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荫协议
㈠ 中药种植 GAP认证的标准是什么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GAP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号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生产中药材(含植物、动物药)的全过程。 第三条生产企业应运用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手段,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编辑本段第二章产地生态环境
第四条生产企业应按中药材产地适宜性优化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第五条中药材产地的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空气应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土壤应符合土壤质量二级标准;灌溉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药用动物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 第六条药用动物养殖企业应满足动物种群对生态因子的需求及与生活、繁殖等相适应的条件。
编辑本段第三章种质和繁殖材料
第七条对养殖、栽培或野生采集的药用动植物,应准确鉴定其物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品种,记录其中文名及学名。 第八条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实行检验和检疫制度以保证质量和防止病虫害及杂草的传播;防止伪劣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的交易与传播。 第九条应按动物习性进行药用动物的引种及驯化。捕捉和运输时应避免动物机体和精神损伤。引种动物必须严格检疫,并进行一定时间的隔离、观察。 第十条加强中药材良种选育、配种工作,建立良种繁育基地,保护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
编辑本段第四章栽培与养殖管理
第一节药用植物栽培管理
第十一条根据药用植物生长发育要求,确定栽培适宜区域,并制定相应的种植规程。 第十二条根据药用植物的营养特点及土壤的供肥能力,确定施肥种类、时间和数量,施用肥料的种类以有机肥为主,根据不同药用植物物种生长发育的需要有限度地使用化学肥料。 第十三条允许施用经充分腐熟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的农家肥。禁止施用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医院垃圾和粪便。 第十四条根据药用植物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需水规律及气候条件、土壤水分状况,适时、合理灌溉和排水,保持土壤的良好通气条件。 第十五条根据药用植物生长发育特性和不同的药用部位,加强田间管理,及时采取打顶、摘蕾、整枝修剪、覆盖遮荫等栽培措施,调控植株生长发育,提高药材产量,保持质量稳定。 第十六条药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应采取综合防治策略。如必须施用农药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采用最小有效剂量并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降低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节药用动物养殖管理
第十七条根据药用动物生存环境、食性、行为特点及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等,确定相应的养殖方式和方法,制定相应的养殖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根据药用动物的季节活动、昼夜活动规律及不同生长周期和生理特点,科学配制饲料,定时定量投喂。适时适量地补充精料、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必要的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激素等添加剂。饲料及添加剂应无污染。 第十九条药用动物养殖应视季节、气温、通气等情况,确定给水的时间及次数。草食动物应尽可能通过多食青绿多汁的饲料补充水分。 第二十条根据药用动物栖息、行为等特性,建造具有一定空间的固定场所及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二十一条养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建立消毒制度,并选用适当消毒剂对动物的生活场所、设备等进行定期消毒。加强对进入养殖场所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药用动物的疫病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定期接种疫苗。 第二十三条合理划分养殖区,对群饲药用动物要有适当密度。发现患病动物,应及时隔离。传染病患动物应处死,火化或深埋。 第二十四条根据养殖计划和育种需要,确定动物群的组成与结构,适时周转。 第二十五条禁止将中毒、感染疫病的药用动物加工成中药材。
编辑本段第五章采收与初加工
第二十六条野生或半野生药用动植物的采集应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应有计划地进行野生抚育、轮采与封育,以利生物的繁衍与资源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根据产品质量及植物单位面积产量或动物养殖数量,并参考传统采收经验等因素确定适宜的采收时间(包括采收期、采收年限)和方法。 第二十八条采收机械、器具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存放在无虫鼠害和禽畜的干燥场所。 第二十九条采收及初加工过程中应尽可能排除非药用部分及异物,特别是杂草及有毒物质,剔除破损、腐烂变质的部分。 第三十条药用部分采收后,经过拣选、清洗、切制或修整等适宜的加工,需干燥的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技术迅速干燥,并控制温度和湿度,使中药材不受污染,有效成分不被破坏。 第三十一条鲜用药材可采用冷藏、砂藏、罐贮、生物保鲜等适宜的保鲜方法,尽可能不使用保鲜剂和防腐剂。如必须使用时,应符合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加工场地应清洁、通风,具有遮阳、防雨和防鼠、虫及禽畜的设施。 第三十三条地道药材应按传统方法进行加工。如有改动,应提供充分试验数据,不得影响药材质量。
编辑本段第六章包装、运输与贮藏
