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与医疗纠纷
Ⅰ 急求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规与政策
医 疗抄 篇
一.中华袭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八.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
九.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十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十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事 故 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四.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五.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六.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
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八.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九、人身损害赔偿法
Ⅱ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内行政法规、部门容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看出区别了没。
Ⅲ 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目的意义结合医疗纠纷谈谈看法
合情合理、讲求诚信、按照医疗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关键是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有法不依、靠关系隐瞒事实等,应负法律责任,医患关系紧张状态才能真正解决。
Ⅳ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
医疗纠纷来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医自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Ⅳ 对卫生法在解决医患纠纷中作用的认识
通过对卫生法认识到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卫生法律规范既包括了在调整卫生关系中产生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跳跃规范。其基本原则是维护公民健康,国家卫生监督,预防为主,医药卫生科学与法律科学相结合。更多的我们要学会拿起武器捍卫自己及他人合法权益。医患纠纷是经久不衰的话题,更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必须掌握卫生法,熟悉卫生法。
1.主要特点:①医患纠纷的数量逐渐增多,涉及范围逐步扩大,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数量也在增加;②以经济赔偿作为解决医疗纠纷方式的处于主导地位,患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越来越大:③医患矛盾日趋尖锐,病人及其家属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赔偿要求的过分奢求,处理难度日渐增大;④外科纠纷的比内科纠纷的多,医疗后果严重的比医疗后果较轻的多;⑤社会影响增大。
2.主要原因:1.患者缺乏相应的医学知识,医患双方缺乏沟通由于医学科学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使来就医的病人不可能都对自己的疾病有一个客观及全面的认识;一些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对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未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客观、准确的交流,忽视沟通的作用,或者缺乏沟通的技巧.也易引发医疗纠纷。2.医生技能水平不高,敬业精神不够,导致漏诊发生。3.患者及其家属对疗效的期望值过高.动机不良,如果治疗效果不能达到其主观的期望,或服务不到位,就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医患纠纷的防范措施
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当前.应当尽快在全体医务工作者队伍中树立起良好的医德与医风。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和三基训练,提升自身技能水平,使全体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地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思想。
2,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和落实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及科室严格把关,使医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以及标准化。加强纠纷高危患者的管理.及时消除纠纷隐患,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必要的沟通,增进了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改善医患关系。.3强化谨慎服务观念.加强防范。
Ⅵ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异同点
一、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概念、性质上有区别。
1、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概念不同: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 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认为另一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定义满足4个要件:① 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② 当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③争议事实是过失行为;④ 过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此概念涵盖了有过失和无过失的所有情形,体现了医疗纠纷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排除了发生在医疗行业的其他纠纷,如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医疗设备和药品买卖合同纠纷、人事仲裁、劳动纠纷等。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目前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是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大大增强,患者及家属处处注意维护自己的利益。医院和医务人员尚不能正确认识这一点,从而处于被动局面。
1.医疗工作和医疗行为更多的受到社会规范的强制性制约。而我们有相当多的人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
2.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不能尊重并平等对待 患者,而易出现纠纷。
3.社会对医疗工作存有认识上误区,很多医学上正常的事情,却引起纠纷
医疗事故是指经医疗单位具有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由于过失而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鉴定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只是在行政处理的范畴,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患方损害,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侵权造成患者损害,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Ⅶ 卫生法论文 浅谈如何减少我国的医疗纠纷
医护人员应该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和患者更好的沟通等等都可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让大家都处在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中,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如何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要减少医疗纠纷的出现,医疗机构应做到以下几点:
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医疗的透明度。加强医护、患、媒体三方面的沟通,是增强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项诊疗收费标准,各科室专业技术情况,专家出门诊的时间,检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均应让患者清楚。
严格门诊规章制度的管理。医疗活动是在各种规章制度控制下有序运行的,如消毒隔离、操作规范、病历书写、文明用语等,不能只流于书面或形式,要求门诊全体医护人员都必须认真履行,规章制度是医疗安全的保障。
提高门诊医疗质量是预防纠纷的关键 医疗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医治疾病,保障健康。医院门诊部,通过贯彻质量ISO9001和职业安全健康18001以及环境14001与国际管理标准接轨,不断提高全员素质,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提倡爱心医疗服务 爱心是与患者沟通的最好桥梁,医护人员既是专业技术人员又是服务人员,将患者视为我们的“衣食父母”,主动关心患者,耐心听取患者的叙述,认真回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让患者感到安全、温暖、信任,以缩短护患之间的距离,防止对立,减少纠纷。
而要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患者当然也有部分责任:在平时就诊的过程中,要耐心、认真地听取医生的意见;要求医生填写清楚相关病历,同时最好患者手持一份自己的病历和保留各项收费单据(单据上要求医院注明具体收费项目,必要时可到当地的物价局对医院的收费标准进行咨询);尽量到正规的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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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
一、防范方法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4、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5、实施知情同意,医院在医疗活动的不同阶段都要防范医疗争议,自始至终都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通过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性,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的风险。
二、解决途径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
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8)卫生法与医疗纠纷扩展阅读
医疗纠纷法律法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为了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国务院制定本条例,从制度层面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预防和妥善处理,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条例》明确提出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突出医疗服务中医患沟通的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并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
《条例》对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虚假鉴定结论和尸检报告、编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Ⅸ 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中责任如何划分
(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版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权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二)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三)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