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编号
㈠ 信托项目有和基金一样的编码吗
有的,每个产品都有个编号。可以去中信登查
㈡ 每份信托合同编号是否唯一
规范上是唯一的来,一份合同自一个编号,对应一个法律关系。但是也可能工作人员疏忽大意,一个合同有了两个号或者两个合同用了一个号,这种情况,只要对应法律关系、当事人明确,不会仅仅因为编号问题出现合同效力问题。
㈢ 信托合同的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电话、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鉴于
甲、乙、丙三方为有效利用和管理资金,明确三方法律地位,经协商一致,达成此协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协议办理其信托贷款,保证按甲方指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丙方发放贷款,丙方能否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合同正文
第一条 标的
1、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丙方提供本金数额万元(大写:)的贷款。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表:项目种类(1)固定资产(2)流动资金金额(大写)元(小写)元用途 利率每年 % 手续费率 每年 %期限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述事项已经甲方与丙方共同商定。
2、甲方保证该贷款资金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第二条 委托关系的确立
1、借款手续
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30日内甲方在乙方开立“信托存款专户”,并将于年月日将贷款资金万元(大写:)一次存入专户。在甲方贷款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把信托贷款发放给丙方。甲丙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甲方委托乙方发放的贷款,不得超过信托存款资金总额。
2、还款来源
丙方承诺用其合法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3、还款义务
丙方应在合同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三方明确同意,经甲方同意,丙方有权提前还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同意丙方提前还款的书面通知后,及时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此外,三方同意甲方有权以向乙方和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丙方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甲方通知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 收益分配
1、利息
乙方对甲方“信托存款专户”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计息以实际资金到账日为准。信托贷款利息由乙方代甲方向丙方收取,按每年%计,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结息。乙方在收到利息后当日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并通知甲方。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利率调整手续,由乙方填制《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通知丙方。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2、手续费
乙方发放信托贷款,按规定收取手续费。三方同意,乙方收取的手续费为信托贷款总额每年%,按季向丙方收取。如丙方不能支付,则由甲方支付。
第四条 担保条款
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丙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资格和抵押财产等由甲方审定,由甲方与丙方另签《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信托贷款的管理
1、乙方按合同规定,定期向丙方寄发利息单、催收利息;在信托贷款到期前,乙方向丙方寄发催收贷款通知书;收到还款后,乙方应于当日将还款划入甲方账户,并通知甲方。
2、信托贷款到期不能归还时,经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催收,如需诉讼,乙方不承担相关费用。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丙方应按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六条 信托资产归属
信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存款,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时,应征得另外两方当事人同意,经三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信托存款专户”, 或超出“信托存款专户”总额要求发放信托贷款,乙方可拒绝发放信托贷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信托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有权提取部分或全部信托存款。
3、信托贷款的延期必须由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委托,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办理信托贷款展期手续。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同意丙方延期,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信托贷款,由此造成的贷款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存续期内,如丙方出现无力偿还贷款的重大情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
5、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应甲方要求,乙方有权催收贷款。逾期贷款是否加、罚利息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通知要求办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对与甲、乙、丙三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丙方: (签字)
㈣ 买信托产品签合同时应注意哪个问题钱打给谁的帐号
注意事项:
1、该募集账户必须满足:是公司账户;收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为信托公司的全称。
2、区分好募集账户和信托专户。很多信托产品的募集账户和信托产品专户尽管都是公司账户,但是往往不一致的,需要区分开。
打款
1、通过银行柜台或者网银,按照打款账户将您的购买金额汇至信托产品募集账户。
2、汇款时,在"摘要"栏填写:"A购买B"。其中,A为信托产品购买人姓名。B为信托产品名称,。比如,"张三购买景程1号**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名称尽可能写全,至少要写出产品简称或关键字,以区别于其他产品,比如,"赵亮购买宜惠2号"。
3、汇款完成后,应保留汇款凭证。
注意事项:
1、所有信托公司均要求,打款账户必须为购买人姓名的银行帐号,以避免洗钱嫌疑,即,汇款人和信托合同签署人一致。
2、有些信托公司要求,打款账户必须是签署合同时的回款账户。即,打款账户和信托产品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回款账户一致,资金哪里来回哪去。
3、必须从购买人账户汇出,最好一次性汇出。
4、汇款时必须注意汇款帐号、收款人等,并区分信托产品的募集账户和保管专户的区别,以免汇错。
签署信托合同
签署合同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办理,还需要授权委托书。
后续事宜
1、信托产品成立后,一般会在官网上公告,并通知您。
2、信托产品成立后,有些信托公司会发给您一个确认函。
㈤ 陆家嘴信托合同有编号第8号什么意思
那个只是印刷合同的编号
㈥ 什么是票据号
票据号指票据的号码,一般为票据右上角的字母加数字。
票据号是伴随着票据的大量使用和回批量印制而答产生的,为会计资料的区分提供了依据。
票据(bill/receipt)根据国际上票据立法的惯例,我国的票据法所规范的对象,仅为狭义的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票据。
(6)信托合同编号扩展阅读:
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
清朝未年,西方银行业进入我国,钱庄逐渐衰落。我国固有的票据规则终被外来票据制度取代。1929年,国民政府制定票据法,规定票据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与西方国家票据制度接轨,我国原有的各种票据遂被淘汰。
㈦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范本
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转让人:
(自然人)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受让人:
(自然人)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转让人是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项下的受益人,持有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 。信托合同中约定的信托受托人为: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转让人、受让人经双方友好商讨,就本信托受益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 转让人转让该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 ;受让人同意受让。
2、 转让人须将信托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原件交付受让人。
3、 转让人的保证:
a) 其出让的信托受益权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而不受任何权利的限制;
b) 如转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转让人保证其出让行为已获相关充分的授权。
4、 受让人的保证:
a)受让人因受让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所支付的对价是受让人的合法财产;如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让人须保证其支付对价的行为已获相关充分的授权;
b)保证履行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5、 受让人在签署本协议前,须详细阅读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信托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清晰了解其中的投资风险。
6、 受让人承诺已对本信托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加入本信托计划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并在签署本转让协议时签署风险申明书。
7、 受让人受让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由受让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天内支付。
8、 本协议生效的当天,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向受托人申请进行受益权的转让登记。登记完毕后,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即刻转移到受让人名下,受让人享受信托合同赋予的受益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人作为原受益人尚未支取的全部信托财产)并履行合同规定的受益人的义务。
9、 双方同意由转让人承担向受托人缴纳信托转让手续费 元。
10、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协议自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2、本协议可由转让人、受让人共同向受托人提交,受托人凭转让人、受让人在受托人处面签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受托人对本协议的条款及转让交易的履行情况无任何责任和义务。
13、本协议正本肆份,转让人、受让人执壹份,交受托人持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名页,无正文)
转让人: (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受让人: (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