第三十四条包装前应检查并清除劣质品及异物。包装应按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并有批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产地、批号、重量、包装工号、包装日期等。 第三十五条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是清洁、干燥、无污染、无破损,并符合药材质量要求。 第三十六条在每件药材包装上,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日期、生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三十七条易破碎的药材应使用坚固的箱盒包装;毒性、麻醉性、贵细药材应使用特殊包装,并应贴上相应的标记。 第三十八条药材批量运输时,不应与其它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混装。运载容器应具有较好的通气性,以保持干燥,并应有防潮措施。 第三十九条药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光,必要时安装空调及除湿设备,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地面应整洁、无缝隙、易清洁。 药材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泛油等现象发生,并定期检查。 在应用传统贮藏方法的同时,应注意选用现代贮藏保管新技术、新设备。
编辑本段第七章质量管理
第四十条生产企业应设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中药材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控,并应配备与药材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人员、场所、仪器和设备。 第四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环境监测、卫生管理; (二)负责生产资料、包装材料及药材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制订和管理质量文件,并对生产、包装、检验等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管理。 第四十二条药材包装前,质量检验部门应对每批药材,按中药材国家标准或经审核批准的中药材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药材性状与鉴别、杂质、水分、灰分与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指标性成分或有效成分含量。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及微生物限度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检验报告应由检验人员、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签章。检验报告应存档。 第四十四条不合格的中药材不得出场和销售。
编辑本段第八章人员和设备
第四十五条生产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应有药学或农学、畜牧学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并有药材生产实践经验。 第四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药材质量管理经验。 第四十七条从事中药材生产的人员均应具有基本的中药学、农学或畜牧学常识,并经生产技术、安全及卫生学知识培训。从事田间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栽培技术,特别是农药的施用及防护技术;从事养殖的人员应熟悉养殖技术。 第四十八条从事加工、包装、检验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外伤性疾病等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材的工作。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检查。 第四十九条对从事中药材生产的有关人员应定期培训与考核。 第五十条中药材产地应设厕所或盥洗室,排出物不应对环境及产品造成污染。 第五十一条生产企业生产和检验用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的要求,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校验。
编辑本段第九章文件管理
第五十二条生产企业应有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 第五十三条每种中药材的生产全过程均应详细记录,必要时可附照片或图像。记录应包括: (一)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的来源; (二)生产技术与过程: 1.药用植物播种的时间、数量及面积;育苗、移栽以及肥料的种类、施用时间、施用量、施用方法;农药中包括杀虫剂、杀菌剂及除莠剂的种类、施用量、施用时间和方法等。 2.药用动物养殖日志、周转计划、选配种记录、产仔或产卵记录、病例病志、死亡报告书、死亡登记表、检免疫统计表、饲料配合表、饲料消耗记录、谱系登记表、后裔鉴定表等。 3.药用部分的采收时间、采收量、鲜重和加工、干燥、干燥减重、运输、贮藏等。 4.气象资料及小气候的记录等。 5.药材的质量评价:药材性状及各项检测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所有原始记录、生产计划及执行情况、合同及协议书等均应存档,至少保存5年。档案资料应有专人保管。
编辑本段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范所用术语: (一)中药材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产地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 (二)中药材生产企业指具有一定规模、按一定程序进行药用植物栽培或动物养殖、药材初加工、包装、储存等生产过程的单位。 (三)最大持续产量即不危害生态环境,可持续生产(采收)的最大产量。 (四)地道药材传统中药材中具有特定的种质、特定的产区或特定的生产技术和加工方法所生产的中药材。 (五)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植物(含菌物)可供繁殖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菌物的菌丝、子实体等;动物的种物、仔、卵等。 (六)病虫害综合防治从生物与环境整体观点出发,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有效、经济、简便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运用生物的、农业的、化学的方法及其他有效生态手段,把病虫的危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之目的。 (七)半野生药用动植物指野生或逸为野生的药用动植物辅以适当人工抚育和中耕、除草、施肥或喂料等管理的动植物种群。 第五十六条本规范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规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㈡ 上联:少女怕日手遮阴 下联:老汉爱鸟套护阳 横批什么
对联抄讲究上下联同位置的词袭的词性和结构都要相同一致;上联尾字仄声,下联尾字平声(仄起平收),上下联同位置的字平仄声一一对应。
此联意思双关,对出来的也应当意思双关。学生供你一个上联,您出的应当作下联。
阉人思春心唤鸟
少女怕日手遮阴
横批:各有所想
阉人;太监。
㈢ 桂花到什么温度的时候移到室内合适
桂花到什么温度的时候移到室内合适?
