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分配
㈠ 遗产分配纠纷
你好!
剩余房产应由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分。对老太太尽较多赡养义务的可适当多分,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可协商由一人取得产权,给其他人折价补偿。也可拍卖房产,分得房款。
㈡ 遗产分配纠纷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㈢ 遗产继承的份额分配应怎么分
我国《继承法》规定复法定继承方式中制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㈣ 遗产纠纷问题,遗产分配。
不知道你所抄称的分家袭指的是什么,父亲去世,其个人遗留的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有债务的话应当在遗产中偿还。
注:本解答属于律师针对提交问题进行的初步分析意见,不能作为当事人办案的依据,当事人以此处理案件产生的后果与律师无关,律师不回答追问问题,如需获取详细的法律分析意见,请电话联系本律师或携材料与律师联系,由律师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或出具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书,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或出具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书需要收取相应的咨询费。
郑州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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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关于遗产分配纠纷的问题
母亲与前夫的房产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前夫的遗产是房产的一半,母亲和专大儿子各继承50%,也属就是房产的四分之一,前夫死后,大儿子拥有四分之一房产,前妻拥有四分之三。大儿子死后,其拥有的四分之一再次分割,母亲、大儿子的妻子、大儿子的女儿都有继承权,各取三分之一,也就是房产的十二分之一。后夫没有继承权。
㈥ 遗产继承顺序以及分配份额
我国《继来承法》规定法自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㈦ 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专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配属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㈧ 遗产继承分配纠纷如何处理
解决途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㈨ 爷爷奶奶遗产分配和纠纷问题
一、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该楼房是你爷爷奶奶赠与给财产,现已过户到你名下,属于你个人财产了。并且该套房屋已不属于遗产的分配范围了,早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财产的所有权已转移到你名下。因此,你爷爷奶奶不必再写遗嘱就该房屋的所有权分配进行界定归属,可以订立关于其他财产的归属情况。
四、若是你爷爷奶奶生前立有遗嘱的,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打破了法定继承中的顺序区别,只要是继承人,立遗嘱人可自主选择将自己的遗产归谁所有。因此,是否能取得你爷爷奶奶遗留的财产要看你爷爷奶奶的意愿,是否立遗嘱,无遗嘱的,依法定继承处理,依法定继承的话,你与你妹妹同属第二顺序,你父亲,你姑姑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继承人无法参与法定继承遗产的分配。
五、你的妹妹与你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你们之间平等拥有对你爷爷奶奶所拥有财产的继承权,你们在法定继承中处于同一位列中,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享有可以获得你爷爷奶奶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