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侵权
⑴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由哪个法院管辖
这种纠纷属于侵权案件,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⑵ 被侵权人可以自己排除妨害吗
不建议这样做,排除妨害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由法院通过判决方式处理较好。私力救济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用的,万一处理不好,有可能构成侵权的。
⑶ 排除妨碍 恢复原状是什么法律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民法中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
例如A在B家门前修了一堵墙,影响B正常的出行。B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A,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通俗的表示就是拆除墙体,恢复原先通畅的门口。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排除妨害侵权扩展阅读:
一、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
排除妨碍责任的构成要件
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
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
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
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
二、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
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碎即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
⑷ 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法律依据
你好,判处妨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属于民法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几种方回式。
法律依据为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⑸ 排除妨害纠纷是什么意思
排除妨害是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方式,当属侵权纠纷或民事(相邻权)纠纷。
⑹ 排除妨害还是排除妨碍
排除妨害和排除妨碍定义和区别如下:
一、定义:
排除妨碍回
指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答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
排除妨害
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
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二、两者主要区别是:
妨害是指有不利后果的,而妨碍不具备。
⑺ 同一侵权行为就排除妨害后可否另行起诉赔偿损失
排除妨碍不影响赔偿损失。因为二者是不同的救济方式。排除妨碍是版要求当事人停止侵权害行为继续,而损失赔偿是针对过去的侵害行为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排除妨碍不同于违约金,违约金视为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性质亦为填补损失,因此与损害赔偿不得同时适用。
⑻ 被侵权人可以自己排除妨害吗
容易引起新的纠纷,最好有法院的判决,排除妨碍由侵权人自己来完成。
⑼ 法院执行排除妨害后未满六个月被执行人又侵权的,被侵权人应该再向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内第五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容, 在执行终结六个月内,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因妨害行为给执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