4-5月份桂花果实成熟,当果皮由绿色变为紫黑色时即可采收。桂花种子有后熟作用,至少要有半年的砂藏时间,采收后洒水堆沤,清除果肉,置阴凉处使种子自然风干,混砂贮藏,砂藏后可秋播或春播。砂藏期间要经常检查,防止种子霉烂或遭鼠害。播种繁殖一般采用条播的方法。播种前要整好地,施足基肥,亦可播于室内苗床。播种时将种脐侧放,以免胚根和幼茎弯曲,将来影响幼苗生长。播后覆盖一层细上,然后盖上草占,遮荫保湿,经常保持土壤湿润,当年即可出苗。每亩用种量约20千克,可产苗木3万株左右。小苗于苗床生长2年后,第3年可移植栽培。实生苗开花较晚,定植8-10年后方能现花。
嫁接法
嫁接砧木多用女贞、小叶女贞、小蜡、水蜡、白蜡和流苏(别名油公子、牛筋子)等。大量繁殖苗木时,北方多用小叶女贞,在春季发芽之前,自地面以上5厘米处剪断砧木;剪取桂花1-2年生粗壮枝条长10-12厘米,基部一侧削成长2-3厘米的削面,对侧削成一个45度的小斜面;在砧木一侧约1/3处纵切一刀,深约2-3厘米;将接穗插入切口内,使形成层对齐,用塑料袋绑紧,然后埋土培养。用小叶女贞作砧木成活率高,嫁接苗生长快,寿命短,易形成“上粗下细”的“小脚”现象。用水蜡作砧木,生长慢,但寿命较长。盆栽桂花多行靠接。用流苏作砧木,靠接宜在生长季节进行,不宜在雨季或伏天靠接。靠接时选二者枝条粗细相近的接穗和砧木,在接穗适当部位削成梭形切口,深达木质部,长约3-4厘米,在砧木同等高度削成与接穗大小一致的切口,然后将两切口靠在一起,使二者形成层密结,用塑料条扎紧,愈合后,剪断接口上面的砧木和下面的接穗。嫁接苗的根系因砧木而异;插条埋入土中各处易生不定根,但无明显主根。桂花分枝性强且分技点低,特别在幼年尤为明显,因久常呈灌木状。密植或修剪后,则可成明显主干。树皮粗糙,灰褐色或灰白色,有时显出皮孔。叶面光滑,革质,近轴面暗亮绿色,远轴面色较谈;椭圆形,长椭圆形、卵形、倒卵形、披针形、倒披针形、长被针形至卵状披针形。
扦插法
在春季发芽以前,用一年生发育充实的枝条,切成5-10厘米长,剪去下部叶片,上部留2-3片绿叶,插于河沙或黄土苗床,株行距3厘米X 20厘米,插后及时灌水或喷水,并遮荫,保持温度20-25℃,相对湿度85%-90%,2个月后可生根移栽。
㈣ 民办幼儿园楼房被遮荫,寻求解决方法和相关法律
找新闻记者,记者很热衷这些事情的。
㈤ 铁矿采选承包合同纠纷起诉书
本律师根据类似的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给你提供个起诉状模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民事起诉状(林业承包合同)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诉讼请求:
一、依法确认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树木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系被告方所属村民。一九九六年春,原告村民在被告村委组织下,在全村村外所有的道路及生产路上栽植杨树两千余棵,几乎遍及全村所有的农业用地。当时我村村主任是陈丹,村支部书记是宋丹华。该杨树栽植后,长势良好,村委曾聘任六名专职人员负责看管及照顾杨树。到二00四年,全部杨树的价值已经近三十万元,是全村集体所有的主要财产之一。
二00三年四、五月份,当时的村委想卖涉案树木,便向部分党员及个别村民(即所谓的村民代表)征求意见,当时的村主任李龙提议想卖二十一万元,说是用来修路。参与意见的部分人后来说,对该方案,当时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根本就没有形成可行的卖树方案。针对此事,由于大部分村民议论纷纷,就没有结果,树没有卖成。
二00四年春节之后,被告村委在当时的村委主任刘清福及党委委派的挂职书记的策划下,既未召开村民会议,又未采取任何方式向全体村民征求意见,就自作主张的以村委的名义将涉案树木及涉案树木所有路段两侧的土地承包和卖给了并不是我村村民的本案第三人风筝县河上村村民张三好。所涉及的土地承包金和卖树款仅为二十万元,所包日期为十年。事实上,涉案全部杨树,如果长到合同期满的话,其价值至少得二百余万元。该合同签订后,其合同内容,当时村委亦是采取了秘密封锁的方式,其内容只是在我们村民中悄悄流传,且说法不一。直到第三人派人对涉案树木加以管理、看护、在树上刷漆等,我们才知道涉案土地及树木承包和卖给了第三人,才知道所卖及承包的价格及年限。
涉案树木现均已成材,其遮荫、根系、落叶等对沿途农业用地造成极大的减产,致使每年我们所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大幅度下降,有些地块甚至颗粒无收,所谓事倍功半,的确恰如其分。由于涉案树木遍及全村所有的承包地,全村各家各户都受其影响,只不过程度不同罢了。鉴于涉案树木均已成材,我们一致认为,应该对其有计划地进行伐旧更新。具体的方案依法应由我们全体村民决定。被告的非法处分是作为原告的我们所不能认可的,无论从价格上还是从年限上我们都是坚决不能同意的。
