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协议
Ⅰ 什么是横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可分为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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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谓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例如,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生产商之间、零售商之间或者批发商之间达成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实施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限制购买或开发、联合抵制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法律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横向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最重要、最典型的竞争方式,它为世界各国所禁止,经营者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价格垄断。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这是一种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商品的供应数量减少,必然导致市场价格上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它是指经营者之间分割地域、客户或者商品市场的行为。这种画地为牢的行为限制了经营者之间正常的自由竞争。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购买新技术、新设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经营者之间的限制开发协议是破坏竞争,阻碍一国科学技术发展的行为。
5、联合抵制交易。它也称集体拒绝交易,即经营者之间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的竞争对手、供货商或者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其目的是排斥了其他竞争对手,维护了自身垄断地位。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横向垄断协议。
Ⅱ 横向垄断协议的介绍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可分为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
Ⅲ 什么是横向合同经费
横向合同经费指承接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转让科技成果、科技咨询及其他涉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
完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一)税费问题
横向项目属于非财政性收入的范围,所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都不属于自行减免范围。这就需要会计人员注意学习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以便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将有限的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在技术合同签订的前期,就要做好税收筹划,否则就会造成一些应享受的优惠无法享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审计监督
单位审计部门应按照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保证科研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也为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做好准备。
(三)成本界定问题
横向科研课题应正视成本核算问题,成本界定问题就无法回避。纳入成本的范围的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回报;固定资产的占用折旧;人员经费的补偿;管理费用的支付;公用维持费用的分摊。
(四)结题后项目经费的处置
1、横向科研课题项目应及时结题。横向科研课合同(协议)期满后,财务处停办经费支出事项。三个月内由课题项目组负责人向主管部门提出结题申请,经批准后报财务处办理横向课题经费结算手续。逾期不办理的
,学校收回余额。
2、横向课题项目因故不能继续进行,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课题中止报告,由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主管部门备案。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处办理终止课题手续。横向课题因故不能完成或不能如期完成造成委托方追溯损失的,视造成未能履约的原因由课题项目组和个人承担。
3、在职职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应将以自己为课题负责人的课题进行结题,研究工作尚未完成不允许结题的,必须变更课题负责人,否则可冻结该课题经费的使用。离退休返聘人员不得作为横向课题的项目负责人。
4、结题余额的奖励。横向科研课题结题后,其结余经费可提取50%作为科研人员的课题结余奖,财务处凭分配清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代扣代缴;结余经费的20%划入学院作为科研启动资金,另30%作为学校科研发展基金。因故中止或未能完成的科研课题,其剩余经费交学校视情况处理,不得提取结余奖励。
Ⅳ 什么是横向垄断,什么是纵向垄断,请高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一下
有竞争关系的合作为横向,没有竞争关系,但是有交易关系的合作为纵向.
如都是生产同一产品的公司合作搞事就是横向,而同一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合作就是纵向。
Ⅳ 试述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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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垄断协议的一种表现,纵向垄断协议回与垄断协议的另一种表现即横答向垄断协议相比,无疑具有鲜明的特征。
首先,相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主体是相互对立的竞争方来说,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即这些经营者之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只是存在交易关系。更确切地说,这纵向垄断协议中的垄断,是上游经营者对下游经营者经营自由的限制。
其次,纵向垄断协议对竞争的限制,一般通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协议,要求交易相对人实施特定行为来实现。这有别于横向垄断协议中经营者共同实施市场行为,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目的。一般来说,横向垄断协议具有一致对外性,经营者有共同的目的,而达成纵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之间则具有一定的限制关系,不存在共同的目的。
再次,纵向垄断协议一般体现为明示的方式,并多附随于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交易合同中;而相比之下,达成横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则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如协议、决定和其它协同行为,并多为默示方式。
Ⅵ 横向垄断协议有哪些表现形式
横向垄断协议来通常表自现为如下形式:
1、价格固定协议;
2、限制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的协议;
3、分割销售市场或原料采购市场的协议;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协议;
5、联合抵制交易的协议;
6、其他横向垄断协议,如共同采购/共同销售协议、信息交换协议等。
Ⅶ 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是什么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回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答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其中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如下图:
Ⅷ 什么是横向协议,什么是纵向协议
1,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叫横向协议,比如公民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等。
2,具有上下级之间签订的协议叫纵向协议,比如分公司与总公司。员工与雇主等等
Ⅸ 横向垄断协议的什么是横向垄断协议
所谓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例如,在生回产或者销售过程中答处于同一阶段的生产商之间、零售商之间或者批发商之间达成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实施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限制购买或开发、联合抵制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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