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39条
⑴ 劳动合同法来第39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抄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⑵ 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专情形之一的属,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⑶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内:
(一)在试用容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⑷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合同39条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⑸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哪些规定
大律师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内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容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的禁止条款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有39条规定的情形的,即使劳动者处于患病、哺乳期、孕期等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无补偿的。
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款
《劳动合抄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只要属于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免予刑事处分的;第四,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