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纠纷
⑴ 有争议的土地不能办理土地证,有何法律依据支持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专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属状,包括办理土地证。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⑵ 房产证和土地证有冲突,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土地证要以土地为主。而不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因为是两个部门专。像你这种情况就要查以前属的地契或村里的宅基地登记,那里会有当时土地测量登记的底子, 包括测量人,记录人,长宽面积等信息。
通常是: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占地面积以土地证上表明的占地面积为准。
⑶ 土地证纠纷
1、对方的要求是无理的。虽然在合同中没有提到土地证的事情,但办理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目前从法律上讲这套房子是属于你的,他配合你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是他当然的合同义务。
2、建议立参与代理。
⑷ 农民有了土地证土地发生纠纷I怎么办
土地法 第十六条来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自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严格按照土地法使用词汇,不是纠纷,还是说争议比较合适。
⑸ 土地证纠纷
土地证是抄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⑹ 土地使用权纠纷由哪个部门处理
土地使用权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专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属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⑺ 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哪些
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⑻ 因土地证而引发的纠纷!!!!求救!!!
我想咨询的是:1、我是否有权停止支付尾款;
你要证明对方已经违约,且要履行相关程序。
2、假如15日以后房东不交钥匙,我是否可以自己破门进屋(我有房产证),不交钥匙房东是否是违约,可否追究20%的违约金;
不可以破门,可以要求违约金
3、我看昆明市的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中介费为房款1%,中介收取了2%,我是否能够追讨,并停止支付剩余的400元;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可以停止支付
4、如果协商不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应该怎么样起诉更为合理;
……要具体分析
5、如果打官司我是否可以要求撤消交易合同,申请经济损失赔偿,由谁赔偿;
一般情况由对方承担,中介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6、如果追讨5万元,结果是什么,对哪一方损失更大?
要具体分析
7、哈哈,最后一个问题,打费用大约是多少,官司的胜率有多大。
应该比较大。费用可以具体协商。谢谢了,这件事情比较急,所以拜托你了,帮帮我啊!谢谢!
没关系
谢谢解答!!!
⑼ 土地纠纷,我方是有土地证的,怎么办才能胜
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归属的有利凭证,可以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回行处理。答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⑽ 土地证纠纷问题
首先更正一下,你们取得的不是土地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权。土地的所有专权是国家的除集体土属地外。
你们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是向开发商缴纳的价款。从你表述中可以看出,是开发商在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前向你们出售的。不符合规划只能说明是违法用地。一句话,被骗了。
通过司法解决出只能是告开发商,退回你们交的价款。
如果想办理土地使用证。还是需走正式合法的手续。
从你的表述中:40万元/亩,该宗地有可能是农用地。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同时,国土资源执法监部门先行处罚后,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再补缴土地出让金(也有可能含在40万/亩中,各地计算方式不同)。方可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重中之重是,要符合当地城建规划。如果不符合,那出只能维持现状了。
按违法用地,又不符合规划的是需要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