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背门纠纷
Ⅰ 经济纠纷被判输后能上访吗
你好,经济纠纷你背叛书之后你当然可以继续申诉啊,当然你要找足够多的证据才可以哦。
Ⅱ 民间借贷纠纷中,有借条官司也照样输的几种情况
1、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要点: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部分,给了就给了,后悔你也要不回来,不给就不给,法院也不会支持。
如果借条约定年利率为40%,即便双方自愿签订的借条,而债务人只按照24%支付利息,债权人起诉要求按照借条约定40%履行,其中24%以上的部分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即便债务人按照借条约定支付了40%,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回高于36%部分的利息。
2、和你打借条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责任能力的人
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3、非法债务
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4、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5、超过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诉讼中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将会失去胜诉权。无论借条上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对诉讼时效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另外在催款过程中尽量采用书面催款的方式,并留存证据,包括发送邮件或者快递,这样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另外如果电话催收尽量录音,打印通话记录,证明债权人积极催款,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6、擅自涂改借条内容或者借款合同
有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因为种种原因,会修改已经签订或者打印好的借条,有时候会在双方合意下修改,也有会私下涂改,比如认为自己写错字了、金额或者名字,通常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另行起草一份借条,如果一定要在原借条上修改,建议在修改部分双方能摁下指纹或者签上姓名,避免修改后对方不认可,导致法庭上不认可借条真实性和合法性。
7、感情债所打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8、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Ⅲ 邻里铁门纠纷
你去找找小区物业,如果物业同意,那对面邻居反对无效。相反,假如物业也反对,那我建议你还是别装了,邻里关系和睦还是有必要滴。实在不行花大价钱装个NB些的防盗门,对邻居/物业/自己都有个交待。
Ⅳ 防盗门民事纠纷-懂民法的大牛乱入
如果根本没有对来她造自成影响,法院是不会判决她胜诉的;
如果确实妨害她的通过什么的,法院强制执行也会通知你,给予你一定的时间重新装门,如果这个期限过了,你还没有排除妨碍的,是会强制执行的,不会顾虑你屋里的安全,因为已经给你足够的时间整改了。
Ⅳ 因民事纠纷农户自行封闭通组路怎么处理
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纠纷,也不知道你是通组路啥意思。
道路是国家的,不是私人的,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
你可以直接拨打110,让警察来协调处理一下。
Ⅵ 因纠纷堵门两个小时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各算各的,侵权造成损失要赔偿,有其他经济纠纷另行起诉解决。
上述分版析供参考,需准确帮权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咨询完毕请及时评价结束咨询。
右侧电话限仅北京地区拨打咨询,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联系,接通后请先说明目的。
Ⅶ 侯瓒的财产纠纷案
侯耀文去世因其生前未立遗嘱,他的身后遗产尚未分配。 2009年2月,侯瓒将其妹妹起诉到法院。侯瓒诉称,她和妹妹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客观上无法获知父亲有多少遗产,希望法院通过此案调查侯耀文名下的银行存款和交易记录,并进行分割。
