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报酬
A.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中劳动报酬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
2、甲方(用人单位)应当有公司员工薪酬规定,在设版计劳动者薪酬时,对员权工的劳动收入的名目应当考虑周全,并体现在每个员工的劳动合同中,由于各员工的工作岗位不同,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薪资待遇也不同。假如涉及某员工的劳动部报酬与劳动合同(属于临时性调整的)明确的薪资待遇不符,应当提前沟通说明。公司员工薪资待遇规定不能没有,在设计上视单位情况而定。在员工较少的单位,宜粗不宜细,过于具体,因为工作有时交叉,在操作上难度大。但是在规模大,岗位设定比较规范的单位,薪酬待遇应当细致明确。所以你提到的‘应当具备的具体条款并体现在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项目中,各公司关于员工的薪酬管理规定都有不同的设计或规定。’
3、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一名优秀的HR不仅要熟悉并掌握劳动法律法规,更要在具体实践中充分运用,为公司人力资源提供最优化管理。
B. 劳动合同 劳动报酬
1、工来资支付的形式:法定货币。自不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支付工资。
2、工资支付的对象: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企业不论以何种形式支付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办理签收存档。
3、工资支付的周期: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企业工资结算是按年的,应当按月预付,到期结算,且支付的日期必须确定。如遇休息日、节假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工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的行为,即为拖欠工资。
4、工资支付的数额: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无正当理由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就是克扣工资。克扣工资除企业补发劳动者的工资克扣额以外,还必须按规定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C. 关于劳动合同里面的劳动报酬的问题
合同约定按B条款执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约定支付,如果你觉得现在的工资没有约定的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合同支付。
D. 劳动合同内容里劳动报酬
1,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先搞清问题:
为什么说没有足额?足额是多少?
2,合同确定1100工资,版涉嫌低于社会最低权工资。
3,建议你看下劳动合同法,对照自已的情况,可依法维护自已的权益。
法律不支持你的要求,因为未足额支付工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辞职。
E.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条款
作为劳动者,需要单位如实填写劳动报酬,作为用人单位,可以填写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F. 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项
在我国,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是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与之相对应的,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报酬,专指劳动法中所调整的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收入,其主要支付的形式是工资.此外还有津贴、奖金等。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的数额,支付方法,奖金、津贴的数额及获得的条件等。若法律已有明文规定的,应遵从规定;若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当事人可协商确定。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下主要权利:(1)劳动报酬权;(2)劳动保护权;(3)休息权;(4)职业培训权;(5)社会保险权和社会福利权;(6)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还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即该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来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此外,作为一般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其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证明了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性质。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这主要是指劳动环境差、没有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甚至有危及职工生命、健康等因素的存在等。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主要指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延期支付、少付、不付劳动报酬等。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有: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因存在上述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七种情形,劳动者无需履行提前30日的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t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2001年4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由哪些部分组成?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填写数字是所有工资的总额不是某一项工资的数字。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人不属于劳动报酬范围:
(1)保险福利费用:指各单位在工资总额以外实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的劳动保险和福利费用。包括: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如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托儿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以及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药费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指职工从单位得到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夏季冷饮费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支付给运动员的名次奖、运动水平奖、破记录奖和教练员的培训成绩奖,稿费、翻译费、讲课费、课题费,第二职业收入、兼职收入,以及各单位利用业余时间组织职工进行生产、咨询服务、科研、设计和其他活动,从得到的收入中支付给职T的现金和实物,单位之间业务往来收取的回扣、好处费、手续费收人中给职工个人的提成等;
(4)实物折款:指职工个人从单位内外得到的,按规定未列人工资总额和保险福利费用的各种实物折款;劳动合同法简明实用问答312问
(5)财产性收人:包括职工个人从银行和企业获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红等;
(6)转移性收入:包括职工从职工以外其他阶层人员巾得到的赠送收人、亲友搭伙费、遗产收入以及从各种意外事故中得到的补偿和由于各种灾害从非营利机构得到的捐赠收人等;
(7)其他:指在上述各项以外职工得到的其他现金收入,包括实行租赁经营单位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职工的误餐补贴、出国置装费以及职工从出差补助和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等。
G.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劳动者在开始工作时,往往没有与用人单位约定好报酬内等事项,以至容于事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此,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H. 劳动合同上的劳动报酬怎么写
工资支付周期与时间。支付周期可以是日薪制、周薪制、月薪制或年薪制。实践中,版月薪制比较常权见。请注意法律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也就是说,即使采用年薪制,也必须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且每月发放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具体工资奖金如何发放可以由双方约定。
加班加点工资、假期工资及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不明确的是加班加点工资工资计算基数。对加班加点的计算基数,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定应以当月全额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有的地方则允许当事人约定,如江苏、上海等。
3. 基本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I. 劳动合同里的劳动报酬包括哪些在哪能找到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指工资。
劳动合同里面的劳动报酬指工资,国务院《专最低工资规定》属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