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配
A. 请问合作合同怎么写利润怎么分配合作时间定多少年
完全给你出具个合同不太现实,因为要考虑的方面确实太多了。
建议你在内合同中注容意以下几点:
1、合同标的。就是以何种方式合作,是成立公司还是合伙企业,还是挂靠、承包,要找到一种有法律依据的经营主体;
2、出资方式。如何算履行到位,如何据此分配权利义务。
3、谁来管理。要约定清楚,将来经营的决策权归谁,并对决策事项作出定义。
4、经营期限。这个并不是很重要,根据双方的期望约定即可。
5、解散清算。这个很重要,要约定清楚将来经营不善或出现一方主张解散时,如何处理,如何撤资,如何补偿等等可能面临的问题。
6、经营范围。目前经营范围如何约定,如果将来扩大经营范围如何处理。尽量都约定清楚,以免将来发生纠纷。
还有一些问题,要看你们具体情况了,以上供参考。
B. 合同没有划分利益分配
1、合伙合同约定了退伙条件的话,达到退伙条件,可以要求退伙。
2、关专于当时合伙合属同没约定退伙条件,只要一方想退,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也可以退出,退出时要进行对账目核算,若亏损的话,退伙的人对亏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有盈利,也应当按约定分配给退伙的人。
3、合伙合同没有约定利润分配的,只能说明约定不明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协商不成,可按当时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投资比例仍然不明确的,可按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综上,该合伙合同是有效合同,退伙需要履行相应程序。
C. 分配利润合同应该怎么写
按照合同的规范格式,把利润写进去,然后具体分配方案也落实到位
D. 怎么拟一份利润分配合同
合作合同
XXX(甲方)与XXX(乙方)合作从事居间人合同业务,为了规范相关专事宜,本着风险共担属与利益共享合同原则,在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本合同。
1、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承担与分享风险与利益。
2、如出现经营风险,按照各自承担比例分担责任与损失,即甲方占XX%,乙方占XX%。
3、如出现经营利益,按照各自承担比例分享利润与利益,即甲方占XX%,乙方占XX%。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5、此合同订立时间:----------------------,双方签字即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中间人(可有可无)
E. 合同出资分配该怎样描述
你想来说的是A出资,B经营源吧?利润分配可以有很多方式,比如说分成,全部利润按比例分;或者是固定多少利润,多的归B,少于多少B就没有;或者是不管利润多少,B只拿固定工资。具体怎么分,在于这两个人怎么谈的。
F. 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分配原则有哪些
合同风抄险应该按照效率原则袭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1)从工程整体效益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尽可能做到:
1)谁能最有效地(有能力和经验)预测、防止和控制风险,或能有效地降低风险损失,或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方面,则应由他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承担者控制相关风险是经济的,即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来承担风险损失,同时他管理风险的成本、自我防范和市场保险费用最低,同时又是有效、方便、可行的;
3)通过风险分配,加强责任,发挥双方管理和技术革新的积极性等。
(2)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体现在:
1)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或服务)与业主支付的价格之间应体现公平,这种公平通常以当地当时的市场价格为依据;
2)风险责任与权利之间应平衡;
3)风险责任与机会对等,即风险承担者同时应能享有风险控制获得的收益和机会收益;
4)承担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即给风险承担者以风险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性。
(3)符合现代工程管理理念。
(4)符合工程惯例,即符合通常的工程处理方法。
G. 公司干朌分配合同怎么写你好
你的问题好矛盾呀、作为联合体的回款肯定是打入主体方的、你们联合体中双方应事先做好分配沟通、再拟定协议来约束
H. 合同一式4份,如何分配
一般正式合同多为四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I. 合同中什么叫分配权
收益分配权,也称剩余收益权,又称利润分配请求权即当公司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及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后,其剩余收益归属公司的所有者即普通股东。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也是一般股东首先所考虑的权利。任何投资者,其他权利可以放弃,但收益分配权是不会放弃的,这是任何投资者成为股东的客观要求。
传统的剩余收益权这样定义:在其他各方按合同获取他们的收益以后,剩余的收益由所有者索取。通常,人们也在这个剩余的意义上理解剩余收益权的涵义。并且,人们还以此为据,用剩余索取权来定义所有权,认为所有权的其他方面都可以分割与转让,但剩余权却必须保留,因为它是所有权最本质的标志。拿这个概念分析企业,企业的剩余索取者,即获取所有的收入减去所有债务、费用和其他合同支付后的剩余的人,就是企业所有者。反之,也只有企业所有者,才有权获得这其他要素都得到支付后的剩余收益,因为只有他承担了收益风险。拿这个概念对企业进行分类,有:剩余收益权属于股权投资者的股份制企业,剩余收益权属于管理者的管理者企业(如无限责任的合伙制或经营者收购的股份制企业),剩余收益权属于工人的工人合作制企业,以及分享剩余收益权的各种中间形式。
从前面不完全合同与产权的观点来看,传统的这些认识就很有讨论的余地。首先,是剩余收益权与不完全合同的关系。容易设想,在完全合同下,每一种结果中的财富分配都已在合同中有了规定,因此,不存在任何可以视为剩余的收益。只有在不完全合同下,才有剩余收益存在。或者,反过来说,不能预期、描述或证实的剩余收益本身就是合同不完全的原因。这个剩余收益权中的“剩余”两字,还应该加上合同不能作出规定的含义。
J. 合同中扣除成本的利润分配怎么写
1、合伙经营的,对于利润分配的方式及数额,由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调不成的,由合伙人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