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和解程序
❶ 司法调解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调解协议和任何一方、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案件。调解协议系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的调解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协议。当事人之间没有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调解中心也可以受理,并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均视为同意按照调解中心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另有约定且调解中心同意的,从其约定。
当事人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时,按下述要求办理:提交调解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应写明及/或提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调解所依据的调解协议争议事实、证据材料和调解请求;其它应当写明的事项。
如聘请代理人参与调解程序,应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在调解中心调解员名册中,选定或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一名调解员。如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调解协议或就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达成一致,则由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按照本规则所附调解收费表的规定分别预交调解费的50%。
如申请人在提出调解申请时尚未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或双方尚未就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达成一致,则申请人在提交前述材料的同时按照本规则所附调解收费表的规定先预交调解费的50%。调解中心收到调解申请书及其附件后,经审查完毕,立即转送给被申请人一式一份。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15日内确认同意调解并在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名册中选定或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一名调解员,同时按照本规则所附调解收费表的规定预交调解费的50%。调解被申请人未在第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同意调解的,视为拒绝调解;在规定期限届满后确认同意调解的,是否接受,由调解中心决定。
(1)纠纷和解程序扩展阅读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❷ 民事经济纠纷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调解抄要注意防止部分当袭事人利用调解拖延履行义务。有些当事人表面上同意调解,但实际是只是想拖延诉讼时间。另外,调解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尽量约定明确,和解协议不能有歧义,并且可以约定,如果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违约责任。
❸ 派出所调解的程序
法律规定,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轻伤害案件才回适用调解程答序,调解以一次为限,调解不成就按法律程序走了。
调解之后只有派出所有调解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派出所的调解自愿和解,达成协议,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设定的调解,从理论上讲,属于授权性规范,不是义务性规定,法律授权公安机关视民间纠纷的情况选择调解或移送调解或不调解。因此,民间纠纷的调解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
❹ 民事调解 需要走那些流程
(一)法院调解的开始
1、开始的时间。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版民事案件,可以权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2、开始的方式
(二)调解的进行
(三)调解结束
1、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认可而结束;
2、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又不愿意继续调解而结束。
(4)纠纷和解程序扩展阅读
1、民事调解工作原则
(1)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❺ 派出所调解程序
调解的程序一般是,由一方先提出要求,另一方提出意见是否接受,然后回,再由双方根答据自己的情况作出让步,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
法律规定,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轻伤害案件才适用调解程序,调解以一次为限,调解不成就按法律程序走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❻ 人民调解的调解程序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
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
❼ 派出所处理民事纠纷有几个程序
财产类民事纠纷公安一般不予受理,如出现因民事纠纷产生斗殴等情节,公安局版应对纠纷中的肇事方或过错方视权情节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凡持械伤人或故意损坏财物者,应视情必须给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罚款的处罚;纠纷双方均有错且又均符合治安处罚条件的,必须视情分别给予处罚。治安处罚不影响对民事赔偿的调解。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应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交由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调解协议书”应存档备查。对不服公安派出所调解意见的,应劝导双方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1、协商。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