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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降价引发纠纷

发布时间: 2020-11-22 12:11:05

『壹』 刚刚开盘不久的楼盘忽然降价,我作为一名业主要如何才能找到其他业主一起去维权

维权有意义吗?本身就是商品,价格由市场控制,供大于求自然会降,难道房价只给张不给降?

『贰』 今天看了桂林某楼盘降价的新闻,觉得好心痛。为什么房子涨价是合理的,而降价变成了恶意

房子涨价了,有房子的开心,房子降价了,无房子的开心。想让人人都开心,不可能。

『叁』 上海楼盘大降价,业主砸售楼处,这样的行为违法吗

该行为当然属于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话,也可以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者寻衅滋事罪。
1、首先需要肯定一点的是,售楼处里面的所有财产全部属于房产置业公司,对于该财产公司拥有完全的所有权。部分业主出于自身愤怒,毁坏置业公司的财产,属于《侵权责任法》上规定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其次,就像上面很多朋友说的那样,炒楼本来就是一种投机手段,那些炒楼的业主本身就是希望利用放价上涨赚取差价,但“房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是每一个投资者或者投机者所必须知道和了解的事情。世界上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更何况这些炒楼者本来就目的不纯,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下,不仅不能够认清自己投资失误的责任,反而将问题归结在开发商和国家身上,个人对此表示十分鄙视。(第二段句号以后的内容完全是个人吐槽,因为对于这些炒楼者实在是太痛恨了……让我们这些80后天天扛着房子的沉重压力……当然愤恨的还有无良开发商……)
3、如果业主们砸售楼处的行为已经对于售楼处的财产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破坏,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另外,个人认为售楼处虽然是置业公司作为进行商业活动的场所,但是因为售楼处对不特定的大多数人开放,还应当属于公共场所。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因此来说,首先业主砸售楼处,造成售楼处财务损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业主砸售楼处,恶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情节一定达到了定罪数额,可以成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同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已经造成了售楼处秩序严重混乱无法正常运行,并且公私财物造成了损毁的,应当同时认定业主寻衅滋事罪成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最与寻衅滋事最择一重处罚。

『肆』 青岛楼盘价格“跳水“,引业主不满,此责任该业主承担吗

青岛楼盘价格“跳水“,引业主不满,此责任当然该业主承担,毕竟已经签了合同


不过,也有少数网友对业主表示理解,毕竟降价了买房的人心理上接受不了很正常,而且买房才过几天就降价80万,几天亏损80万,不管是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会不好受的。

当然,从法律上讲,房子降价这件事情,其实并不违法,买房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而合同是买卖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应。买房后不论情况如何变化都应该按合同执行。开发商这次降价是市场行为,买卖双方都应当有契约精神。

总而言之,这些业主还是应该要遵循契约精神。

『伍』 楼盘过了半年就降价翻倍,业主改怎么维权

加入业主群.看它们的反应如何

『陆』 商品房降价纠纷消费者从哪些方面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房子未竣工,已签买卖合同

看开发商有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主张解除合同是可以的。比如工程质量问题、交付时间问题。

『柒』 青岛期房降价业主维权反被怼,对此你怎么看

就在近日,山东青岛的部分业主反映,青岛的一个在建楼盘突然大幅降价,这些业主在买房时候是一个价格,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房价就降了,跟业主买的时候比起来降了近80万,降幅太大,此举引起已购房业主们的不满。对于这一事件,业主们也是感到非常不满,怒斥开发商,一位业主表示:“挣这点钱一下子全赔光,那我几年都白干了,我的诉求就是把我的钱退了,他爱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不关我事”。另一位业主也表示:“差距太大了,一个房子就在三四十万,有些是七八十万”。

当然,从法律上讲,房子降价这件事情,其实并不违法,买房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而合同是买卖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应。买房后不论情况如何变化都应该按合同执行。开发商这次降价是市场行为,买卖双方都应当有契约精神。

『捌』 青岛期房降价,业主维权反被怼,售楼处具体是怎么回应的

青岛期房降价,业主维权反被怼,售楼处具体的回应是降价和购房者无关,售楼处称如果他们愿意他们甚至可以白送房子给购房者,但这和已经购房的业主毫无关系。不得不说,售楼处对于大幅度降价一事的回应是非常犀利了。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的评论呈现了两极分化的态势。一部分网友称,期房降价高达八十万,的确有点太过了。期房是没有建成却提前发售的房子,业主还没有入住,就亏损高达八十多万,是一般的业主都无法承受的。另一部分网友称售楼处的回应虽然看起来不讲道理比较强硬,但是换个立场来看,难道买了期房之后,房价涨了八十多万,难道业主会去售楼处退回八十万?显然不会!

青岛期房降价,业主维权闹得沸沸扬扬,这件事理应当让一些想买房的民众慎重再慎重的考虑。

『玖』 向银行交首付后,银行或者开发商没有及时开出收据和发票,会引起什么后果

你买的是期房,你先交钱,开发商开的是收据,不过这个收据也是正规收据的,等到交房时候,有房产部门的实际测量结果后,根据实际面积结算房款,然后你拿收据去换正规的发票.你要保存好你的收据和合同。

此外,珠江四季悦城还推出了10套指定房源,这些房源在享受“告别首付,无压力购房筑家计划”权益的同时,还可获得其他金融服务的优惠。离年中业绩考核只剩一个多月的时间,不少房企特别是上市房企开始加快去化,提高销售量,不得不采取降价促销的手段。开发商垫付首付款,让“零首付”得以实现,这看似“免费午餐”的背后却暗藏风险。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铁岗说,面对各地房地产市场频频降价的情况,房地产公司被迫采取促销办法,回收现金流。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有的是要偿还利息,有的通过暗地提高房价拿回收益,反而变相提高了房价。“购房者还贷压力骤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加剧,开发商倒是金蝉脱壳了。”山东某银行业内部人士表示,商业贷款正常流程是,客户必须是用自己的钱交首付。

『拾』 期房降价,到底应不应该给老业主赔偿,请大家发表意见!

那你是站在投资客的立场上来分析,如果开发商一定要保证购房者的利益,那专么他卖属得再多,在房产业出现不景气时,那么开发商的风险成本将无限增加,再者,所谓转手利益这个也很难判定,包括5年内营业税和其他各种税费的增减,包括投资客急于出手的降价销售;如果以开发商本身的价钱来说,那没有可比性,很少有楼栋几年没卖完的;如果以市场评估价,那本身的评估费用和程序也是一个问题...等等,而且要投资本身就没有不存在风险的,法律上也不支持,开发商怎么可能做这种有害无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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