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协议书
A. 再婚老人签订的房产协议书一方反悔了怎么办
已经签订的房产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应的,一方反悔了也无法更改。
B. 老年再婚婚前协议有必要吗
最近看到一份资料,对一对准备再婚的老人,就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进行详细约定,约定内容细到房产、生活费、医疗费、子女关系、离婚、其他财产(企业、汽车等)、一方去世、两方去世,直至骨灰安置。都做了详尽协议规定.(有老年人看到这可能头痛了.不要怕,有专门的机构如天津市社会科学院与**机关合作开办了天津市老年再婚见证处就受理拟定.) 其主张在婚前协议中明确如下三个不变,觉得很好,现把大致内容陈述如下,仅供参考: 第一个不变是“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即再婚前财产属于谁的,再婚后仍然属于谁。对对方的房产和室内家具等生活资料,夫妻之间有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是否需要双方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还是写在婚前协议中由双方自酌) 第二个不变是“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谁的婚前财产由谁的子女继承,这是第二个不变的核心内容。如无子女一方可立遗嘱申明由配偶(再婚老伴)继承还是子女外有亲缘关系人继承. 第三个不变是“双方亲子关系不变”。这一条包括五点内容: (一)是称呼不变。老年人再婚之后,子女称呼自己的老人仍是爸妈,而对父母再婚的老伴,可称爸妈也可称叔叫姨。(当然如没有财物图谋愿改称另当别论) (二)是赡养关系不变。父母再婚后,子女仍要赡养亲生自己的老人,而可以不赡养父母再婚的老伴。 (三)是护理关系不变。再婚的老年人患病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则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对方子女没有护理义务。相应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经济支持时,第一出资方应是得病者本人,第二出资方是病人的子女,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据实际能力提供支持。 (四)是养老送终的关系不变。老年人再婚后,子女只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妥善处理后事。 (五)是继承关系不变。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对于再婚夫妻婚后所形成的财产,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而双方子女没有法定继承权,只有遗嘱继承权利。 我们生话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瞬息万变千变万化是一种必然,在这当中老年再婚却需要稳定的情感、稳定的婚姻.因为老人时日无多经不起情感的挫折和折腾.所以婚前协议就是为情感的持续,婚姻的稳定书写的写了一个承诺,是等同与甚至实际意义更重于结婚证书的法律文书. 以上有些条款读起耒凉飕飕,听起来冷冰冰.但恰恰是由於老人再婚婚前考虑不周,因财产赡养继承与对方子女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导致婚后起波澜乃至再婚后过不到头又离婚为数者不少.再婚后又丧偶的老人与对方子女对薄公堂也多有先例.所以一份婚前协议应是婚后稳定和幸福的保障.所以\\\"先小人后君子\\\",防患于未然,订一份婚前协议,在老人银发黄昏恋中也是很需要的,不知您认可与否?!
C.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如果协议内容仅仅涉及到约定再婚双方的权益及行为,再婚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
如果协议内容及影响涉及到了再婚双方以外人员的权益和行为,就必须进行公证。
D. 老人再婚协议书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两人版就不是合法夫妻关系,权相互之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
公证处不会受理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公证。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 城市老人再婚和农村老人再婚的协议书签定有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都是一样的,只是约定的条款不一样而已。
F. 老年人再婚房产协议书中的内容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只要把财产的处理方式,双方协商的相关内容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回写上签字即可有效答。因为孩子已经成年,不涉及孩子问题,主要是财产明细即可。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还需要行政确认程序。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G. 刘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有关老年人再婚协议的事情,
这样的协议需要你公婆和你们一起写,应该商量好就近找个律师草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