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是不是合同
『壹』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1)无效合同是不是合同扩展阅读: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主要如下: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贰』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作了明确规定: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如故意告诉对方当事人错误的信息或是隐瞒真实情况。“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直接威胁对方,迫使对方当事人因害怕而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以欺诈或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在损害国家利益时,属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在明知或应当知道订立合同会给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而为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形式合法但内容不合法或者合同行为合法目的不合法的属无效合同。如签订以买卖毒品为内容的买卖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关系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反映了社会的道德准则。因此,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颁布的规章、命令、条例等行政法规。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不论合同当事人是否故意,合同都为无效。
『叁』 什么样的合同叫做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就是从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者说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农业承包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无效承包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2)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3)发包方无权发包的。
(4)滥用职权或者采取欺诈、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订立的。
『肆』 无效合同、合同无效与合同不生效之间的区别
无效合同:就是指自签订时就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回
凡不符合法律规答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是指合同成立但仍然没有生效。主要包括两个情形:1.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在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前合同未生效。2.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批准前,合同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