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平台
1. 家园纠纷制度家园矛盾纠纷投诉平台建设等制度
可以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根据合同性质和是否能实现合同目的、违约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98条、第97、第107、第114条规定要求未履约一方返还履约一方取得的权益和赔偿损失。
如果未履约的一方对履约一方的主张产生异议,合同中约明仲裁机构的,可就该合同纠纷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仲裁机构,可就该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判决。
至于合同纠纷的时效,要看该合同种类、合同性质、特殊时效、一般时效来确定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下面就该三种情形的时效具体阐明:
(一)、合同种类包括买卖、技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赠与、借款、租赁、融资、承揽、建设工程、运输、客运、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合同;依据《合同法》法释[1999]19号第6、7条规定,技术合同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侵害之日至合同法实施之日(1999年10月1日颁布的合同法)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该种情形诉讼时效为一年,上述情况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两年;依据合同法第55条和第75条规定行使撤销权的,知道或自知道时效一年,即使不知道最长时效也只是5年,依据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债务人领取提存物时效为5年,5年后扣除提存费和必要费用后,提存物归集体或国家,依据该法释第8条规定,该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的中断、中止或者延长的规定;如果是涉外合同,时效增加到一般合同的两倍;借款合同要视具体情况一般为2年或20年;租赁合同时效为一年;保管合同为一年等等。
(二)、时效的一般规定,依据《民法通则》第135、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为2到20年
(三)、特殊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目的等相关情况可适当延长时效。
不同案件诉讼时效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不会主动释明时效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符合法律规定,一般会按撤诉处理,超过时效的一方提起权益主张之诉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2. 什么是矛盾纠纷 “三三制”
一抄、健全调解平台,夯实大调解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规范阵地建设。县调解中心与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三位一体”,设立接访受理室、综合调解室、协调组、三调联动办和巡回调解庭。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县、乡两级调解中心分别建立了工作例会制、首访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查究制和绩效考核制等17项工作制度。在村(居)建立排查化解制度、调解守则、调解须知等10项制度。
二、完善三项机制,提升大调解工作效能
一是分级排查机制。
二是层级管理机制。
三是“三调联动”机制。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大调解有效运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配齐配强队伍。
三是实行奖惩激励。
3. 网易云发长文怼酷狗,网易云酷狗的矛盾纠纷是什么
2月4日,网易云音乐针对此前谴责酷狗音乐抄袭其推歌功能、页面设计等问题做出最新回应,称此前2月2日,酷狗音乐晒出的截止到2020年底酷狗原创专利申请(包括2015年12月和2020年3月申请的"一起听"专利,2015年酷狗上线"音乐推"并同步申请专利)属混淆视听:“酷狗音乐所放出的专利与其现在的产品功能形态、界面设计和交互形式,驴唇不对马嘴,酷狗音乐对网易云音乐‘一起听’和‘云贝推歌’界面设计的抄袭,铁证如山”,并“祝酷狗音乐,猴年快乐”。
网易云音乐还称,以上行为并非偶然和特例。网易云音乐在 2020 年 4 ⽉份的 7.1.10 版本上线 “云贝推歌”功能:粉丝可以用 “云贝”为喜爱的音乐进行推广和支持。再小的光也有了被看到的可能。三个⽉后酷狗⾳乐上线了 “音乐推”功能。
网易云音乐针对酷狗音乐此前发布的专利申请一一进行反驳
通过图文,网易云音乐声明,“酷狗音乐所展示的2015年12月申请的专利文件,与其之后上线的‘跟听’毫无关系;2020年3月申请的专利文件,与其后上线的‘跟听’也毫无关系;2015年5月申请的专利文件,与其之后的‘音乐推’毫无关系”,并直接放话,“鉴于酷狗音乐耍猴似的行为,我还是要给予酷狗音乐新春祝福。”
4. 如何加强乡镇信访维稳平台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狠抓防控体系,筑造严实的信访维稳“防火墙”
(一)完善乡(镇)、村信访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网络联动”作用。乡镇要健全完善信访办、涉农问题调处办的职能作用,确保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和制度的落实。村委会要在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配有民调员的基础上,再设立涉农问题代理处,从村民中选取威望高、责任心强的代表担任涉农问题联络员。在信访业务上,乡信访办要对村级联络员加以培训指导,帮助基层更好地发挥信访信息预警的作用,发挥及早调解或缓和矛盾纠纷的作用,发挥协助处理重要信访问题的作用,发挥宣传信访政策法规的作用,发挥代理群众信访问题,减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以及群众人力财力耗费的作用。
