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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平台纠纷

发布时间: 2021-02-23 07:42:34

Ⅰ 商品房小区二楼平台与相邻户纠纷

相邻的住户私搭乱建为违建建筑,建议去综合执法局投诉,侵占你家阳台可以到基层法院诉讼,以物权法和相邻关系为依据,诉邻居侵权。《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Ⅱ 顶楼是消防疏散平台。城管无权界定合法

一般情况下小区里面的顶楼城管是无法进行相应的管理的
这个工作应该由物业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确定

Ⅲ 买房时售楼部工作人员说买顶层送平台,交房时不承认了怎么办求懂得热心人帮帮我,谢谢

如果你材料齐全那就打市长热线并请媒体过来曝光,一准儿给你一个说法

Ⅳ 顶楼房屋漏水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房抄屋漏水,首先袭要弄清楚出现漏水的原因,是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还是业主个人装修中产生的。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和因装修导致渗漏都属人为造成的,补漏责任应由发展商或装修施工单位来承担;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老化导致渗漏则属自然现象,责任要由业主自己承担。对于顶楼业主,如果漏水发生在房屋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发展商免费维修;否则应由全体业主平摊费用,因为天面权益是共有的,义务也是共同承担的。但如果渗漏是由在上面加建造成的,则应由加建方承担防漏责任。

关于房屋渗漏原因,可以形成以下相关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渗漏,形成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关系。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形成财物损害的侵权法律关系。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4、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也是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5、共用设施、设备导致渗漏且已过保持期,则应适用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关系。

Ⅳ 楼顶平台的所有权问题

会支持,为什么呢?

房屋的公共区域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权法》规定的),否则房屋就不会出现均摊面积了。如题,由此产生的收益应该归该楼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该楼业主不要,并且不同意或者要求拆除,那也是必须要执行的。

对于一楼的回答,试问:

1、如果你住顶楼,并且漏水,是你自己拿钱维修还是找物业维修?

2、对于这种法律已经规定是公共区域的大中修,物业维修是自己出钱还是动用维修资金利息进行维修?

3、维修后是用所有该楼业主的维修资金的利息进行分摊还是就用你自己一户进行分摊?(恐怕不用分摊你那点维修资金都不够付人工费或者买料的)

4、如果不修、不管,漏雨导致房屋整体常年处于被水侵蚀的状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安全因素了,是你自己受害还是该楼的全体业主共同受害?

5、照你的说法如果你应该自己本人维修而没修,造成严重的事故,比如楼塌了,压死很多人,是你来负责还是物业来负责?

6、国人怎了?现在的中国人已经脱离了原本的盲目执行和接受了,而是开始维权了,这期间肯定有从不懂到最后的了解,如果大家都像美国人那样为了一美元都出来维权的话,试问还有制造假药、假酒的吗?(在美国,你要是卖假货,你这辈子或者到下辈子都要在牢里,并且一辈子要承担高额的赔偿,直接给你弄到倾家荡产,而中国只是根据事情的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违章拉沙,处罚5000元,实际上他拉一次沙能挣1万),如果国人都维权还会出现很多侵占他人权益的事情发生吗?

所以,请你不要拿你的无知来给别人进行误导,你会指点别人犯错的,但是真的造成严重后果了你是不能代替别人受罪的。请谨言!!!!

Ⅵ 楼顶纠纷

对此问题你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1、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专,防水施工,施属工方应提供质保期不低于五年,因此即使你和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银行不负责防水渗漏问题,但其进行了防水施工,施工方就得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不少于五年的质保,因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不负责后续防水问题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视为无效条款;
2、银行在楼顶安装户外广告,由于楼顶屋面是属于楼梯的公共部位,这是属于该楼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在允许银行安装的时候是否征得了全体业主的同意?如果没有,物业方这也是侵害了该楼全体业主的利益;
3、银行在楼顶安装户外广告的行为属于在屋面建筑构造物,涉及到影响楼体安全的问题,其改造方案是否经过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4、由于楼体屋面属于楼体的公共部位,在超过了开发商提供的防水质保期后,应由物业申请利用业主交纳的住房公共维修资金进行修理,

Ⅶ 请问开发商有权把楼顶花园送给顶楼业主吗如没有找什么单位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专营性用房等属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此外,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顶平台原则上属于共有部分。

也就是说,作为建筑物基本结构的屋顶等共有部分,法律并没有赋予开发商送顶楼平台的权利,开发商对顶楼业主送平台的承诺,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无效的约定。依据《物权法》规定,屋顶是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对屋顶的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约定,除非该顶楼平台符合认定为专有部分的条件。

Ⅷ 楼房顶楼使用权归谁

哈喽,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语,每天都会有不同的精彩资讯分享给你。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小区住宅楼的楼顶使用权归谁所有?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Ⅸ 楼顶纠纷,相邻权顶楼住户遭楼下业主围攻,求办法。

1、可以。公民没有执法权,即使是违法建筑,也只能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不能回。楼顶是共答有部分,不是一人所有,也不是几人共有,而是全体住户共有,部分住户不得私分。
3、可以。公共部分的修理应该找物业方面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在实践中,动用维修基金程序繁琐,所以大多是由利益迫切的住户出钱维修,并由获益住户分担。司法实践中已有类似案例。
http://news.sina.com.cn/s/2004-08-11/09563365266s.shtml
4、绝对不行。
5、你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
6、不行,理由同2。但你们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将楼顶出租给广告商,收益协商分配。
7、可以。

Ⅹ 通过中介买的顶楼,中介说顶楼平台可以随便用,买完了售楼处说不能用该怎么办

这个如果是口头说的,你没办法再去追究了,而且,这不是中介说了算的,下次要问清楚,他们可能为了成交不负责任。以后这种事要落实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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