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协议
1. 我与政府签了协议.政府不履行怎么办
可以协商要求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仍然解决不了问题,可以视合同性质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行政合同,则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民事合同则提起民事诉讼。
2. 企业与政府可否签订协议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因为比如行政合同就是政府可以签署的范围,一般涉及土地的出让和政府购买等经济类的合同。此时二者可以作为平等的主体签署合同。
政府机关如果购销办公物品、办公楼装修,一样可以成为民事主体(政府机关是法人),一样需要签订经济合同,一样可以签订。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其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发文字号】中发[1984]27号 【颁布时间】1984年12月03日 【生效时间】1984年12月03日 ,所以党政机关不允许经商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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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政府履行协议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作为企业,与政府签订合同时应当进行事前论证,充分调研。签订合同前,需查明是否存在与协议内容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政策性规定等。如果存在且与协议内容相冲突,或者有相应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即使一方为政府,也需要严格遵守。
2、委托专业律师,进行风险评估。在签订合同前,委托专业律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具体评估风险种类、风险值系数、出现风险的原因、相应的防范方案等,由律师出具风险评估报告。这样即使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也能有条不紊的解决。
3、发生意外情况,寻求司法救济。如果政府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经支付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作为政府,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属于与企业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同样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且合同未违反相应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那么可以与企业协商解决。
3. 如何成为政府协议供应商
成为政府协议供应商的方法:
厂家如想成为中标供应商,请随时关注采购公告。参与协议供货投标,为中央国家机关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厂家一旦中标,即可于协议期内在中央国家机关销售中标品牌的中标型号产品。
如果是代理商,不需要参加协议供货投标。可申请成为已中标供应商(厂家)的代理商,需直接与已中标供应商(厂家)的总协调人联系(联系电话在网上已公布)。
也可在线申请协议供货产品代理资格。代理资格申请如经厂家的审核通过,即获得该厂家授权的给中央国家机关代理销售送货的资格,可负责具体销售送货。
注意:代理商的代理资格由厂家决定,无须采购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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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优点:
在保证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基本原则的情况下,积极地推行协议采购,能有效地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为发挥集中规模采购效益,改变“一事一招”的做法,应不断扩大协议采购范围。采用这一方式优点有:
1、有利于减少重复招标,方便预算单位采购,将原本分散的采购项目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益,获得最优的价格和最好的服务,从而达到规范资金支出行为,节约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采购效率。
对预算单位来说,通过协议供货采购,满足了其零星采购的多样性、时效性;对政府采购机构来说,可以把原来分散的市场进一步集中,解决了重复采购、效益不高的问题,形成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节约资金。
2、采购流程更加规范。协议供货可以用公开招标方式来进行采购,使政府采购“放在阳光下,信息公众化”,协议供货的整个过程更加透明、规范,便于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力保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 中国政府与联合国签署的协议是什么内容
根据中国政府与联合国签署的协议,中国赴利比里亚维和运输分队的前两个月实行自我保障。也就是说,这两个月里,中国维和官兵吃的用的均不能向联合国要一粒米一滴油一两肉一棵菜,而是从国内带来的。在任务区生活近百天的先遣队官兵得到联合国的供应仅月余,因为各国生活习惯不同,这些根据发达国家生活水准采购的食品,并不能完全地被东方人所接受,官兵生活质量没有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