(二)健全乡(镇)、村技术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天网监督”作用。乡镇及村一级要大力发挥技术防控的作用,要把技防建设作为抓好维稳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坚持主动治安,能动维稳,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结合,以技防为制高点,以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为核心的“天网”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在重点路段、主要街道、主要出入口,中小学、幼儿园等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电子监控率达100%。加快推进“技防进社区、进农村”,在有条件农村逐步建立视频监控室。坚持“高清、规范、实效”标准,全面提升监控系统档次,通过电子监控系统有效提高治安防控效能,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加强乡镇、村维稳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规育人”作用。乡镇、村要向广大群众对信访维稳法律法规知识多宣传、多解释,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多讲解,对中央一些涉农政策多宣传,要用法律知识教育让广大群众,让广大群众在思想上自觉地维护地方的和谐与稳定。乡村干部要在深入走访村居农户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座谈、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当前乡镇的维稳形势,突出维稳政策教育、人民团结教育、社会法制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树立大局意识,把群众的思想凝聚到乡、镇党委、政府的维稳事业上来。要多开展一些“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等形式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带着真心、真情为民解忧解难,用真情实意打动群众、教育群众,使广大居民群众切实看到好处,得到实惠,感受到党的关怀,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从而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5. 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是私人设立的吗
矛盾b 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强调党委领导、政府支 持、多方参 与、司法推动 的机制版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则更多权地强调法院的主体地位,要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为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的重要内容,矛盾化解不能仅依靠法院一家,法院应当起到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要在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基础上打造升级版,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6. 如何发挥乡镇综治工作平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一、人员待遇问题 同其它工作一样,综治工作也离不开人的因素。
配备得力的综治工作干部,创新工作思路,缜密设计好的载体,必将促进综治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和其它工作一样,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必须有专人抓,专人管。然而,随着综治工作触角的延伸,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大,综治工作人员配备必须高职高配。现在,从乡镇来讲,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得到了配备,但其政治经济待遇也处于“各自为战”状态,没有统一的要求,有的进入同级党委,有的享受副科级待遇,还有的享受车补和专项补贴,甚至有的还没有正式编制。乡镇综治专干也因为人员编制等问题,大都兼职或不在乡镇机关或事业编制之列。人员待遇需要整体划一,需要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这样才能保证综治工作人员齐备,有人干事。
二、综治办公场所问题 上级综治部门对基层综治部门办公场所要求比较高,规定乡镇综治办公室面积要达到40平方米。
现在看来,有些乡镇难以达到。经济条件好的、办公条件好的乡镇,其综治办经济条件、办公条件就能好;相反,经济条件差的、办公条件不佳的乡镇,其综治办经济条件、办公条件一般也不如人意,更谈不上达到规范化标准。办公场所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综治部门的形象,客观上也不利于综治部门开展工作。现在,各乡镇按照要求都在进行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解决综治工作办公场所问题,也摆在了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面前,在新一轮“争创”氛围中,解决综治工作办公场所问题,也是做好综治工作的一个必要前提。
三、综治工作经费问题 按照省综治委有关平安建设要求,综治工作经费要按照县区人口每人一元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要按照每人0.5元比例或5000元,以至更多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事实上,一方面,一些县乡经济发展的滞后,严重影响了综治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另一方面,县级综治部门没有单独账号,综治工作经费被挪用或挤占,使得综治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之后,仍显不足。而乡村综治工作经费也与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紧密相关,出现报销难情况。综治工作经费是解决有钱办事的大问题,是关系到平安建设基础工程能否完成的大问题。
四、办公设施不完备问题 办公设施是办公效率好坏的重要标志。
因为上述问题的存在,一些乡镇、村的综治工作办公设施难如人愿。出现一个怪圈:没有好的办公室,更没有好的办公条件;没有电脑、传真机、电话等必须办公设备;有了电脑、传真机,却不能及时联网。经济贫困和领导的不重视,导致综治部门同其它部门一样,还停滞在手写材料,信息不灵的状态,更谈不上工作用车的配备和使用。一些综治工作人员只好四处求借别人帮助打印材料或出车。如此艰辛的办公条件,让综治工作者心寒,也让综治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五、创建标准不统一问题。
