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止
A. 劳动合同中止什么意思
“中止”就是暂停,区别于“终止”。中止情形结束后,劳动合同继内续履行。容
但劳动合同法上没有规定中止的情形,请谨防用人单位以“中止”之名,变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此时,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第47条的规定要求经济赔偿。
B.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有什么,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是多长
从时间来看,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个: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入伍前原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如果劳动者被判犯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其有关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的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再如劳动者意外失踪的,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因为劳动者意外失踪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当劳动者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劳动合同才终止。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不同的中止条件有不同的中止期限。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就是劳动者服兵役的时间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时间,如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依据《工会法》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中止期限就是劳动者在工会任职的期限,一般为3年或5年。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就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不可抗力存续的时间就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如用人单位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其有关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的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再如劳动者意外失踪的,劳动者下落不明之日起到劳动者出现之日或者被宣告死亡这段时间,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间。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劳动合同的,其中止的期限也应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C. 劳动合同协商中止怎么做
1、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专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属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一年计算;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同上;用人单位以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的条件提出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续订的,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以低于原劳动合同的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不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签订解除或者终止的协议,协商解除离职补偿等事项,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当按协议约定的事项履行。
D. 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 社保 劳动合同中止
中止是中间停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
终止是结束的意思,就版是解除劳动合同原权因有人为的和自然事实两个原因。
解除就是人为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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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中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广东胡律师:
中止合同是需要双方都同意;
单位无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单位要中止了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半年-一年补1个月,未满半年补半个月),中止合同后单位不需要再跟你支付社保。
G.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有哪些法律后果
老职工的劳动关系处于中止履行状态的法律后果是指: 第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版利义务权暂停履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帐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期间不应计算入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的权利义务及合同期限另有规定的以及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者在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不得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上述法律后果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二条中作了规定。 第二,因老职工主观原因长期不履行劳动合同达3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三,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老职工长期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而老职工又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老职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有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