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合同
㈠ NBA历史上五大特殊的合同都是什么呢
NBA作为现在篮球里的最顶尖的球员的集合地,每一年都会涌现出许多的天才球员,也会有许多球员不满意现状想要交易或者提高薪水,但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实现的,在每个队伍收下球员时都会事先与球员签下一份合同,上面的条条款款帮助了球员和球队更好的发展。
魔术师约翰逊签约25年
第五份合同就是俗称的罗斯条款,只要新秀合同前四年拿到过MVP或者两次进入全明星首发或者两次NBA最佳阵容,球员就可以与球队签订一份大合同,当时没有人做到,只有罗斯成为首个签约此合同的球员,于是被网友戏称“罗斯条款”。
㈡ 公司跟你签订的合同中都有什么有趣的规定
公司合同里有一个条约是,自己的父母必须是健康的,因为现在大家都是独生子女,如果父母生病的话,会消耗自己很大的精力。
㈢ 关于合同法六十一条的有趣的问题
他们没一个真的挨饿
享受又软又嫩的草垫,
扬起了清波.
没有动人情节。
那把他领向幸福的暗门之路。
在泪水中飘此时,就象的板似的倾倒哈哈
㈣ 你见过哪些在合同中的有趣条款
在哥本哈根听说的。丹麦水很硬,基本上用水壶一烧,水就变成牛奶白色。历史上丹麦国王招兵的时候都是和士兵签署合同,其中一条重要的条款就是士兵每天可以得到几升啤酒用来当饮用水。
㈤ 答案好追加悬赏```急求一道有趣的合同法案例分析```
有5次交易。分别是案例中的第一次买卖,第二次买卖,第三次买卖,第四次买卖和终审后内孙与看守所的交容易。合同均成立,成立理由如楼上所说。
首先合同生效要件有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应该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第三次买卖效力待定,某村已将车卖给吴并交付,实现了动产的转移,所以某村已不具有对汽车的所有权。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效力待定。其余均为有效合同
㈥ NBA球员有哪些特殊的合同
NBA作为现在篮球里的最顶尖的球员的集合地,每一年都会涌现出许多的天才球员,也会有许多球员不满意现状想要交易或者提高薪水,但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实现的,在每个队伍收下球员时都会事先与球员签下一份合同,上面的条条款款帮助了球员和球队更好的发展。
魔术师约翰逊签约25年
第五份合同就是俗称的罗斯条款,只要新秀合同前四年拿到过MVP或者两次进入全明星首发或者两次NBA最佳阵容,球员就可以与球队签订一份大合同,当时没有人做到,只有罗斯成为首个签约此合同的球员,于是被网友戏称“罗斯条款”。
㈦ NBA历史上五大特殊的合同是什么
NBA作为现在篮球里的最顶尖的球员的集合地,每一年都会涌现出许多的天才球员,也会有许多球员不满意现状想要交易或者提高薪水,但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实现的,在每个队伍收下球员时都会事先与球员签下一份合同,上面的条条款款帮助了球员和球队更好的发展。
魔术师约翰逊签约25年
第五份合同就是俗称的罗斯条款,只要新秀合同前四年拿到过MVP或者两次进入全明星首发或者两次NBA最佳阵容,球员就可以与球队签订一份大合同,当时没有人做到,只有罗斯成为首个签约此合同的球员,于是被网友戏称“罗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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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NBA出现过哪些奇特的合同
当我们看的时候,我们欣赏球员的精彩表现,享受比赛的激烈刺激,也对各球队之间的交易津津乐道。但是很多时候,却忽略了球员和球队之间合同的重要性。一份合同影响的不仅是一支球队,有些时候,还推动了NBA的发展。今天就让我们一起看看,五大对NBA意义深远的合同。
史上最奇葩合约:两人共享一份工资单
NBA历史上的奇葩合同数不胜数,但是要说最有趣的,莫过于当年太阳和莫里斯兄弟的合约。太阳的老板给了两个人同一份合同,然后哥俩自行解决工资分配的问题。没办法,这两个兄弟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纹身都差不多,他们也住在一起,共享同一个银行账户,还在同一个球队打球。虽然这份合同有点可笑,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太阳老板的做法真的又聪明又理智。
㈩ 一起有趣的合同纠纷寻高手解答!谢谢
挺麻烦....
问题1:这个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不大。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时间很重要,07年10月结婚,08年2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08年3月房产证办理下来。这时候应该认定房屋是夫妻二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处分财产是须其他共有人一致同意。人家通过合法程序登记的,对于房屋妻子合法占有。作为妻子一方并不知情,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损害了妻子的利益。妻子可以基于共有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张某不存在欺诈行为,也看不出来显示公平和乘人之危的地方。七十四条就更谈不上了。要求法院确认张某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有不合法,法院会支持吗? 肯定不支持。人家登记按照正常程序走的,具有公示公信力,夫妻二人没有过错,房管局没有过错。就是有效的。(丈夫过错只针对于你的合同)
问题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定金是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定金实际上就是预交的违约金。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无论是延迟履行(矛盾)、瑕疵履行(定金适用于不履行,瑕疵履行是履行)和不履行(性质相同,两者相加不公平).
定金是可以和赔偿金并列适用的,但只限于不履行赔偿金。涨的那100万可以要求赔偿。
问题3:超出定金部分的80万视为是对房屋的预付款。可以主张利息。
问题4、这个合同属于法定事由的解除。张某以行为表明到期将不履行合同,就是默示毁约。王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就完了。
回答完毕。有些地方表达不是很清楚。欢迎大家纠正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