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劳动合同
❶ 贷款所需劳动合同可不可以是直系亲属
劳动者以工资卡或者
公积金贷款
,那么必须出具自己的劳动合同,不能借亲属劳动合同来贷款。
❷ 贷款买车需要劳动合同原件,但是丢了该怎么办
可以找用人单位拿另一份合同,复印,加盖公章,即可证明。
原因有:
贷款机构都专是预留一属份申请人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即为工作证明。
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主要有:
对应贷款所需的基本资资料(例: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房产证);
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等个人身份及状况证明文件;
征信报告;
工作证明,确定具有还款能力。
收入证明,确定具有经济来源,(例:银行流水体现打卡工资)。
备注:所有文件,贷款机构所保留的都是复印件。
总结:所需文件,确定真实性即可。可跟贷款机构,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❸ 有劳动合同可以贷款吗
若在招行申请贷款,光有劳动合同不行的,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
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
4.担保证明资料
5.用途证明资料:如,汽车贷款,就是在贷款发放前提供全额购车发票,或提供购车协议(合同)加首付款发票(或加盖经销商公章的收据)。贷款发放后必须提供全额购车发票(如发放前未提供)、车辆购置完税证明。
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
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这边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❹ 做什么事要用到劳动合同买房、办理贷款需要吗
确认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工伤认定等,都需要!
买房和办理贷款,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就可以了,不用劳动合同!
❺ 买房贷款要劳动合同吗
需要提供银行流水和收入证明。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回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答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贷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❻ 劳动合同贷款
建议你带上劳动合同,去上海各大银行咨询,只有你符合银行贷款规定,才能申请贷款的。
❼ 银行贷款能用劳动合同吗
银行贷款是个金融借款合同,劳动合同讲的大概可以用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关系来形容,二者不一样嘛
❽ 贷款买房,需要个人工资证明和劳动合同,请问什
您好,若您是申请一手楼贷款,可先与开发商确认,是否与我行有合作关系回,若有,您可答直接与楼盘驻点工作人员联系,将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一般需要您联系当地个贷部门提供个人信息及所购房产情况办理申请。一手楼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请资料:1.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军官证等;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用途证明资料:所购房产原产权证明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经售房人确认的首付款收据(采取交易资金监管的,提供监管资金入账证明即可);4.还款能力证明资料。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❾ 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能做什么贷款
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说明劳动者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如果劳动者征信没有问题,劳动者可以办理购房贷款和其他贷款,具体的额度需要根据劳动者的还贷能力进行确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