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家庭侵权
Ⅰ 怎么防止网络侵权
一、保留证据
在发布信息或作品的时候,可以标明版权所有,保存发布成功的截图或文档,日后一旦产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被禁止的
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如何对网络水军进行规制。
1.非法删帖的用户和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以非法删帖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灰色产业之所以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互联网技术的不对等性。《规定》从民事责任角度对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作出规制,第十四条明确:“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接受他人委托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过错认定严格
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以及由此产生的自媒体发展迅猛,在信息传播的形态上,以社交网络为媒介的转载等二次传播,影响巨大。针对这些特征,《规定》第十条对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一)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二)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三)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3.个人基因、病历等隐私不得随意公开
《规定》第十二条作出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一)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二)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三)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四)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五)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六)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4.侵权造成财产损失最高可赔50万元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维权成本高,利用网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违法成本过低的现实,《规定》加大了被侵权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5.反腐目的人肉搜索可免责
2014年10月9日,最高法院出台规定,明确约束利用网络公开他人隐私信息,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人肉”搜索曝光等行为。这是司法解释第一次将个人信息上升为人格权进行保护,但为反腐利用人肉搜索公布信息可以免责。
Ⅱ 如何保护自己的产品不受侵权
您好我是广州一家铝合金艺术公司的,我们公司已经设计了大量的型材产品,但是近来我们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和我们产品类似的产品,我们的专利一部分已经申请,另一部分还没申请,还有我们最近可能参加广州的国际建材展览会,请问在展览会上我们怎么保护我们的专利产品,怎么样辨别这样的‘间谍’啊?希望给与解答,谢谢,我们公司有无必要请个法律顾问???首先,专利的意义是以对掌握技术的公开来换取一定时间一定空间的相对垄断性。如果要申请专利,技术就一定会公开,而且任何人都可以按照您所公开的方法就可以做的出和您拥有的一样的商品。但是,虽然对方能够做出来,但是对方却没有权利去生产、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做广告、参加展览等)。只要对方生产、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的相关商品落入的您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那么对方就构成侵权。你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朋友参加相关的展览展示的同时,应该向展会承办商出具相关的专利证明,无论是受理委托书还是授权证书都可以。在发现有相关的侵权对象的时候,可以对承办商提出异议,要求对方撤消展示。朋友所谓的害怕"间谍"之说,完全是多余的,而且是没有可能防范的,除非您没有申请专利,而是对所掌握的技术做秘密保护,那么才有此担忧。重申次,专利的意义在于对所掌握的技术的公开而换取一定时间一定空间的垄断性,此垄断性是受法律保护的,合理的垄断。这个公开是绝对的,是针对世界上所有人的公开。一旦申请了专利,世界上任何人在技术曾面上都可以按国家公布的专利信息制造出您的专利产品,但是在法律曾面上严格禁止的。
Ⅲ 夫妻之间的侵权行为如何处理
夫妻间相互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并大有上升之势,如家庭暴力、“包二奶回”、通奸等。这些违法答行为已严重侵犯了配偶的权益,使配偶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司法实践中也已出现了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但由于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使得实践中配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时困难重重,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判法不一。绝大多数法院对此不予以支持,直接不予以受理。其理由如下: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的,夫妻间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好比“左口袋进右口袋”毫无实质意义。事实上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有重大意义的,而执行问题则可构建特别法定财产制作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
Ⅳ 如何避免侵权
(一)作好立法工作,依法有效治理
1、制定一部比较完善的网络管理基本法。目前针对网络管理的法律规章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是分散的属于管理性质的行政规章,不具有基本法的性质,因此制定一部完善的网络管理基本法尤为必要。
