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证
⑴ 变更和签证的区别是什么
变更和签证的区别是:
一、内容不同
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了修改版追加或者取消了某一权项工作。
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图纸以外的东西,或者说是原本预算中未考虑的内容,可能产生工程费用和有必要作为现场记录而形成的文字性的东西。
二、法律效力不同
项目管理中的变更指项目干系人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对项目计划进行修改,甚至重新规划,这一类修改或变化叫做变更。
施工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三、主体不同
变更是指指承包人根据合同对工程项目作出的调整和修改。工程签证是是承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
变更基本上是甲方的原因,,而下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而签证时因为有了变更或者是甲方要求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工程量、材料、人工、工期的变化,施工单位给甲方提出的增加的其他经济、工期、技术方面的东西,
⑵ 工程签证单和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
签证相当于合同变更,只有合同中有符合签证的条款才能进行签证。
⑶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何约定签证和索赔事宜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联合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19.1承包人的索赔规定,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9.3发包人的索赔规定,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⑷ 签订劳动合同与签证机关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
鉴证,是行政版机关对劳动合同签订的实体权、程序、内容等是否合法进行的审查,不是必要程序,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不鉴证的劳动合同不生效。因此,未鉴证的劳动合同,只要内容、主体、程序合法,即有法律效力。
2008年,全国都不再进行劳动合同鉴证了,也说明了这一点
⑸ 雇佣合同签了之后才能申请签证吗
这个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不过雇佣合同签了后再办理签证会更容易些而已。
⑹ 请问签证合同要走哪些程序在法律上才有效谢谢
1.合同的签订主体合法,就是甲乙双方是完全行为能力人;2.合同具备法定要素,即合同有具体内容(简单说就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什么事怎样做);3.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不存在隐瞒欺诈胁迫;4.签订的形式合法,就是双方要签字摁手印(单位的话要盖章),一般是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签订时间别忘记。
⑺ 现场签证是不是合同
现场签证是合同外零星工程的工程量确认,签证的过程。由于时间上往往是现场工程代表在已完工的增加的零星工程上当场审批的。(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先现场确认)
实践中,往往零星工程是由临时施工公司(自己信的过的一个公司)现做的,没有主合同,由于时间关系,都是叫临时的施工公司紧急施工后由现场工程代表现场签证的。根据我接触的零星工程现场签证都是委托临行的队伍做的,没有主合同,没有取费标准,一般都是套定额,签证内容对于工作量,价格,时间,都已经明确了。
问题一,我们公司发工程联系函给一家临时的施工队伍时,当施工队伍拿现场签证给我们公司签的时候,可不可以视为要约?当我公司现场签证代表签字后是否可以视为承诺。(以对话通过行为通知对方承诺要约)
问题二,现场工程代表对现场工程量确认,确认签字是否有效。(个人是认为有效的,虽然签字一方有可能为越权代理,但属于表见代理范围,代理有效。)。
问题三,若现场工程代表签字有效,则承诺成立。则现场签证是否可以视为合同? (个人实践中认为现场签证具备明确的合同目的,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具备合同的成立的要式。)
问题四,实践中,我们看到,往往是工程先下了工程联系函,或者是口头安排,先把工程做了,最后再补联系函啊,签证的。
事实上 主要问题 我就是在想 没有合同的现场零星工程签证单 可不可以看成是一个简单的合同,因为实践中往往零星工程现场签证单把完工日期,单价,总价,工程量都明确了,双方代表签字,虽然有可能是越权签字,但属于有效范围,我觉的应该是有效的,这样现场签证单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有明确的内容,并经过要约承诺,(工程联系函可以视为要约邀请),合同成立。所以我有点误解,是不是这样有明确内容的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的现场零星工程签证单是一个合同呢?,即使不是合同,但合同的事实行为已经成立(即工程早已施工了,大部分签证的时候都已经施工快完了),现场签证单的内容就是合同的内容,它不再是主合同之外增加的部分(因为一开始就没主合同),那现场签证单在法律上是什么含义?什么位置?
⑻ 劳动合同签证时间没到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时间没有衔接,可以。
纵横法律网-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王艳玲律师
⑼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合同内清单项目是否需要签证
固定单价:结算时编制是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如果没有现场签证按照图纸工程量计算。如果有变更增加需要有变更文件和签证工程量。最好是没有变更都做签证。证据更充分。
⑽ 合同签证编号是什么意思
合同编号是为了区别不同合同而按照一定规则加上的一个字母和数字组成的编号。一般来说每个企业都是按照本单位的编号规则进行合同编号的,以便于登记和查阅。合同编号没有统一的格式,只要能区别不同的合同,符合企业的管理,就行了,通常合同编号的最开始几位都是合同项目的汉字拼音缩写加上年份.
如:
RS-090501—104,表示人事类劳动合同,是2009年5月1日签的,这是当日此类第104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