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相关部门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者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Ⅱ 撤销医疗纠纷调解协议诉状咋写
首先是抄要写明双方的袭基本情况。甲乙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信息,以及与患者的关系等等。其次要写清楚整个过程以及达成的事项。甲乙双方就患者(身份证号码)于xx年xx月xx日因xx在甲方门诊发生的医疗纠纷,乙方认为甲方造成本人医疗伤害,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多少xx元;第二,全免乙方在我院某年某月某日的医疗费用;第三,甲方在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款项共计人民币多少元,要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Ⅲ 有关制作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xx医院
乙方:xx(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xx曾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双方代理律师的参与下,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以下事实: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双方确认本病例构成X级丁等医疗事故,乙方对应的伤残等级为x级。
2、在事故发生后,乙方在甲方处治疗时间为××天,另行xx手术治疗的预计住院时间为x x天,手术出院后康复时间为X×天。
3、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处理阶段时间为××天,参与处理的相关家属人数为×人。
4、乙方住所地×X市至××市往返差旅费为:×××元/人,乙方及家属每人按x次往返计算。
第二条 相关数据及来源:
1、××市200 x年度职工平均工资:x元;
2、××市200×年度居民平均生活费:x元。
3、X X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x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X X市统计局。
第三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赔偿:
1、今后手术住院医疗费:x元;
2、误工费:x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x元;
4、陪护费:x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x元;
6、被抚养人生活费:x元;
7、交通费:4000元;
8、住宿费:5700元;
9、家属误工费:10013.76元;
10、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x元(大写: )。
第四条 甲方减免乙方自×年×月××日至×年X×月×日在甲方处的医疗费用。
第五条 乙方同意自行择期并选择医院进行肺段切除手术治疗,并自行承担因手术延误、取消及手术而产生的相应风险。
第六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款x元(大写:x万元整)。
在乙方办理出院手续后当天,甲方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七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院 乙方:
日期: 日期:
Ⅳ 向派出所申请了住院医疗费。派出所调解协议书医疗费各自负,当时对方没有医疗票据
不管你们怎么样,都是以派出所所调解的协议中处理的。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要求派出所再次进行调解。不要觉得自己怎么吃亏了,但是以处理好事情为准。
Ⅳ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中的见证人应负什么责任
见证人的作用是:证实该协议及其内容的真实性。
见证人并非担保人,并不承担担保责任。
Ⅵ 患者签订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还能反悔吗
原则上是不能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一年内提出撤销之诉。
Ⅶ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一般应该在怎么写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做出的补偿或者分担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患者对医疗损害人身赔偿之债的处分,消灭了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医疗损害赔偿请求权因医方清偿债务而消灭的是实体请求权,而程序请求权并不消灭,患者及其家属仍有医疗损害人身赔偿请求权的程序请求权。所以,医患双方在履行了私了协议后,是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的。如患者一方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查明医疗损害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因医方清偿债务而消灭的事实,则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经过审理,发现该"私了协议"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情形时,该协议无效或被撤销,进而可以认定患者的医疗损害人身赔偿实体请求权并未消灭,患者可以依据该实体请求权获得相应的赔偿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该协议属于可变更的情形,则医患双方可以变更部分条款,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此后,患者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另行向人民法院主张医疗损害人身赔偿。
Ⅷ 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现实困惑
农民佟某因做完手术后纱布被医生误缝在体内,要求医院赔偿各种损失5万元。而医院只同意赔偿5000元,还说如果佟某不同意,连这5000元也得不到。后来双方达成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偿佟某5000元,此事就此了结,双方均不得反悔。拿到赔偿款后,有朋友说佟某要少了,这种情况是明显的医疗事故,他至少可以拿到3万元的赔偿。于是佟某到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3万元。医院辩称双方已达成协议。那么,医疗纠纷中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的,还能反悔吗?律师点评
发生了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在事实不清、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以“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司法实践中,若医患双方已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当初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本案中,在医疗事故发生后,佟某与医院达成医疗纠纷协议,该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与佟某所遭受的损失相比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此,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可以经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撤销,佟某可以要求医院按照医疗事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特别提醒
双方在自愿公平的条件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然具有效力,但是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况,则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