2、完善侵权责任认定方面的立法工作。侵权案件往往会涉及到网络内容提供者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二者侵权责任如何认定问题是目前立法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3、解决网络管理立法滞后的问题。目前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相对落后,以至于网络侵权案件发生后没有具体法律可依,而只好套用相关的基本法律条款,所以立法部门必须加快网络管理的立法速度,以适应目前的网络发展速度。
(二) “把关人”作好把关工作,及时制止侵权信息的传播
传播学奠基人卢因在其“把关人”理论中指出:“信息总是沿着包含有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守门人的意见,对信息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或是在继续渠道里流动作出决定。”网站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要切实起到“把关人”的作用,作好“把关”工作,及时阻止那些可能产生侵权的信息在网络上流动,如通过精选信息内容,删除侵权信息等方式,从而及时阻止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而网民在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时也要把好“自己”这一关,要对自己所发布的信息要三思而后行,慎重考虑所发布的信息是否会对他人造成危害,从而及时避免侵权信息进入网络渠道。
(三)加强网络监管技术的研发,为防止网络侵权提供技术支持
有效防止网络侵权,除了法律手段外,使用技术手段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它将促使公民权利保护机制更加完善。有效防止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在技术层面上应该作好研发工作。
(四)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管理人才
网络侵权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的网络管理人才队伍。网络管理人才不但要具备高学历、懂管理,还应该对计算机网络知识和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各种法律比较精通。拥有这样一支专家型、律师型、网络管理型等复合型人才队伍,是执行各类涉及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有效保护公民在网络环境下的各种权益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Ⅳ 如何做好家庭安全防范
如何抄做好家庭安全防范袭
如果有个家,家里不安全,那么内心也是不安全的,如何做好家庭的安全防盗措施呢?下面分享我的经验,希望帮助到您。
第二,安装好的必要设备,门要是好质量的防盗门,窗户是好质量的防盗窗。
第三,千万不要把钱放到明显处,一定要放到银行,家里不要有现金,谁见到谁眼红啊。银行卡,身份证和密码不要放在一起,千万。
第四,贵重的物品千万不要随便乱放,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比如手机,笔记本电脑不要随便的在家里一扔,放在明显处,顺手牵羊就没有了啊。
第五,所有的钥匙必须要放好,不要落到坏人的手里,如果有条件在家里安装个隐蔽的摄像头,这样可以挽回损失啊。
时刻安全意识要有,安全警钟长鸣,养成好的习惯。
第一,不在家时,锁住或者锁住所有的进入房子内的通道,比如楼梯,窗户,院墙。楼梯要堵住,窗户要堵住关好,门要锁好关好,院强要建造的高高,顶上有玻璃。
摘自网络经验
Ⅵ 劳动者在工作中怎样防范侵权行为
有如下三种方法:
(一)细读《员工手册》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时,往往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的附件。劳动合同的附件,一般情况下包含《员工手册》、《员工守则》、《考评办法》以及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应视为劳动合同附件。这就要求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并签收相关附件时,要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仔细阅读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文件。这些文件既是自己在单位行为操守准则,也是自己维护权利的保障。
(二)单方允诺要“白纸黑字”
用人单位为了招揽、留用高级管理人才、高科技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往往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前后作出一些单方允诺。这些单方允诺是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一个人订立的口头协议,比如用人单位承诺的一些物质激励计划,或者年终奖金,甚至有可能是股份分红承诺。
一项权利义务如果没有写进劳动合同中,则属于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不必遵守,也随时有可能发生变更。这要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索取其答应给付优厚聘任条件的书面函件。
(三)及时出手讨薪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应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然而,有的劳动者怠于行使权利,导致最终无法取得应得的工资、加班工资等。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承诺月付工资的,公司如果已经连续数月未按月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应当及时考察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资不抵债、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资金的情况。如果确有上述情况,劳动者可以选择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甚至于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拒发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Ⅶ 家庭如何防盗
智能可视防盗门铃,如果有条件的话尽量安装个智能可视防盗门铃,即使你偶尔不在家也会通过手机实时观看你家的情况。
爱狗人士,在家养条狗,如果您很喜欢狗狗。狗狗的天性就是看家。那么非常荣幸的告诉您,小偷基本在踩点的时候就会放弃你家做目标的。因为对你家下手太危险了,他也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的。