在知道了被告擅自处分集体财产,损害集体及全体村民利益后,我村村民多次派代表向省、市、县、乡上访等反映,至今未能得到合理、合法、公正的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五条、第六条也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应当的义务。第十九条规定:“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 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 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 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等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 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 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规定:“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第十七条规定:“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订立承包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决议,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第四条规定:“ 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集体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家资源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发包方案(包括项目及发包方式、指标、期限、承包经营者等)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九条规定:“ 订立承包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决议,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四)恶意串通或者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签订的;(五)发包方无权发包的。”第十四条规定:“ 无效承包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承包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承包合同的确认权,归县级以上承包合同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 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综合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原告方认为:被告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及树木买卖合同》本质上系农业承包合同中的“林业承包合同”。该合同系被告在未经法律和行政法规所强制性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的情况下,违背全体村民的所有者意志,把我村集体现实的全部林木及适合植树的所有沿路地,承包给了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第三人。其合同内容把本应价值几百万的标的仅以二十万的价款作了处分,严重损害了本村集体和全体村民利益。依法应为无效合同。为维护合法权益,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一百零九条、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具状贵院,请依该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受理,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做出公正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附后)
二00五年四月十日
㈥ 一养殖公司与农户协议在农田里养蛙,农户由于蛙捕食害虫而受益;
