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合同工种
A. 签劳动合同时岗位工种填的家政服务就是干部还是工人
你签的劳动合同工种为家政服务,很明显你所在的单位是家政公司,家政公司的人基本上都属于工人范畴。
B. 劳动合同合同上写岗位工种及其他合法吗
1、在劳动合同中,是有规定员工的岗位的,但是在普通员工入职时签回订劳动合同,答并不能确定员工将来会具体做什么岗位,那么可以写大点的范围是没有错的。只要员工同意都是没有问题的。
2、如果在入职时和员工已经确定岗位,那么可以在合同上写明岗位名称。
3、一般公司都会规定风险,在合同上的工资写最低工资标准,职位写作业员或者职员之内的岗位,比较广泛,但是也是合法的。
C. 合同工种与实际工作不一样怎么办
所谓“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版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权系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你与公司签定的合同,只要内容合法且是你自愿,是合法的,尽管你的工种与工资不一致。但建议你应该补签一个你的现在工种与工资关系的协议作为附件,以便作为将来发生纠纷时的一个权利证明
D. 填制参加社会人员增加表 上面的 录用工种是什么意思 单位编号 是不是指营业执照上面的编号 合同
是《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吗?
工种就是合同工、试用工;编号就是单位社保编号;合同类型就是固定期限(一年、三年、五年)或者无固定期限(长期)
E. 实际工作岗位与合同规定的工种不同是否违反合同法
是否违反合同法,要作具体分析。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就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未经劳动者同意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工作岗位,但劳动者经培训不能适应其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这种调整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这种调整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这种调整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F. 劳动合同里的职务和工种应该怎么填
劳动合同里抄的职务和工种是一般是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具体从事什么工作,就填什么工种,至于职务,一般不直接填写,除非是主要管理岗位。
1. 员工职业是具有一定特征的社会工作类别,它是一种或一组特定工作的统称。我们以往经常使用“工种”“岗位”等概念,实质上就是将职业按不同需要或要求进行的具体划分。一般,一个职业包括一个或几个工种,一个工种又包括一个或几个岗位。因此,职业与工种、岗位之间是一个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
2. 工种是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工艺技术的特征、或者服务活动的特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目前大多数工种是以企业的专业分工和劳动组织的基本状况为依据,从企业生产技术和劳动管理的普遍水平出发,为适应合理组织劳动分工的需要,根据工作岗位的稳定程度和工作量的饱满程度,结合技术发展和劳动组织改善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划分的。
G. 劳动合同上的工种有多少种,是够需要明确
应该明确。
劳动合同可以自拟格式,我国法律没有强调劳动合同的统一格式。但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因此,劳动合同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制定。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H. 劳动合同工种写什么,职务和工种应该怎么填
劳动合同里的职务和工种是一般是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具体从事什么工作,就填什么工种,至于职务,一般不直接填写,除非是主要管理岗位。
1. 员工职业是具有一定特征的社会工作类别,它是一种或一组特定工作的统称。我们以往经常使用“工种”“岗位”等概念,实质上就是将职业按不同需要或要求进行的具体划分。一般,一个职业包括一个或几个工种,一个工种又包括一个或几个岗位。因此,职业与工种、岗位之间是一个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
2. 工种是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工艺技术的特征、或者服务活动的特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目前大多数工种是以企业的专业分工和劳动组织的基本状况为依据,从企业生产技术和劳动管理的普遍水平出发,为适应合理组织劳动分工的需要,根据工作岗位的稳定程度和工作量的饱满程度,结合技术发展和劳动组织改善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划分的。
I. 劳动合同工种有哪些分类
劳动合同里的职务和工种是一般是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具体从事什么工版作,就填什么工种,至于职务,权一般不直接填写,除非是主要管理岗位。
1.
员工职业是具有一定特征的社会工作类别,它是一种或一组特定工作的统称。我们以往经常使用“工种”“岗位”等概念,实质上就是将职业按不同需要或要求进行的具体划分。一般,一个职业包括一个或几个工种,一个工种又包括一个或几个岗位。因此,职业与工种、岗位之间是一个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
2.
工种是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工艺技术的特征、或者服务活动的特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目前大多数工种是以企业的专业分工和劳动组织的基本状况为依据,从企业生产技术和劳动管理的普遍水平出发,为适应合理组织劳动分工的需要,根据工作岗位的稳定程度和工作量的饱满程度,结合技术发展和劳动组织改善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