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从合同
1. 主合同与从合同关系
关于主、从合同的关系问题。我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该条还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条关于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与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以及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为了区分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进一步细划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和第八条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其中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因此,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看,担保合同无效一般包括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两种情形。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合同、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的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2. 如何界定主合同与从合同二者的效力有何关联
可以独立存在的合同就是组合通。一只组合同派生出来的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效率有效,从合同效率才会有效。
3.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法律规定,有没有具体的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十条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九条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4. 最高法院:主合同与从合同管辖约定不一致,如何
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九条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5. 主合同,从合同是什么谢谢
合同的多种形式之一 在两个关联合同中,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称为从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
6. 合同中!主合同,从合同怎么区分,什么 主合同,什么又是从合同举例说明谢谢
根据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指不具有独立性,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如定金合同、保证合同。
区分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意义在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适用“从随主”原则,从合同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也不能成立;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被懈除,从合同亦随之消灭。由于主合同并不以从合同为存在的前提,故从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的,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敏力。
例如,A向B借款,C 为担保人。那么,A与B签署的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A\B\C之间签署的担保合同就是从合同。
7. 什么是主合同与从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名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丙为担保乙偿还借款而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则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甲丙之间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
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即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效;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8. 主合同与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一致怎么处理
一般“争议解决条款”具有其一定的独立性,不能协商选择的话,有约定仲裁的,仲裁优先。
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借贷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