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房合同
A. 水泵维修合同
水泵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辽宁田得实业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泵房内的全部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服务项目
1. 水泵设备维护保养
基本
服务内容
水泵的常规保养
泵体外表保洁、喷漆
水泵故障分析和排除并出具报告
水泵拆卸、维修、装配、测试、配件更换等
电机轴承的加注油、外表的喷漆、更换轴承
水泵的机封更换及填料的更换(填料免费)及水泵的排放处理
水泵及电机螺栓的加油防锈处理
电机烧毁按厂家价更换或按成本维修
成套底座中的除锈喷漆维护
除配件外的所有耗材免费
配件按厂价提供
电机维修按成本价
填料材料免费
油漆材料免费
人工费全免
产生装卸、运输等不在免费范围
2.技术服务要求
1.乙方保证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水泵设备维保专业技工,有丰富的水泵设备维修保养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对用户负责,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水泵维护保养资质,能够切实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
2.对上述设备提供一次全面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或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
3.所有检修维护的水泵设备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处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原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油升应正常。
二,水泵类型,数量
各种型号水泵 22台
其中,型号为
NP125/250-22/4
2
采暖水泵
NP125/315-30/4
4
冷冻水泵
NP150/315-30/4
4
冷却水泵
MHI1603-1/E/3-400-50-2
2
低区热水
MHI1603-1/E/3-400-50-2
2
高区热水
MVI1607/6
4
供水水泵
MVI1607/6
4
补水水泵
三.保养工期: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0日
四.付款费用
1,全年保养费(大写):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税费2000元
2011年9月一次性付清本合同费用(开具发票)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并入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应做好水泵的日常管理工作。
甲方: (盖章) 甲方: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B. 关于泵站的合同保修的问题。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内低保修期限为容: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你方承诺的最低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前述期限,是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但是否延长,要根据你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定。
C. 消防水泵房由两家不同单位用,共同管理协议该怎么写
根据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专安全责属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主要是需要经各自的责任管理时间和责任及义务分清即可
D. 泵房看管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合同名称不一定能反映合同的性质,要看具体条款的约定。一般来说会是劳务合同。
E. 泵房看管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
特点是什么:看管工作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
其它含义:合同关系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务合同一般是中介签订。
F. 物业和自来水签泵房移交协议书可以吗
物业和自来水签泵房移交协议书不可以的
目前,一些物业公司为便于收费管理,通常规定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捆绑收取,对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物业公司通常采取停水、停电手段。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这是两个相互平行、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只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不是水、电的供应方。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由上述可知,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有错的,因为作为物业公司是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可以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二、业主得到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良好使用是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权利。物业管理公司应该保证其权利的实现,不能对这种权益进行侵害。物业服务公司仅仅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