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品质协议
Ⅰ 质量保证协议书是每个单位和供应商都要签的吗
在购销合同和相关业务中,质量保证协议书应该是每个生产单位和供应商都是要签署的。这样才能够在购销合同和业务中提供货真价实,质量优秀的产品,达到销售的目标。供参考。
Ⅱ 和供应商签订委外加工合同内含:产品质量协议、成品检验规范、整机可靠性检验 规范是由采购还是品质提供
1、如题所述,采购协议一般由采购部门主责(拟定合同条款并与供应方洽谈商议)回,那么对于合同答内所涉的采购事项品质方面的约定或要求,则应由品质部门协助确定(相关标准);
2、可见,合同的拟定签署由采购部门负责,合同内容中所涉品质等专业事项则由品质部门协助完成,其规范标准等内容由品质部门提供;
3、请予结合公司实际职能范围予以界定。
Ⅲ 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属于体系几阶文件
可以按三级文件管控
Ⅳ 跟PCB板供应商签定品质协议,谁有范文,里面一定要包含其必须严格按照我公司设计方案执行并且不得随意更改的
看看图片里面的内容就知道了。
Ⅳ 药品供应商质量协议怎么写啊
什么怎么写,该签字的地方签字,该盖章的地方盖章就行了,其他没有了,我们都是那样签的,条款都是医药公司提前弄好的, 后附: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10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批号,10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Ⅵ 供应商品质协议怎么做,谁有样板
制定日期 2009-11-25 供应商质量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2009-11-28 受控状态 版次 A2 页码 1 OF 4 1. 目的: 为确保物料采购质量的稳定性,使供应商向我司按期提供保质保量的合格物料;有效传递质量压力,促进供应商自主提升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向**公司提供与产品相关物料的所有供应商(包括外协商)。 3. 定义: 供应链:采购部、品保部、PMC部 4. 权责: 4.1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协议签署跟进及处罚结果处理。 4.2 品保部:负责供应商质量管理。 4.3 PMC部:协同采购与品保作好相关订单调整工作。 5.管理规定: 5.1 供货前提: 5.1.1所有供应商在供货前必须掌握***的质量标准,必须与**公司签定三份协议,即《品质保证协议》、《供货协议》、《东莞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环保协议》,针对外包五金及涉及三防和供应商必须签定《外包五金类产品三防管控防腐蚀质量保证协议》。(注:风险供应商除外)。 5.1.2供应商在交货时需按照我司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告(包括环保声明、声明清单、第三方认证报告、盐雾实验报告、出货检验报告、材质报告、可靠性项目检测报告等) 5.2质量管理规定: 5.2.1对于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物料,由采购部组织品质部、工程部去供应商处进行现场稽核或进行技术探讨,尽可能地向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 5.2.2对于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物料,IQC进行加严检验,若加严检验后发现供应商仍然没有改善(且品质部、采购部、工程部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支持及明确的检验要求);视情节严重经供应链成员商讨总经理批准后将对该供应商采取罚款、减少份额、限制新订单投放及取消供货资格等措施。 5.2.3供应商在送货时没有按照我司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告(包括环保声明、声明清单、第三方认证报告、盐雾实验报告、出货检验报告、材质报告、可靠性项目检测报告等)或定期未向我司品质部提供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5.2.4供应商向我司提供的相关报告必须真实有效,资料清析,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处以500元罚款,若因此给龙光公司造成损失,所有损失由该供应商全部承担。 制定日期 2009-11-25 供应商质量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 生效日期 2009-11-28 受控状态 版次 A2 页码 2 OF 4 5.3质量问题处罚细则: 发生局点 问题类别 来料质量问题 (LAR、RID) 生产质量问题(FD) 生产批次质量问题 (不良数≥25%或数量大于30PCS) 客户处投诉质量问题 市场投诉 一般质量问题 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根据月度质量考评进行处理 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根据月度质量考评进行处理 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根据月度质量考评进行处理,如对订单交期造成影响则每批次罚款1000元 1、批量问题未造成批量隔离的每批次处罚2000元 2、如批量问题造成客户处批量隔离则每批次处罚5000元; (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每起罚款10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漏加工 每起处罚300元 每发现1PCS处罚30元(如造成产品报废则追加产品赔偿费用) 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根据月度质量考评进行处理,如对订单交期造成影响则每批次罚款1000元 1、零星问题按每PCS罚款100元,(如造成产品报废则追加产品赔偿费用) 2、如批量问题造成客户处批量隔离则每批次处罚5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每起罚款10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错、混料问题 