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协议书和聘用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劳动者不清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而有些单位利用这一点与专劳动者签定劳务属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那么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在那呢?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区别:
1、劳动合同是约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合同成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务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合同成立,单位与提供劳务的一方就形成了合同民事法律关系,受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不能与别的单位建立另一个劳动关系。向单位提供劳务的一方可以向另外一个单位提供劳务签订另一个劳务合同(除双方约定外);
3、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医疗、福利、保险等待遇。劳务合同中的提供劳务的一方不享有以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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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委托合同与雇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与雇用合同都属于提供劳务类的合同,这是二者的相同之处,但二者是不同内的,其区别主要容表现在:(1)雇用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而不在于实现雇用人的预期利益,这种劳务一般表现为受雇人利用自己的劳力为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劳动;而委托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实现一定的预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劳务不过是满足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2)受雇人依据雇用合同提供劳务,必须服从雇用人的指示,自己一般不享有独立的酌情裁量的权利;而受托人虽然须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但一般却享有一定的独立裁量的权利。(3)雇用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存在无偿的情况;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⑶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
区别在于:适用主体不同、特点不同、种类不同。
1、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2、特点不同:聘用合同具有特定性、法定性弱、单一性、诺成双务;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3、种类不同: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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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
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⑷ 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劳务合同三者有什么区别
1、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回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答规范。
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
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3、对象不同
劳动合同的对象,是指未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者、成年人、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劳务合同的对象,是指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且被同意兼职的、学生实习、退休返聘的人员;聘用协议,这是现在用得比较少的形式,对象是指以上所有人员,只是内容上有不同。
⑸ 聘请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什么不同
朋友您问聘请合抄同与聘用合同有什袭么不同?
答:1、聘请合同,是指这个聘请人还没有来之前,用这个合同文本;
2、聘用合同,一般是指聘请人已经被聘过,续签合同用这样的合同文本;
但是两者区别不是那么明显,有时通用也不为错。
⑹ 劳动合同和聘任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你好:
岗位聘用合同,是你与单位行政签订的聘用你到某个岗位的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一旦你不能胜任该岗位,合同期满,企业可以让其他人通过竞聘到该岗位,你只有选择其他岗位竞聘。
劳动合同是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合同约束你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终身劳动合同一般是工作15年之后,企业与你签订的一直到退休的劳动关系合同。就是劳动法规定的无限期合同。
简单说,签订终身劳动合同确保了你是该单位终身员工,享受你的基本工作和企业福利、三金保险。
签订岗位合同,意味你在某岗位工作,享受该岗位的岗位工资,岗位合同根据自身能力和企业选择,可以随时变化和重新签订。
⑺ 劳动合同中的雇佣和雇用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学理上,一般认为,雇用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
2.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3.侵权责任规责原则不同。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在双方主体均为自然人的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的一方对于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但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因雇佣活动遭受人身损害,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显然,雇主的责任要重于接受劳务的一方。
4.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对于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只规定了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责任,并不涉及提供劳务的一方的责任。
但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了在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情形下,雇员与雇主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雇员的责任也要重于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
(7)雇佣协议书和聘用协议书有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雇主在组织机构中为相对概念。雇主拥有支配权,拥有土地、资本,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的拥有者。
事实上,所有财富都是由被雇佣者的贡献。在一个实体内部,组织机构(法人)即为雇主;内外的一切活动通过法人代表来管理和体现,此时的“法人代表”即为一般意义的“老板”,但是实质上法人代表也是“被雇佣者”。
被雇佣者被雇佣者是指被雇请的任何个人,如工人雇请做各种杂活,法律顾问、律师、会计、摄像师服务业等其他类别的工人等。
被雇佣者分为很多阶层,如蓝领和白领,企业的管理层和普通工人,政府高官和普通公务人员,大学教授和普通助教,餐厅有经理和服务员(侍者)等等。
雇用
1、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释谚·长随》:"今俗所谓长随,则官场雇用之仆人。"巴金《家》十五:"接着 何嫂 、 张嫂 等几个女佣又过来请安,这都是他们本房雇用的。"
2、租用。
胡绳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绪论第二章:" 英国 的东印度公司的第一次到 中国 的船还是为 葡萄牙 人所雇用的,这是在 明 朝 崇祯 八年(1635年)。"
3、 雇人供使用。
邹韬奋《萍踪寄语·伯纳夫教育专门学校》:"她因忙於学业,特雇用了一个女仆照料这孩子和整理房间。"
⑻ 雇佣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吗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吗
劳动合同属于提供劳动而形成的合同;承包合同不存在劳动务关系,而是一种经版营的委托关权系合同书。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承包合同受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