蛙类布除加勒比海岛屿太平洋岛屿外全世界目前全世界迅速减少主要原环境污染造气候变化外物种侵入由于类扩张造栖息环境缩等原 习性 蛙类 基本蟾蜍类相似昆虫食型蛙类捕食鱼、鼠类甚至鸟类基本夜间捕食 青蛙捕食量田间害虫类益单单害虫敌、丰收卫士熟悉悦耳蛙鸣其实同自永远弹奏完美妙音乐首恬静谐田野歌稻花香说丰听取蛙声片蛙叫声农民播种希望蛙声收获喜悦欢乐 前都市郊区乡村都片片宽阔水塘蛙类息乐园几乎夜间却都市蔓延所吞噬些残存青蛙真井底蛙虽幸存却幸失田野失禾苗失自由甚至等夜深静候才敢怯发几声鸣叫轻轻缓缓似乎怕惊扰都市瑰丽梦幻似声声呼唤着远离同伴越越同伴城市另些角落更绝望哀鸣双双贪婪手田野捉双双麻木手买及瞧眼陌都市家家案俎肉食相比于双双或贪婪或麻木手反抗显软弱乏力发声声凄惨绝望哀鸣 青蛙养殖技术主要包括几面: 、习性 青蛙栖息池塘、水沟河岸边草丛及稻田捕食昆虫主要农业害虫体营水陆两栖白般隐匿草丛或水稻田内晚黑清晨蛙气温降10℃钻入水边或泥土进行冬眠翌春季(江流域3月旬)垫般4~7 月份进行每殖雌蛙产卵34粒蛙受精卵12孵蝌蚪蝌蚪定程度始变态 二、养殖池建造 青蛙养殖池产卵池蝌蚪池蛙池般宜选择既潮湿温暖避阳形水泥池或土池宜野外池4×6米单池池壁抹水泥池底仍留泥土;庭院池般1×1.5米至2米宜池深般1米设灌水孔排水道水深20~50厘米池面必须设遮荫板般每平米饲养40蛙青蛙养殖池采用土池、砖池、稻田均关键于防逃条件者砌砖围墙亦网围般1~1.2米高池水深30~60厘米水央或向阳边堆土堆供青蛙陆栖息且约占全污1/3土堆种植青草或农作物池水投入少量漂浮性水草用作培育蝌蚪池塘留少量陆面积供变态幼蛙登陆蝌蚪池水泥池池壁坡度宜缓供蝌蚪栖息 三、饲养管理 ()蝌蚪饲养管理 食用青蛙工饲养必须工采卵养育孵化膜蝌蚪原孵化池或网箱培育每平米水面放养600~800尾蝌蚪孵第4始工投饵蝌蚪需经周饲养移入饲养池约20~30逐步红虫、水蚤、蝇蛆主食豆浆、豆渣、豆饼粉、球藻主食加喂定鱼粉促其般每万尾用15熟鸡蛋揉碎带水泼喂1~2第5改用豆浆、麦麸、豆腐渣配合饲料或米糠及鱼粉等饲料每投入1~2饲料投放饵料台粉末状饵料先用水调粘稠状再泼喂 蝌蚪管理:发现池水气泡或水质腐臭味要立即换新水般每3换气干旱连续高温每2换水 变态期管理:蛙卵孵化70左右变幼蛙蝌蚪现前肢完全变态阶段期主要靠吸收尾部供给靠肺呼吸空气并始跃水面登陆栖息90%蝌蚪变幼蛙即移入幼蛙池饲养 (二)幼蛙饲养管理 强化驯养:用高密度集圈养按每平米100~150密度圈养内壁光滑高度1 米水泥池池水深20厘米左右水面放置饵料台池内设陆迫使幼蛙台集采食栖息 诱饵驯食:先用鲜诱饵料喂1~2第3 始诱饵添加20%工饲料逐加比例10增加80%饵料,主要蚯蚓、蝇蛆、鱼虾、昆虫、蝎牛泥鳅等;死饵指蚕蛹干、物内脏及配合饲料等带静死饵化度完全摄食工饵料同要求投料定、定量、定位投料间春、秋季午前夏季傍晚或早,每投料1~2每投料要1左右幼蛙吃完体重50克幼蛙投饵量应占体重6~8%;体重100克幼蛙投饵量应占体重8~10%饵料要求新鲜、干净富营养 筛选级与养:幼蛙驯养20~30应放干池水并规格幼蛙按每平米60~80密度转入蛙池饲养;规格幼蛙仍留原池驯养采用饲饵、室内立体、层箱笼密集养殖养殖青蛙种新青蛙养殖塑料箱木箱进行型养殖产量极高每平米养殖数百般孵化蛙需5月间 (三)蛙饲养管理 幼蛙转入蛙池青蛙摄食量速度加快形商品产量重要期除供应充足饵料蝌蚪变态蛙即需增加物性饲料饲喂主要工培养蝇蛆、蚯蚓、红虫、球藻水蚤等高蛋白、高繁殖率饵饵足情况搭配混合饲料用菜饼(粉状)60%、米糠(或麦麸)30%、豆粉5%、鱼粉5% 配合均匀效较蝌蚪跃水5供给精饲料豆浆、蛋黄、水蚤、空菜、蕃茄及水浮游物外土堆养蚯蚓要每傍晚片土堆洒些浓度3~5%石灰水蚯蚓即倾巢充蛙饵要适量喂些配合饲料并要及养调整饲养密度蛙饲养1月蛙体重量达100克饲养密度每平米302月改每平米10~15再经短期饲养即商品蛙市 四、繁殖技术 青蛙饲养技术关键工繁殖野田蛙种双槽蚴寄虫寄蛙肌肉采用工产卵隔离蛙效防止该病按每3平米约1组种蛙密度进行投种(5月份前投入较)种蛙要求体肥产1~2亲蛙佳雌雄混合放养比例3:1放养密度相比肉蛙少由幼蛙性熟约需三 种蛙管理:加强蛋白饲料饲喂蚯蚓主诱蛾虫辅保持池水平衡值要求肥水温稳定22℃左右即作产卵孵化准备( 雄蛙鸣叫停)50克雌蛙产卵般雌雄抱于水草产卵蛙卵呈浅黄色圆形片附于胶质卵膜浮水草极易识别 ()产卵:造产卵场需要静水区般采用笼式产卵即蛙强制箩筐或笼产卵雌雄蛙1∶1比例20平米产卵放5产卵筐或笼池水深度应保持10~15厘米水温应保持10℃~11℃使孵化率提高卵片用围网护起免亲蛙干扰沉 (二) 孵化:蛙受精卵孵化期间温度应保持20℃~28℃主要自孵化;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孵化水孵化般经3~5即全部孵化蝌蚪初蝌蚪依赖于卵膜才安全存要随便搅池水待所青蛙产卵即青蛙抓池免干扰孵化及蝌蚪存环境卵孵化5供给精饲料豆浆、蛋黄、水蚤及水浮游物每喂给2投饵数量宜太免水质恶化引起蝌蚪死亡蝌蚪经1周饲养即移入饲养池饲养
㈦ 遮阴协议书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来,相邻权利人之源间应该互助互利,保证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其日常生活的正常,包括采光,排污,不受噪声,空气等环境污染。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没有具体的参照标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组织调解,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