有些综治工作创建缺乏统一的标准,比如,一些平安创建活动,仅仅提出了活动载体,缺少切合基层实际的、带有具体数字指标的、可操作性的评比标准。就县区而言,有的活动搞了几年,所谓评比也是泛泛的、抽象的标准。有的乡镇干脆凭印象评定,到了村级也没有了什么遵循。
因为地域的问题,有些标准无法一一细化,整体提的很宏观;有的时间过去几年了,有些标准还没得到充实调整,多年一贯制。高质量的创建活动,必须有严格准确的活动标准,实际、实效、实用的综治工作相关创建标准,亟需出台。
六、综治工作记录不规范问题 综治工作也有其内在的规律性,根据综治工作发展要求,综治工作记录簿应该走上规范轨道。
但是,有些地方综治工作记录形式从上到下五花八门,有的以市,有的以县区,有的以乡镇为单位制订了综治工作记录簿。实事求是讲,这些综治工作记录簿不能完全体现本地、本单位综治工作情况。那么,综治工作记载应该如何分项、如何把这个工作“软件”变硬,在综治工作情况记载和年度考评中发挥作用,确实值得考虑和推敲。这就需要根据综治工作特点,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梳理归类,制定相应的综治工作记录内容。
从而,使各级综治部门工作记载有所遵循,减少工作的盲目性,便于省级综治部门的检查,提高工作质量。 总之,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势在必行。这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相信,综治工作经过30多年的发展,各级综治组织和广大综治工作者一定会认真查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方面的不足,寻求解决的好思路、新办法,积极探索综治工作新路子。
7.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诉讼和非诉讼。
一、诉讼方式即法院判决;
二、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7)矛盾纠纷平台扩展阅读:
调解方式
调解员可以采用其认为有利于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方式对争议进行调解。
这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调解程序开始之后,调解员可以单独或同时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调解;调解员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的,可向他方当事人通报单独会见的情况,当事人另有要求的除外;调解员可以对争议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也可以进行背对背的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以要求当事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建议或方案;调解员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聘请有关专家就技术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或鉴定意见;。
调解员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补充材料;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以根据已掌握的情况,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向当事人提出解决争议的建议。
经过调解,在当事人之间仍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调解员可以提出最后的建议或方案。调解在调解中心所在地进行。如当事人另有约定,经调解中心同意,或由调解中心建议并经当事人一致同意,亦可在其它地点进行。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聘请有关行业的专家参与调解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经过调解,如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各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及/或盖章,应当事人的要求,调解员可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调解书,由调解员在调解书上签字并加盖调解中心的印章。
除非为执行或履行之目的,和解协议或调解书不得公开。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时,可以在和解协议中加入仲裁条款。
8. 矛盾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一是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推进诉源治理。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筑牢矛盾化解人民调解阵地。强化考核驱动,抓好目标落实,适时将民商事案件万人诉讼率、矛盾纠纷调处率、解决率、专职调解员配备及工作开展情况、纠纷响应度等纳入政法建设考核。二是充分发挥“无讼网络”作用,提升调解成效。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平台,推进无讼网格建设,以村居网格员为单位,以预防纠纷发生为抓手,以矛盾调处为重点,打造“无讼网络”。推行审务进村居、法官与网格员结对,建立一乡镇一审务站,进一步深化网格员矛盾调处成效,在服务乡村振兴、村民自治前提下,促进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镇村”的目标。三是因地制宜落实“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化解。畅通与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等对接渠道,推进调解前置,实质发挥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商会调解等诉前调解作用。积极推动诉讼服务全方位改革,探索建立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线上、线下双升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指尖上”解纷的便捷。充分发挥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大对多元化解工作的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多了解多元化解、诉前调解的便捷、高效、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