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使用盗版侵权

使用盗版侵权

发布时间: 2021-02-28 06:41:47

『壹』 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有那些

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属于复制著作权人软件的侵权行为,为此 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以及2009年修订施行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对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二千五百元以上的等情形可进行处罚,可根据情况责令盗版用户承担停止侵权,并处正版软件价格5倍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构成侵权,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及最高法、最高检2004年、2007起先后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认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并以“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等三种情形构筑商业使用盗版行为犯罪构成的底线。

(1)使用盗版侵权扩展阅读

而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要求你赔偿盗版软件的损失话,那么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有下面三种: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赔偿;

2、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根据“法定赔偿”给,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时,法院就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你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贰』 个人使用盗版软件算违法吗

我国《计算复机软件保护条例制》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

这一规定意味着软件的最终用户,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盗版软件即为非法,可能被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叁』 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属于侵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持有盗版软件的人只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该软件是盗版的回,才不用承答担赔偿责任,但也要停止并销毁该盗版软件,如果销毁软件将给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所以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构成侵权。

相关法律可参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肆』 大学用盗版软件侵权吗

1、大学用盗版软件是侵权的。
2、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第8项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第48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3、根据上述规定,盗版软件是侵犯著作权的,是违法的,是禁止流通、使用的,因此,大学使用盗版构件是违法的,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伍』 用户使用盗版软件也违法吗

编辑同志: 最近,我从某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套有关计算机程序方面的软件,供自己使用。我单位的同事说,这种软件是盗版的,不能使用。否则,该正版软件的开发者找上门来,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感到不理解,用户花钱购买盗版软件供自己使用也违法吗? 读者:刘岭------------------------------------------------------------------------------------------刘岭读者: 为了遵守WTO规则的要求,我国加大了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务院针对计算机盗版软件屡禁不止的现状,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吸取了多数发达国家的做法,将计算机盗版软件的侵权主体的界限从制造者、销售者、出租者延伸到最终用户。 根据《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其中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以及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有关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对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进行复制是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外,任何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的,均属于盗版软件,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从根本上铲除盗版软件市场的存在空间,《条例》改变了以往只追究盗版软件的制造者、销售者和出租者法律责任的做法,特别对最终用户设定了不得使用盗版软件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根据《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使用费用后继续使用。”此处的“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是指侵权复制品持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通常依据持有人的专业知识及获得该侵权复制品的渠道、价格等方面来认定。 综上所述,结合到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你作为盗版软件的最终用户,无论主观上是否知道该软件为盗版软件,均必须停止使用、销毁该盗版软件。否则,正版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要你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陆』 个人使用盗版软件是不是违法有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条文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专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属,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

这一规定意味着软件的最终用户,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盗版软件即为非法,可能被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柒』 请问个人使用盗版专业,但没有任何商业行为,是否侵权

1、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个人使用盗版专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及其合法受让者同意,即使没有任何商业行为,既没有盈利,也没有发表任何学术著作,但是只要启动运行就是侵权。

2、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及其合法受让者同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侵权人除了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还要承当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已经答应删除所有软件并保证不再使用,也是侵权,因为在运行的那一刻,侵权已经构成了。但是你删除并不再使用,情节比较轻,而且如果存在善意侵权,不会涉及赔偿。

4、善意侵权: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只是侵权,不用赔偿。

(7)使用盗版侵权扩展阅读:

承担分类

构成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捌』 使用盗版软件侵权的问题

你这个问题应该放到法律栏。

我个人觉得应该是侵权了,你们如果用了那个软件并且造成了盈利。不管你最后卸载了没,都应该是侵权。不管是不是员工装的,这都应该算是公司行为。

不过中国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是碰到官司,告你的人,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你用那个软件盈利过的,应该就拿你没办法

『玖』 请问公司员工使用盗版软件是否犯法,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无禁止性规定,且明知员工安装盗版软件而默许使用,则员工不应负责,而由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明确规定不得安装盗版软件,因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应负责任。

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是属于非法复制著作权人软件的侵权行为,为此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软件最终用户的侵权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软件最终用户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一般就是要求企业用户停止使用侵权软件;赔礼道歉,一般根据原告的要求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道歉信。

(9)使用盗版侵权扩展阅读:

《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即原版权所有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综合上面的介绍,个人使用盗版软件也会构成侵权的。

参考资料:网络-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