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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主合同

发布时间: 2021-02-17 16:42:20

⑴ 什么叫主从合同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1)两个主合同扩展阅读:

我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该条还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条关于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与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以及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为了区分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进一步细划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和第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其中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因此,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看,担保合同无效一般包括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两种情形。

⑵ 主合同与从合同关系

关于主、从合同的关系问题。我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该条还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条关于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与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以及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为了区分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进一步细划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和第八条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其中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因此,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看,担保合同无效一般包括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两种情形。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合同、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的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⑶ 一个抵押合同能否有两个主合同

首先,要看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对象是什么,是项目贷款部分还是增资部分;
其次,一块土地是可以同时为多笔债务设定担保的,优先受偿时是按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

⑷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你好,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合同,但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

⑸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主合同和从合同是同一个合同,主合同是主本,从合同是付本。

⑹ 一份抵押担保合同能否对应两个以上的并列借款合同(不分先后)

当然可以。
最高额抵押合同就是对一定期间内发放贷款的总余额的担保,期间多次发放的贷回款都会有答对应的借款合同。

房产局的说法是不对的。
首先处置后款项的处理与房产局无关,不需要它去操心,它只要依法不重复抵押就可以了。
其次,最高额抵押合同针对的是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全部债权余额,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就有个“债权确定”的概念(参考担保法司法解释),抵押物价值是针对所有确定了的债权的,不存在处置款项先还哪一个的问题(借款主体是同一的)

⑺ 主合同,从合同是什么谢谢

合同的多种形式之一 在两个关联合同中,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称为从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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