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产品侵权
㈠ 请问我公司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涉及侵权的产品做礼品是否违法
属于侵权行为,如果版权所有者追究责任的话,会把生产厂家和你们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告知法院的,其法律根据为著作权法第46条最后一款,赔偿标准依据著作权法48条。
㈡ 在厂家购买的货物销售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你的陈述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我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内销售或者销容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只要你提供你正常的进货渠道证明,就可以此抗辩专利权人的赔偿请求。
你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生产厂家赔偿。
㈢ 经营的产品,被厂家告侵权,
对方告你侵犯到的是什么权,商标权么还是商号权还是什么其他的
㈣ 我在淘宝开的店铺,现在被厂家因产品商标侵权起诉到法院,该如何处理
其实我觉得你不要过于担心这个问题,然后如果发现了商标的重复,那么就联系下律师帮你打赢官司。
㈤ 关于产品侵权
请问你做葫芦娃,是不是做塑料公仔
如果是,基本上是不会侵权的,除非有人比你先做葫芦娃的公仔并且申请了外观设计保护,有且只有这种情况你才会构成侵权
另外,解释一下为什么不侵犯著作权
所谓著作权,只是保护作品及其权利。对作品的范围,著作权法第3条有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从法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葫芦娃公仔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因此说侵犯著作权的说法于法无据
综上,如果你做的葫芦娃公仔基本是不会侵权的,放心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㈥ 厂家销售自己客户的产品算侵权吗
我一直销售温州一个厂家的锁具,前天中级法院的人突然过来说我们卖的产品里二代钥玛被中山一个钥玛厂家起诉,说是钥玛二字侵权了,他们的产品叫钥玛,我们代销的产品叫二代钥玛!而且我们销的产品包装上也有温州的厂址跟电话,但这个产品并不是我做的,我是代销,而且量很小,请问事情严重吗?他们为什么不去起诉厂家而是起诉我呢?
㈦ 本人买了厂家的产品,而且又卖了出去,有人买了,说我侵权了,怎样处理
不知情且有合法来源的,停止侵权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
㈧ 我超市卖了厂家侵权商标的产品,我也要负法律责任吗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厂家产品侵权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归档,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㈨ 厂家未经授权,我在网上出售厂家的产品,我想问下,这样是侵权吗,我会受到什么的处罚
主要是看你有没有销售资格,该批商品上否已经投入市场,你对商品是否享有所有权等因素
㈩ 产品侵权问题!急!
1、综合你说的情况看,你代购的产品应当是厂家的正规产品,不存在产品侵权问题,你侵犯的,可能是该产品在该地区的代理商的独家代理权。
2、你不会有刑事责任,他们在吓唬你。代理商也告不到你:代理商与厂家有独家代理销售合同,在该地区享有独家代理权,如果有其他人也在该地区销售同一产品,应是厂家违约,代理商只能依据他与厂家的独家代理合同去追究厂家的违约责任,却告不到你头上。
3、如果产品厂家实行授权销售,你未经授权擅自销售产品,侵犯的只是厂家权利,厂家可以起诉你请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代理商没这个权利。
4、“如果我侵权了,要付出什么样的责任?”:停止侵权销售,赔偿损失呗。
5、“现在代理商那边通过在我这买产品的人拿走了一盒!”:他们是在取证证明在他们有独家销售权的地区有人在销售同样产品。
6、代购这个词是想游走在法律边缘,以为代购就不是销售、在外地代购来的就不是在本地销售,其实这是站不住脚的说法:你从外地代购回来后,又转卖给他人并从中加价获利,就是销售行为;虽然你是从外地代购来的,但代购到手后是在本地固定地点销售的。所以仍然可以认定为商业销售行为。
代购不办理执照不交税费,如果查到你的销售量较大,被举报到工商或税务机关可能会有些麻烦。
7、你现在最好想想对方能拿到证据证明你的销售量有多大,如果销售量不大没太大事;另外要将为你供货的上家的信息收集全、将你们之间的来往账目联系证据等保存好。
其实如果你上家的货是真的:上家应也有独家代理权,他将货跨地域销售给你,你上家也和你一样侵犯你所在地代理商的独家销售权,应和你一样承担责任。
如果你上家卖的货是假的或没有代理权:他是主要侵权人,你不知情可以减轻责任。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