远程监控摄像头,这件家用电器非常必要,尤其是经常没人在家的家庭。家庭装修就犹如一个整体,哪个部分遭到了破坏都会影响整体效果。所以,在选择家用摄像头的适合,最好选择无线连接的装置。这样的摄像头不需要到处走线布线,不会影响到家庭美观,更不需要拆除墙体或者在墙壁打孔,省去了很多麻烦。
尽量选用b级以上防盗锁芯的防盗门,因为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防盗作用。必须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并有生产企业所在省级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部门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
出远门之前尽量通知隔壁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邻里之间的关系一定搞好,聪明的人都把邻居当亲戚处。因为当你一旦你不在家邻居就是你最贴心的的家人。无论你家来生人时还是有陌生人敲门的时候,邻居都会非常上心的来过问的,如果是小偷来踩点的时候一看有人问,自然会马上逃之夭夭的。
如果您居住的楼层比较低,窗外尽量安装不锈钢护栏(加粗加厚的那种别)。因为有好多贼都是从窗口进入室内的。不锈钢护栏的好处是小偷想强行进入非常困难。
Ⅷ 家庭如何防盗,警方提醒
家庭如何防盗,警方提醒
警方提示:居民安全家庭防盗小常识
1、为陌生人开门要慎重
遇有人叫门时,应先从门镜向外观察,见到陌生人不要急于开门,可隔着防盗门问明其身份及来访目的,避免自称是推销员、抄表人员或家人朋友的陌生人进入家中。上门服务、维修等事宜尽量约定在公休日、家中人多时进行,陌生人借用家中电话时要婉言拒绝。
2、防盗门选购方法
一看:防盗门门框的钢板厚度要在2毫米以上,门体厚度要在20毫米以上,锁体周围应装有加强钢板。二摸:防盗门的外表应为烤漆或喷漆,手感细腻光亮,整体一般在40公斤以上。三查:看是否有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测合格证书。
3、家庭窗户防范法
首先,护栏铁栅间距只有小于16厘米才钻不进人。其次,护栏一定要制成“井”字形,铁护栏的材料最好选用不锈钢钢管,里面再套上一根钢筋,这样制成的护栏既美观又牢固。最重要的是不要忘记留下逃生通道,一旦发生险情便于及时逃生。
4、隔壁有空房一定要警惕
如果刚搬进新居,邻居还未入住,隔壁是间空房,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尽快对与之毗邻的窗户、阳台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窃贼通过空房进入。
5、长期不在家莫露痕迹
长期闲置的空屋是盗贼们理想的下手对象。房主长期不在家时经常有很多宣传画、小广告插在防盗门或信报箱里,这种情况最好嘱咐邻居或信得过的朋友代取信报箱中的报纸信件,定期把这些东西清理掉。另外,家中长期无人时,要把电话接线拔掉,门铃的电池卸下,以免长时间响铃或信报箱塞满报纸暴露家中无人,给窃贼可乘之机。
6、家庭装修要防盗
对施工人员身份证进行登记、核查,保存好复印件,尽量少暴露家庭财产情况。装修后,及时更换门锁,防止不法之徒乘机行窃。对曾经装修的施工人员再次登门,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7、家中的保姆怎样才放心
一是从正规的劳动市场登记人员中物色,并核实其真实身份。二是有意在家庭财产中略作暗记,以试探其行为。三是不称心想辞退,要果断宣布结束雇佣关系,尽量不要留有时间余地。如发现不轨,切忌搜身和搜行李,以防授人以柄,应向警方报案。
Ⅸ 怎样才能防止商标侵权
您好,防范他人侵犯商标权,可注意以下几点:
一、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
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而且《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也有相关规定,对注册不当商标或者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还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二、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
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件,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有些商标注册人因保管不善,导致商标标识物被盗、流失;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因素都是导致商标侵权案件发生的常见问题。
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等标识物可能仍完好无缺,为防止以此进行假冒产品的制作与售卖,可以设计出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标识物即遭破坏的标识物,或者还可以将商标直接标在商品上。
三、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指的是指驰名商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称为防御商标。我国《商标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一般商标分别在非类似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从容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标的声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Ⅹ 家庭如何进行防偷防盗
近年来,沿海大城市一些住宅小区、居民新村中住宅、别墅、公寓独门独户的家庭居室,为了防止小偷潜入居室,撬窗偷窃,纷纷在窗户外加装铁栅栏进行保护,以防发生意外,但给城市中住宅小区环境容貌,带来了不美观的印象。为了适合现代建筑物的配套,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采用高科技的防盗装置装在家庭中,即能节省空间,又能起到安全防范作用。
家用防盗器的功能介绍:
1) 防盗:若有非法入室盗窃者,立刻现场报警,同时向外发送报警信号2) 防窃:若遭遇坏人入室抢劫,可即时发送报警信号3) 求助:可用于家中老人、小孩意外事故和急病呼救报警4) 防火:通过烟感探测器及时探测室内烟雾,发出失火警报5) 防可燃气体中毒:能够探测到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气体的泄露,及时报警6) 全自动报警:一旦发生警情,主机自动循环拨打设置电话,如联网向报警中心报警,或者发出语音报警信号7) 远程监听:接通报警电话后可即时监听和判断室内现场动静,以便可采取行动。8) 异地遥控:主人在异地远距离通过手机或电话对家中主机进行布防或撤防操作 9) 监控拍照:如有人入室作案,主机报警的同时,也可无线触发“监控拍照录放器”,通过摄像机自动拍照,
记录的图像照片资料可为公安部门侦破案件提供准确可靠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