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议案
1. 什么是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是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版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权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其表述有如下五个含义:
一是,提案者的资格,也就是谁能提出?只有参加政协的单位(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才有资格提出提案。
二是提案的受理单位,也就是提给谁?是提给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的,表明提案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
利的一种有组织有领导的行为,而不是单位和个人直接面对承办单位的行为。
三是须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才能成为正式提案,不是一提出就是提案。提案委员会是授权于政协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行使审查提
案职责的工作机构,是代表政协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受理审查提案的工作机构。
四是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部门办理(党政部门是办理主体),而不能不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直接送给有关部门。
五是书面的意见或建议,政协提案不同于政协会议中的即席发言和来信来访。也就是说,政协提案是必须办理的,必须保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但不是必须采纳或执行的决议,仅仅是书面的意见和建议。
2. 为什么人大代表的叫议案,政协委员的叫提案
政协委来员和人大代表向政协和自人大提出议案都叫提案。只有列入人大会议议程的内容才叫“议案”。议案要经过表决,要通过或者不通过。政协只能“参政议政”,只能对人大的议案进行“审议”,说白了也就是学习,当然,也可以提出一些意见。政协会议只能对自己内部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政协提案不同于人大议案,主要表现在:(1)性质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议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起法律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必须执行。而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根据其职能,政协提案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2)产生的过程和处理方式不同。人大议案须由法律规定的单位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达到法定人数的代表提出,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决通过;政协提案是由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委员联名提出,经政协的工作机构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3)内容不同。人大议案必须是属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而政协提案的内容范围较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