么写
购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区 的房产卖给乙方。房屋用途:住宅,所有权证书京房权证 号,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房屋的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
8. 地下室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么
要以协议内容是否与原合同冲突来定:
1、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协议有法律效力。
2、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原则上,补充协议的生效以补充协议条款约定的条件为准。例如,如果补充协议约定签字并盖章生效,那么就必须是两者均具备时才能生效。
如果补充协议未明确约定生效条件,那么就应该参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即表示,如果公司未加盖公章,仅凭双方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补充协议也能生效。
(8)地下室买卖合同扩展阅读:
案例:未达成补充协议仲裁条款无效
某贸易公司与某罐头生产厂家发生合同纠纷,两公司在合同中订有:“双方若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仲裁。”贸易公司遂向公司所在地河北省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罐头生产厂家则向公司所在地天津的法院起诉。
事后,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后作出了裁决,罐头成产厂家不服,遂以原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就本案,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的做法是否正确呢?
仲裁说法:
1、本案中的贸易公司与某罐头生产厂家之间的仲裁条款没有约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应当补充协议。若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该案,不能通过诉讼来解决。如果达不成仲裁补充协议,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2、如果罐头生产厂家不服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此外,若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条款有效,该仲裁裁决不能撤销。本案的当事人并未达成补充协议,因此仲裁条款无效,裁决可以撤销。
9. 转让地下室的协议
转让地下室的协议 按照标准的合同范本写即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