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主体
『壹』 合伙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1、个复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制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2、你们的合伙协议有效,依法具有强制执行力。
3、根据法律规定,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贰』 如何认定合伙关系的构成
认定合伙关系:
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
3、是否有口头协议。没有前两项情况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
(2)合伙协议主体扩展阅读
个人合伙的成立和登记
个人合伙的成立,是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达到共同经济目的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尽管一般认为合伙的成立需要书面的合伙协议,但囿于中国独特的乡土社会特色,《民通意见》第50条也规定了对符合合伙其他条件的无书面协议的个人合伙的认定方式。
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合伙不必苛求合伙协议的形式,尽量要求有书面合伙协议,不具有书面协议但符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达到共同经济目的而达成的也应当认定为合伙。
成立个人合伙,仍应鼓励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除载明合伙协议的内容,即出资份额、经营权重、成立目的等外,还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签字、盖章。就出资而言,各合伙人应当实际缴付。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个人合伙的经营管理
就个人合伙,《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的经营活动,包括经营计划、经营项目、经营收益分配等,在个人合伙中这些都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合伙的经营决策做出后,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经充分协商,从合伙人中推举一人或者数人具体负责执行。合伙负责人,是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产生的对外代表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对内组织经营管理的合伙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合伙
『叁』 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2、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3、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4、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3)合伙协议主体扩展阅读
需要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肆』 合伙企业法,公司法 ,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就是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点能具体说说吗
最主要的区别就是适用的主体不同,合伙企业法规范的合伙企业之间的事项版,公司法权规定的是公司之间的事项。合伙企业仅仅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说,而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的一切属于合伙人,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仅仅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格;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不少于两人,公司可以有一人公司;合伙企业对出自的多少没有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有限合伙企业中必须有普通合伙人,公司中股东没有这种区别;合伙企业的人合性强,公司的资合性强。
合伙协议适用于合伙企业;公司章程适用于公司,而这的内容不完全相同。
『伍』 合伙人中的一个人对外签订合同,权力义务主体应是谁
看这个合伙人是什么身份,代表谁签字。如果是执行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签字,那就是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不是独立法人,全体合伙人才是主体。
『陆』 合作一个没有主体的项目,双方公司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求答案
律师来们你们好:
我在上海有一自个公司,我朋友在马来西亚有一个公司,我们以双方公司的名义共同合作一个项目。而此项目是在印尼,就是在那里搞了一个工厂,次项目在印尼没有经过注册,因为印尼相对来说比较落后,经注册后政府收费很高,会对我们很不利,甚至会造成我们没有钱赚,因此我们决定不注册公司来操作。。我想问各位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以各自公司的名义订立的合作协议是否有效。因为我是在想印尼那边没有注册公司,是不是会造成协议本身就无效呢,我的意思是说,是否会变成非法经营下的协议呢?那么非法经营下的协议是不是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了呢?请各位律师帮忙讨论一下啊!谢谢!
『柒』 普通合伙企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是有的。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符合诉讼当事人诉讼主体要求。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赢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可见合伙企业有自己的财产,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合伙企业有较为独立的承担责任的能力,其实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所承担的,并不是普通的连带责任,而是一种“替补性的”责任。
综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直接列该字号为诉讼主体。
(7)合伙协议主体扩展阅读:
民事诉讼主体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
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注意: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注意:①用劳务作为出资是合伙企业特有的规定,并且只有对普通合伙人才适用。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捌』 联营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吗
可以的来.
如果一方是个人的源,而且法院也认定为是联营合同的话,那么你们应当是属于 合
伙型联营.
联营一共就三种方式:
法人型联营--你明显不属于.
合同型联营--主体是法人或者事业单位,不能是个人.
合伙型联营--你属于这个情况,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或组织.
『玖』 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一、合同主体的含义:
1、必须是法律地位互相平等。
2、范围包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因平等主体的要求,合同法的适用对象不包括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之间签订的协议,如劳动合同,以及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
二、合同主体的范围
1、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本人不能单独签订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才能生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与本人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对于超出本人年龄和智力的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才能生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是指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单位或者机构。其他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三、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