而最近,侯瓒又提出申请,要求变更、追加被告。新的诉状中,侯瓒及其妹妹为原告;侯耀华为第一被告,侯耀文的生前好友牛成志为第二被告,侯耀文弟子郭晓小则为第三被告。
侯瓒在申请中称,父亲去世后,侯耀华第一时间赶到父亲生前居住的玫瑰园,主持料理后事,并实际控制玫瑰园的所有遗产和证件。两年来,侯耀华从没主动邀请两位继承人清点、封存遗物。除了一部由侯耀华使用近一年后交付给妹妹的监护人的汽车外,侯耀华没有将剩余遗产分配给两位继承人的意图。
侯瓒从法院的调查取证中得知,牛成志取走其父名下多笔银行巨款,郭晓小夫妇二人使用私家车辆和搬家公司,先后拉走了玫瑰园别墅的所有物品。
侯瓒认为,上述遗产和物品,均属遗产范围。三被告未经其同意就擅自处分,涉嫌侵权;遗产的实际控制人侯耀华不履行确定遗产范围和分配的义务,并同他人擅自处分遗产,侵害了其姐妹的财产继承权。她们请求法院责令侯耀华等三人返还相应遗产,并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此事,侯耀文生前好友牛成志对记者表示,“我不是私下取款,也不可能背着他们取出来钱。取款是经过侯耀文家里人同意,钱也用来处理其后事”。牛成志说,他是帮忙取款,当时还有人主事,侯瓒也在场。对于具体的细节,他称,“法庭上再说”。
面对侯耀文有多少遗产的提问,牛成志说,“能有多少钱?谁有钱还去银行贷款买房”。
2009年7月21日下午,侯耀文生前弟子郭晓小表示,“我没有必要对你说,这些事情以后会有一个结果”。 郭德纲博客上,在一个发帖时间为7月18日的帖子中,郭德纲回忆其师父侯耀文生前情形,并感慨:师父的万贯家财哪去了?那些珠宝名表田黄石羊脂玉哪去了?那些饰品家具字画藏品哪去了?那些服装改了尺寸后谁穿去了?玫瑰园中最后连灯泡都被摘了,为什么?师父的两个女儿连一张纸都没得到,为什么?两个女儿也并非为争遗产而导致不能下葬,她们从来也没争过,那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称,上述内容确为郭德纲本人书写。侯耀文的徒弟们都知道老头爱好收藏,也听老头说过他有一些东西,但听说这些遗产找不到了,郭德纲在博客上发表感慨,也是一种猜疑。侯耀文遗产纠纷是其家里的事,其他人也不清楚。
王海还称,目前,徒弟们最大的希望是让侯耀文入土为安,他的骨灰还存在八宝山骨灰堂,“徒弟们心里都很难受”。 侯耀文遗产案出的另外一个“枝节”——侯门弟子郭晓小状告侯耀文女儿侯瓒讨25万余元车款案率先开庭。在法庭上,侯瓒一方表示,涉案红色马6是侯耀文给女儿的遗愿,是生日礼物,车款“只是郭晓小经手而已”。
2009年8月底,在侯耀文遗产纠纷案未正式审理之前,郭晓小将侯耀文的大女儿侯瓒告上西城法院,要求返还25万余元的购车款。由于侯瓒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均在朝阳区,此案后被移转至朝阳法院审理。
争论一:马6是“垫付车款”还是送礼?
昨天上午10时许,身穿白色羽绒服的侯瓒和代理律师陈旭来到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郭晓小委托了两位代理律师出庭。
出生于1984年的郭晓小是侯耀文的关门弟子,郭晓小起诉称,2007年8月29日,自己曾在侯瓒购买一辆红色马6轿车时,垫付25万余元的购车款和相关税费,要求侯瓒偿还。法庭上,郭晓小的代理人称,当初是侯瓒主动提出,要求郭晓小帮她垫付购车款,碍于与侯耀文的关系,郭晓小同意垫付并办理了购车手续。为证明车款是郭晓小掏的腰包,郭晓小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刷卡记录。
侯瓒在法庭上承认,涉案的马6车确实是郭晓小办完所有手续后交给她的,但否认请求郭晓小垫付购车款。侯瓒说,父亲侯耀文生前曾表示过将送一辆车做生日礼物给她。“父亲突然离世后,侯耀华向亲友表示他将兑现这个承诺。”侯瓒还补充说,她不可能向一个经济实力还不如她的人去借钱买车。
侯瓒的律师也表示,侯瓒从来没有给郭晓小打过欠条,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关系。
争论二:郭晓小是否占有了侯耀文遗产?
法庭上,侯瓒对郭晓小出钱的来源提出质疑。她说,父亲侯耀文去世后,葬礼的礼金是由郭晓小夫妇代收的,她认为购车款要么来源于父亲的遗产,要么来源于父亲葬礼的礼金。
郭晓小是否占有了侯耀文的遗产?代收了侯耀文葬礼的礼金没有给家属?对上述问题郭晓小的代理人均表示不清楚,因此法官责令其回去向郭晓小本人核实,然后向法庭作出答复。
Ⅷ 防盗门质量问题纠纷处理
1.用手一按就凹下去 属于质量问题 胶合没做好 和钢板薄厚无关 再薄的板做好的内话也按不动 (在我这这容样的门是不允许出厂的)
2.焊点能明显看到,影响美观 胶条于门框不配套 或没粘好(这个属于小问题,但一般出厂前都会重新粘)
3.不锈钢压条 这个不算质量问题 应该是没沟通好
4.门扇下面离地面过高 出厂前应该返修
综合以上 你这个门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但是问题都不是很大 退货不成的话 要求返厂试试
Ⅸ 加装防盗门后邻里纠纷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