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合同
发布时间: 2021-02-27 02:10:33
1. 工伤事故赔偿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达成,甲乙双方完全知悉、理解这两个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内容,清楚乙方工伤的赔偿项目及数额。第二条,乙方系甲方工地雇员,在年月日在工地受伤。甲方因乙方受伤事宜,已经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元。第三条,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赔偿款总额为多少,乙方清楚并同意上述赔偿款已包括但不仅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并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赔偿款。第四条,各方的身份情况及保证情况: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处理事项,并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乙方保证在收到上述赔偿款之后,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任何人主张其他任何补偿。第五条,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则该协议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三)甲乙双方签字,以及写明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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