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案审判
『壹』 经济纠纷诉讼审判程序有哪些
经济纠纷诉讼审判过程为诉讼和审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和裁定以及开庭。
『贰』 民事纠纷案经过开庭审判后,判决书己经下达,败诉方还可以上诉吗
要看是一审还是二审了。
『叁』 民事纠纷审判案件宣判结果,法院一定要当庭宣判吗
一般都不会当庭宣判,休庭合议,作出判决书后定期宣判。
『肆』 一个民事纠纷三次同一个审判长审判,合法吗
无论是审判长还是审判员(简易程序的独立审判员),对一个案审理三次或更多次数,都是合法的。
『伍』 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仲裁有以下几点特征: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5、仲裁具有快捷性。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