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协议
Ⅰ 跟旅游团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跟旅游团签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1)旅游团协议扩展阅读:
《旅游合同》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Ⅱ 旅行社团队旅游协议怎么写
这个也要区分的,如果有正常旅游请一定签旅游合同,如果只是单订车房那就另起一份才对,否则用旅游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要多。
Ⅲ 旅游协议书怎么写
委托旅游接待协议书
甲方(组团社):
乙方(地接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甲方旅游团/散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责任保单》的复印件等法律文书,以备甲方进行接待资质审核。
2、在乙方承诺保证甲方团队(包括旅游团队、商务会议及散客)接待质量的前提下,双方签订旅游接待服务质量承诺协议,乙方同意作为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区的指定的地接社供应商之一。
3、甲方负责组织客源,并在出团前将出团计划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传真或E-mail至乙方,出团计划包括:团队行程、团号、出团时间、人数、接待标准、特殊要求等资料。乙方应在6小时以内及时将接待计划予以确定,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回复甲方。甲方以乙方确认为乙方承诺。乙方保证其接待价格的真实、有效、具有竞争力。
4、乙方保证甲方全陪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不受侵犯。乙方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情况以外,不得以任何原因为接口甩团,或使甲方团队滞留在旅游目的地。
5、乙方不得与甲方计调人员私下串通,以抬高团队报价,私下降低接待标准等恶意行为向甲方计调返俑。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终止与乙方合作,并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6、乙方如因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未达到本身承诺的标准或造成甲方客人投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应拨乙方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和客人协商处理投诉情况,酌情追加赔偿,但甲方不得依此恶意从中谋利。
9、因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操作失误或能力所限导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以甲乙双方价格确认为准。
10、甲方全陪及客人对乙方提供的各项接待服务进行评定,乙方对甲方全陪或领队行为按照《全陪工作规范》做出评定,便于甲乙双方共同改进接待质量。
二、结算方式
1、为协助甲方拓展市场,乙方与甲方结算方式为:出团前预付80%,团队回程后3个工作日无质量问题结清尾款。有旅客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投诉或索赔,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调查事件原委。若经查证,确属乙方原因造成旅客投诉或经济赔偿,甲方对乙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权利。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第 项支付团款:
(1)一团一结:每完成一个团队(含散客),在团队结束以后结清团款。
(2)一月一结:以月为单位,每月底结算当月团款。
(3)三月一结:以季度为单位,每三个月末结算当季度团款。
备注:经协商,甲乙双方按以上第二款第 条,第 项方式执行。
3、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及时填写“旅费结算单”(一式两份,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正式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可以拒付团款。甲方在收到“旅费结算单”和正式发票后应及时核对,按签约期限拨款。
4、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清余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团款金额的0.5%的违约金。
5、接待质量以当地旅行社提供由客人自行填写的质量反馈表为准,已经在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裁决的以裁决为准。
三、其他
1、如任意一方违犯上述任何一条约定,另一方有权立即中止该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论、争议或意见分歧时,当事双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争论。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每次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确认单也具有法律效力。若该协议与确认单发生冲突,以确认单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后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签字: 公司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Ⅳ 旅游要签什么合同
旅游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游服务合同是指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约定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签合同,需在监护人的监督下签订合作。所以,签订旅游合同还是必须要在你父亲的监督下进行。
(4)旅游团协议扩展阅读
旅游服务合同的告知义务有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1.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