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
1. 简述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一般侵权行为准据法作出的原则性规定
第四十四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专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属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第四十五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第四十六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关于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您好!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中华专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属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3. 简述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
《民法通则》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
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4. 试评述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使用法》对涉外侵权责任法律适用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不同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四十四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第146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民通意见》第187条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简评】
本条规定了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1.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协议。
2.没有协议选择,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3.没有协议选择,且无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民法通则》第146条也是关于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1条明确规定,对于法条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优于《民法通则》第146条。因此,对于《民法通则》第146条的两款规定:第1款的规定废止;第2款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的规定,仍应适用。
《民通意见》第187条是对“侵权行为地”的界定,继续有效。
5. 自治原则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适用哪些法律关系
《法律适用法》将意思自治提升为一项重要原则。《法律适用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明示”方式选择法律。在《法律适用法》中共有15个条文涉及意思自治,除第三条外,还涉及14种民事关系,现总结如下:第三条治法系法律适用法
一、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民事关系(9种):
委托代理、信托、仲裁协议、动产物权、运输中的动产物权发生变更、合同、侵权责任、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二、只能在一定范围内选择的民事关系(3种):
1、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3、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三、只能由一方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选择的民事关系(2种):
1、消费者合同: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2、产品责任:被侵权人选择适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摘自学法网)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我国有关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
(1)关于一般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原则: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2)关于特殊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规则:
①船舶碰撞: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②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我国在确定一般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遵循的原则:
(1)侵权行为地法原则。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2)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原则。这是补充原则;
(3)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原则。这是特殊原则。
(6)我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扩展阅读:
行为分类
(1)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承担责任
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明知行为的损害后果,或者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或已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
例如,某出版社或个人明知某一作品有著作权,或者没有确切根据地以为它没有著作权,而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出版了该作品,这种故意或者过失就是过错,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
如果某出版社在不知情和作者乙进行担保的情况下出版作者乙的作品,而后有作者甲提出作者乙的作品是侵权产物后,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并调查核实,出版社就没有过错,通常仅由作者乙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出版社没有停止出版,在作者乙的作品确是侵权产物情况下,出版社就有过错,因而与作者乙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即使无过失,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也是侵权行为。
7. 试述涉外侵权法律适用及我国的立法
一般来说,国际私法上规定 侵权适用行为地法,目前大多数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对于具体的行为地则认定不同,有的国家采取侵权行为实施地,还有的损害结果发生地也算,不可一概而论。
判定的时候根据具体国家的冲突规范指引的实体法规则来确定适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一般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这是国际习惯做法,最早可见我国唐代化外人相犯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 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法通则》第145条1款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只有在法律另有规定时不使用的原则。法律对某几类涉外合同以及合同某些有关问题的法律适用另外做了规定。
(7)我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扩展阅读
如: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订立时卖昂营业场所所在地法律。如果合同时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订立的合同,或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应买方发出的招标订立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2、银行贷款或担保合同,适用贷款银行或担保银行所在地法律。
3、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1、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来处理合同争议,包括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实践、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中止。
2、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使中国法、港澳地区法和外国法。
3、当事人作出的法律选择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4、选择的方式必须是明示的。
5、选择的时间是订立合同起直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
8. 国际私法中,我国处理一般涉外民事侵权行为法律冲突的制度如何
在涉外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制度上,我国法律处理冲突主要采取一下五种原则:
一、侵权行为地法原则
二、重叠使用中国法原则
三、共同属人法原则
四、法院地法原则
五、船旗国法原则
9. 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民法通则》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9)我国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扩展阅读
涉外民事关系的三个标准:
(1)主体: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2)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的;
(3)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在国际私法上所称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从广义上来讲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法律关系。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在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
两层含义:
(1)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
(2)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主权国家内部有独立法律体系的法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