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录侵权
⑴ 翻录外国人的教程拿去出售犯法吗
1、违法。侵犯外国人的著作权。
2、两种方式:
(1)对方在中国你的所在地或翻录贩卖光盘地起诉你。
(2)对方在美国起诉你,胜诉后由美国法院请求中国法院进行执行。
3、侵犯著作权轻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刑事责任: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联合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所以如果刻录了1000张光盘,构成犯罪。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桩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支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符合这些条件的同样构成犯罪。
参考法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4、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不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属于刑诉诉讼法第170条中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所以如果外国人有证据的话,可以直接向中国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然他也可以只提出其中一种诉讼。起诉的途径请参考第二点。
⑵ 翻录转卖侵犯了版权吗
自己用可以,但是转卖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果停出售的话没有对他人造成损失,相信被侵权人就不会起诉。而要涉嫌罪需要达到一定销售金额,所以要及时停止这种侵权行为。
⑶ 国家版权局关于个人翻录电视节目侵权吗
您好,若用于学习科研目的,那么一般是不被认为侵权。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⑷ 要淘宝上卖翻录音频算侵权么,会怎么处理
这个要来看是类型的音源频了,如果著作权人声明放弃权利的话,那你拿来了翻录后再出卖, 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著作权人保留自己的权利,而翻录后出卖的话,则构成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对方投诉到淘宝,淘宝会有下架、扣保证金等等处罚。
⑸ 把有声资料转录为文字并用于商业是否侵犯版权
补充~~~~~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所以不论你怎么发表,只要著作权人不是你,那你就可能涉及违法。
⑹ 产权,版权,侵权 举例:比如我翻录/版你的视频,你的讲座,你的著作,,,,之后送给
翻录出版他人的视频,讲座,著作,之后送给人家,属于版权法上复制发行行为,需要取得作者的许可并支付版权使用费。你送给人家还收取工本费是一种营利(微利)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希望你慎重为之。
⑺ 翻录别人的电脑教程算不算侵权
1、别人原创抄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袭,他人未经许可不能使用、销售等行为;
2、根据您所述情况,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
3、如果您只是自己学习使用还可以,与其他网友分享不排除什么时间您就可能收到律师函或者法院传票,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想被免职,一是经过著作权所有者的授权;二是用来自己学习使用;三是自己制作新的作品。
希望以上意见对您有所帮助。
⑻ 翻录电台节目这样算侵权吗
不算。现在不是有很多模仿“超女”式的选秀吗?还有以前模仿香港电视台“百万富翁”专的游戏问答属。
我想你关心的是是否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知识产权是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表达思想的。只要你的节目与原来的比起来内容上或者表现手法有一定的创新、舞台布置等不同,那就不会侵权了。绝对放心吧,加油!
⑼ 翻录别人已提交知识产权的教程,然后去卖,被发现了会有什么处罚
侵权行为属于民式诉松法
⑽ 翻录别人的视频犯法吗
首先看你翻录的视频是否有版权保护,再看是不是作为公众场合播放,并且产生利益的。跟翻唱一样,谁都能唱,但是不卖钱,而且性质是自娱自乐,那就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