每起处罚500元 每发现1PCS处罚50元(如造成产品报废则追加产品赔偿费用) 每批次罚款2000元(另需承担处理问题的所有费用) 每起罚款5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每起罚款10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三防问题(如表面腐蚀、盐雾不合格等) 首次处罚500元,第二次1000元,以500元为单位递增 / 每起罚款3000元(另需承担处理问题的所有费用) 每起罚款6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每起罚款20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环保问题 每起处罚5000元(如造成订单延期则追加1000元罚款) / 每起处罚6000元(另需承担处理问题的所有费用) 每起处罚10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每起处罚50000元(另需承担处理此次问题的费用及客户罚款、赔偿等) 制定日期 2009-11-25 供应商质量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PZ-W64 生效日期 2009-11-28 受控状态 版次 A2 页码 3 OF 4 5.4 诚信问题处理:如因供应商提供假资料、劣质产品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等弄虚作假行为将视为诚信问题论处,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及损失全部由责任供应商承担,视情节严重经供应链成员商讨总经理批准后将对该供应商采取罚款、减少份额、限制新订单投放及取消供货资格等措施。 5.5质量问题处理规定: 5.5.1对于LAR与RID连续三个月不达标及每月问题TOP5(质量问题排名前5)的供应商,品保部IQC负责人通知供应商高层来我司沟通检讨,输出记要进行持续跟进; 5.5.2对于月度考评打D的供应商经供应链决定后将停止现有订单投放,进行限期三个月的整改,整改后供应链成员再进行重新验厂,如验厂仍不合格将直接关闭; 5.5.3对于连续三个月考评打C的供应商经供应链成员确认后将对其采取订单调整、禁止新物料投放及减少原有供货份额等措施,如第四个月考评仍为C类将直接按D类处理; 5.5.4物料在我司生产过程中或在客户处出现质量问题后我司以工作联络单、工程图纸变更方式要求供应商进行改善时,若供应商未改善仍向我司提供未改善前的物料,将对供应商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5.5.5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后,我司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供改善措施或整改方案未按时向我司提供,将对供应商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5.5.6返工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30.00元计算;挑选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30.00元计算; 5.5.7发生以上规定的质量事故,我司将以《供应商处罚确认单》的形式通知供应商的处罚金额,并要求供应商在三天内回签,逾期将由我司自行处理。其罚款金额将从《供应商处罚确认单》发出当月该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 5.6 PCN违规处罚规定: 5.6.1 PCN违规但没有导致质量问题发生,罚款1000元. 5.6.2 PCN违规且导致质量问题发生,除质量问题罚款以外,再追加罚款5000元。 5.7对供应商的要求: 5.7.1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我司的图纸,品质标准、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加工;对于产品不符合图纸要求时,则及时与我司工程部、品质部进行沟通;合理化建议可以向我司工程部提出并进行沟通。 5.7.2供应商的物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送货。 5.7.3对于供应商自采购的物料,或经过外协商进行二次加工的物料,直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制定日期 2009-11-25 供应商质量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 生效日期 2009-11-28 受控状态 版次 A2 页码 4 OF 4 6.参考文件: 6.1《环保产品作业规范》 PZ-W34 6.2《PCN变更流程》 PZ-W54 7.附件: 7.1《外包五金类产品三防管控防腐蚀质量保证协议》 PZ-W01-R01 7.2《品质保证协议》 7.3《供货协议》 7.4《东莞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环保协议》 PZ-W34-R03 7.5《供应商处罚确认单》 电子流 修订日期 修订前版本 修 订 内 容 2008-08-19 A0 1.细化物料在客户处批量隔离对供应商处罚的相关规定; 2.增加供应商所供三防高风险物料在我司、客户处发现后对供应商处罚的相关规定; 2009-11-25 A1 1.增加定义与权责; 2.增加供应商供货的前提条件与要求; 3.对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后的处理权责更改; 4.对于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罚进行细化,明确各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与处罚的对应关系。 5.增加对漏加工及错混料处罚条例; 6.增加诚信问题处罚条例; 7.增加对供应商月度质量考评结果的处理方案; 8.增加挑选工时的费用规定; 9.变更处罚单据,变更为《供应商处罚确认单》; 10.增加PCN违规处罚条例; 制定: 审核: 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