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侵权吗
❶ 视频网站的国外影视算侵权吗
以前的规定是如果是网友上传、不是网站自己上传,网站不明知是侵权作品的,网站不构成侵权。现在明确将涉嫌侵权的视频放在首页或放在显要位置属于网站明知,等于将“放在首页”视为视频网站侵权。
❷ 自媒体做影视如何才不算侵权
一般来说没有靠这个获利的话就不算侵权。
侵权说白了就是触犯了人家的经济利益,你拿别人的劳动成果赚钱让人家受到了损失这就是侵权。
说到自媒体,一般图文类风险要小很多,只要注意图片的版权一般都没问题。
视频剪辑严格来说都算侵权,即便有种解说方式:只利用影片画面,故事完全是自己编的。这种也算侵犯改编权。
有几个点是影视类自媒体最好要规避的。
首先,正在上映的肯定是不能做,做了就叫盗版。你用到的每一条素材最好都是自己拍摄的。
其次,国内上映过的电影最好选择年代比较久远的,这一点看平台,不同平台的政策不同,头条的话比较严格可能不会让发。
最后,如果是别人的素材,事先争取原作者的授权许可,然后再使用。
所以会选择影片时最好选那些没有在国内上映过的,这个范围还是比较大的,每年光好莱坞就上映几百部电影,能在国内上映的凤毛麟角。
这里的授权许可包括视频、图片、音乐、字体等等,能够通过购买直接获得使用授权的就直接买,这种在操作上最方便,如果是需要签授权协议的就稍微繁琐一点。
符合以下条件,则不视为侵权。
1,电影已经发布,则其宣传片的内容全部均可用。
2,电影已经发布,为新闻或评论的目的而使用该剪辑片段,片段时长应符合“引用”的合理范围。
3,影视版权通常为法人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所有的著作权期限是自发表之日起,五十年。五十年后,其版权失效,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随便谁,大家都可以用。
4,可以在视频里加上自己的字幕或自己的见解。
一般常规使用方法,作为新闻素材使用,或者专题类节目素材,片段式截取,不会有什么侵权风险。
如果作为专门的影视节目,最好每段使用不超过五分钟。如果是影评类节目,只要不是完整使用整部影视作品,一般也不会有侵权的风险。
总之,能自己制作的素材就自己制作,需要用有版权的素材就尽量找方便获得授权的素材和资源用。
如果用到的素材是以上都不具备的,也不知道原作者是谁的,最好备注素材的来源是哪里。
作为一名创作者,版权问题永远是要摆在第一位的。不要以商业盈利为目的、不要整段套用截取、不要恶意篡改诋毁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
最重要,不能在人家的作品上署你的名,要标注好片段节选自哪里。
最好全都是自己拍摄的素材,用别人的总是有风险的,现在关于媒体,影视,很多细节都还没有那么详细的规定。
❸ 影视侵权
看你公司的性质了,公映的影片肯定不行。如果你们是某个电影爱好群体制作着玩玩的,只要说明情况就行了。
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❹ 发布电影剪辑算侵权吗
严格来说,这些电影确实是侵权的,但是也没啥电影厂商去告人家,毕竟人家这样是帮自己免费宣传了,如果看的人多的话,对他们也是有一些好处的。
01、视频平台上电影剪辑五花八门。现在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很多自媒体开始做起了电影剪辑的解说工作,随便进入一个短视频平台,然后搜索关键字,往往能搜索出来一大堆相关的自媒体,各种名字,各种类型风格的都有,而且这种自媒体还很吃香,我就关注了好几个这样的自媒体,来满足自己看电影的欲望,而且看这种电影,往往比较省时间,几分钟到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能大概了解一部电影了,不用花那么多的时间再去看了。
总结:自媒体做那些电影剪辑的视频其实也是违法的,只是因为他们也可以给电影公司带来一定的好处,所以目前也没有什么电影公司去告这些自媒体。
❺ 什么叫电影版权侵权
电影历经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深深影响了人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它不仅仅是一种人们娱乐的方式,更是一种文化传播的途径。电影是建立在科学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艺术。科学技术的进步,为电影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创作手段,并为电影的传播开拓了更多的渠道,也开辟了更为广阔的观众市场,但同时也给电影的发展带来了挑战。 在电影领域,科学技术的应用同样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是电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科学技术每向前迈进一步便为电影拓展一些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科学技术又为电影作品版权侵权提供了更先进的工具和手段,又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电影的发展。纵观世界电影发展史,几乎就是一部便随着技术创新的电影版权侵权斗争史。在最初的胶片电影传播时期,由于受技术限制,对电影作品的侵权一般仅限于在除电影院外的公共场所的未授权放映,权利人比较容易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光碟电影的传播则是随着录制设备技术的完善及影碟机的家庭普及而发展起来的,这使盗版光碟很容易的走进了千家万户,这给版权人造成巨大损失的同时也带来了维权路上的艰难;当今的数字电影,是在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和通信技术相结合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电影作品形态,互联网使得电影作品的非法复制、翻录、传播变得极为容易,从而电影作品版权也更容易受到前所未有的侵害。因此,数字技术时代怎样保护好电影作品版权便成为各国法律不容回避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综合的表现艺术形式的电影作品,具有许多其他文学艺术作品不具备的特点,恰恰这些特点给相关法律的制定和适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过去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理论界对电影作品版权保护问题缺乏密切关注,致使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相当贫乏,这种理论研究的缺乏势必影响到立法和执法的水平和质量的提升。故而,电影作品版权侵权研究的加强,不仅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更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 本文在考察国内外学者对相关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相关实践,对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这一主题,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对电影作品的一般问题进行分析。从电影作品的概念谈起,论述了电影作品及电影作品版权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第二部分详细分析电影作品版权的侵权责任的基本法律问题。主要从对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的界定、特征分析、归责原则、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理论探讨。在电影作品版权侵权归责原则的问题上,针对权利人是停止侵害还是损害赔偿的请求,区分不同的情形,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第三部分对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的表现类型和抗辩事由进行了论述。依据不同的标准,其表现类型有所不同。针对信息时代电影作品版权侵权变得更加复杂的特点,本文着重从间接责任方面论述对我国电影作品版权的保护。在抗辩事由问题上,分别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版权失效方面进行了探讨。 第四部分论述了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的法律救济。在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别从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方面来讨论对我国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的法律救济。本部分主要论述了民事救济方法,并从第三人责任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角度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❻ 用一个电影的名字做影视工作室的名字,会侵权吗
电影名称,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
如果版电影很火,权构成知名商品,则其名称受法律保护。但是,你们的这种使用,尚不能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果制片方没有申请商标保护,这种搭车行为不构成侵权。
❼ 影视版权侵权真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任何侵犯版权的行为都是应该制止的。我国著作权法对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版的赔偿有明确法律依据。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条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