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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合同

发布时间: 2021-02-08 11:49:20

① 公务员入职要签合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的第九十七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内平等自愿、协容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② 公务员是否签合同

一、那得看你以什么身份报的公务员,你所报的岗位要是要求是专应届生的话,你就属必须得拿报到证和三方协议去学校开证明(不用再开三方协议,原来的协议是去学校证明你是应届生用),来证明你是应届生的身份。如果没有要求的话,就不用证明了。而且公务员报到时用人单位根本不要求看三方协议,只需带着报到证去就行了,有的单位甚至连报到证都不看。
二、得看你报的这个单位在当时职位表上有没有备注最低服务年限,比如说,它要是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是三年的话,你在去单位报到时就要和单位签一个最低服务三年的协议。如果当时备注上没有要求的话,不用签。

③ 公务员签合同吗是几年的

公务来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源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公务员聘任合同是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公务员聘任合同的期限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这是决定聘任制公务员取得公务员身份,行使职权完成工作并取得报酬的期限,也是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管理和约束的期限。公务员聘任合同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合同的期限,但是《公务员法》对期限的上下限做了规定,最短为一年,最长为五年。如果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还有继续聘任的必要,可以再重新签订聘任合同。对于聘任制公务员也可以约定试用期,由于聘任制公务员一份合同期限最长为五年,如果像选任制和委任制新录用的公务员一样规定一年的试用期,则适用期过长,因此《公务员法》规定双方可以在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期限内约定试用期。聘任合同的解除,即提前终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未满,由于法定事实或约定事实的发生引起聘任合同提前终止。解除聘任合同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初衷,很容易导致当事人在权益上的损失,因此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时还需报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备案。

④ 公务员是合同制吗

朋友你好,今年事业单位改革虽然说事业编人员要签订合同,但实际上这些合版同也是会很照顾权有编制的人的,也就是说这个合同制的实行跟不实行目前区别不大,要看到效果,恐怕得十年以后、有一大批比较老的事业编制人员退休了,观念转变了,才能真正实行合同制。而且,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情况又不一样,在我看来,公务员是不适合合同制的,因为这个队伍的工作特殊性(比较多的涉密之类的)要求这个队伍必须具有高度的稳定性,不能随意进出。虽然现在一直强调要健全进出机制,但是公务员短期内想要转成合同工,非常难。
所以,你问“以后都是合同工”吗,我觉得,事业编人员会是,但公务员不会。
欢迎交流!

⑤ 公务员以后都是合同工吗

行政单位的合同工不属于公务员。
合同工是临时聘用人员,协管员,编外人员,不是公务员。

⑥ 公务员需要签合同吗

公务员聘任制需要签合同,《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权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在中国,公务员聘任制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拔的方式,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从事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6)公务员合同扩展阅读

2012年2月起,江苏公务员正形成逐步完善的管理机制。江苏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等。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出台的《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如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考核标准分,江苏还专门出台相应规定,对“不称职”作了明确界定:因主观原因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的;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或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已经在公务员聘任制上走在前列的深圳市,是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城市,据悉,深圳市在聘的聘任制公务员已超过1500人,成为深圳乃至全国最早的聘任制公务员。

⑦ 考上公务员了要签合同吗一般签几年能不能辞职

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公务员聘任合同是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
公务员聘任合同的期限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这是决定聘任制公务员取得公务员身份,行使职权完成工作并取得报酬的期限,也是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管理和约束的期限。公务员聘任合同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合同的期限,但是《公务员法》对期限的上下限做了规定,最短为一年,最长为五年。如果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还有继续聘任的必要,可以再重新签订聘任合同。对于聘任制公务员也可以约定试用期,由于聘任制公务员一份合同期限最长为五年,如果像选任制和委任制新录用的公务员一样规定一年的试用期,则适用期过长,因此《公务员法》规定双方可以在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期限内约定试用期。
聘任合同的解除,即提前终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未满,由于法定事实或约定事实的发生引起聘任合同提前终止。解除聘任合同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初衷,很容易导致当事人在权益上的损失,因此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时还需报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备案。

⑧ 公务员 聘用合同

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⑨ 公务员需要签劳动合同不

公务员不属于《劳动法》的管辖范围,所以,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只有私人企业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9)公务员合同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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