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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能查劳动合同吗

发布时间: 2021-02-06 19:19:19

❶ 劳动合同的真伪,个人是否可以到劳动局查询

劳动合同的真伪,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鉴定,不是查询,劳动合同不需要到劳动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的约定双方义务和权利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❷ 个人可以去劳动局查询同事以前的劳动合同吗

个人认为,他人劳动合同属于他人个人信息,你以第三人的身份去找劳动局查询,估计劳动局是不会给你查的。但是如果你带上劳动合同主体的人的授权,就可以查了

❸ 劳动合同是否要备案,能不能在劳动部门查询

劳动抄合同不能在网上查袭询,《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必须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通常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查询只能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询或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查询社保缴纳情况,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停缴社保,若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及时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❹ 是不是劳动局都能网上查的到我们签的劳动合同

不是的。你的合同是在网上签的吗?

❺ 个人能去劳动局查询自己和单位备案的劳动合同吗,要什么手续吗

查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否备案,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凭专身份证和劳属动合同查询,通常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首页会盖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合同备案章。
《劳动合同法》未规定劳动合同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❻ 个人能去劳动局查询自己和单位备案的劳动合同吗,要什么手续吗

可以的,带上本人身份证就可以查询本人的社保缴纳情况和劳动合同备案情况。

❼ 每个社会保障局都能查到自己的劳动合同备案吗

是的。

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

二、明确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四、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实施: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统一领导,指定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劳动工资、就业、失业、统计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备案。

(7)劳动局能查劳动合同吗扩展阅读:

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和要求

1、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2、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3、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❽ 企业与职工签劳动合同劳动局能查吗

企业与职工签劳动合同,那么必须备案到劳动局、社保局,要备案劳动者就业信息,也才能到社保局购买社保。公司没有这么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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