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纠纷多
1. 关于和员工的劳动纠纷,现在他要仲裁我。不过这些事很气人。该如何应对
讲道理什么的,根本没有意义,既然已经提出仲裁,企业应该积极应对,收集证据。
首先,根据通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其次,仔细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对方的请求事项有哪些,对方所述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充分、属实。
再次,制定应诉策略及应诉方案,针对对方的请求事项逐一提出答辩意见,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是否已过仲裁时效,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赔偿),相应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工伤、医疗期、女职工“三期”等特殊情形,对方是否享有带薪年休资格,是否应当支付年休假工资,对方是否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是否考虑提起反申请等等。同时,准备相关证据,制作证据目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下一步,提前准备好需要用到的法律依据,带好证据材料原件,按时参加庭审。
最后,领取裁决文书(调解文书),如对裁决结果不服,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说明:
1.道德上的沟通意义不大;
2.制定正确的应诉方案对劳动仲裁的成功意义重大;
3.劳动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且有一定的地域差距,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劳动类法律易懂不易精,出现劳动仲裁后,单位HR或相关负责人员切不可以自己的单方理解任意操作,实践中因单位在劳动仲裁阶段处理不当留下不利记录,法院阶段已无力挽回的案例比比皆是,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进行处理,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 员工之间的纠纷怎么处理。
事情已经这样,看你一个月的工资而定,如是你万把块一个月,出个1000算不了什内么,公司这规定也不容过份。最好的方式就是把敌人化作朋友,看你的心胸与肚量了,冷静下来后,如果是我为常远想,就会主动去找那人,不光把钱给当面给他,还道歉说自己不应该出手,我相信那人也不会做得太离谱。如果你只是赔钱,事情还是没有解决,以后你们怎么相处。
3. 如果一家公司多次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这家公司是否会成为劳动仲裁的黑名单同时有什么处罚
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被专申请,申请都是法定的权属利与程序义务。被申请了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证信力,并不能说明公司就有违法与不良行为,不会因此纳入黑名单或受到什么处理。最多是上级主管机关因为劳动纠纷过多,提示公司加强管理和公司的约束机制建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4. 员工与企业出现纠纷如何解决
电工岗位说明书应该将职责说的很清楚。
关键是接错线路的事实和证据是否确实,晚上9:00要其加班,是补救工作。
如果证据确凿,不需要员工签字,因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相信公司制度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一般要求经济赔偿行政处分,如果及时补救,态度好,还可以从轻发落。如果认错态度不好(又没有及时补救),终止劳动合同也是选项。
劳动关系主要是劳动合同,合同上肯定有遵守制度的要求。
劳动局去申告的话,主要违反制度证据确凿,劳动局也不会支持他的。
你应该将因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损失的事实告诉他,又没有及时补救也是事实。
不是无缘无故的不用。
然后翻开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制度,包括劳动合同法,告诉他后果是什么。
事件概述签不签字不重要,关键是接错线路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造成停工损失的事实证据。
这样的话,不论是总工会、劳动局,去也没有问题。
5. 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为什么我们总是处于劣势
“倾斜保护原则”为《劳动法》中的重要原则。
“倾斜保护原则”主要内涵就是倾斜立法和保护劳动者,该原则决定了我国《劳动法》的基本立场,是维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平衡关系的重要原则。在保护劳动者方面,“倾斜保护原则”倾向保护劳动者弱势群体,通过明确的立法来提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在倾斜立法方面,《劳动法》利用法律手段对劳动者权益进行相应保护,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虽然《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具有一定倾向,但也坚决贯彻公平、公正原则。
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最终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平等关系。
劳动者确实在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中处于一定的弱势地位,但劳动法会对其进行矫正。
6. 如何解决员工冲突
在工作中,领导和员工之间或员工与员工之间由于工作上协调不一致等原因,经常会发生冲突,也许你会认为发生冲突表明你工作方式可能有问题,因而采取忍气吞声的方法来解决冲突,如此这般时间长了以后,问题会越积越多,严重干扰正常的工作。因此,有了冲突一定要直面冲突、尽快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在冲突发生前,完全可以做好避免冲突的准备工作。 如果对方脾气比较暴躁,经常首先引起冲突,你一定要不动声色地等待对方全部发泄完毕以后,再重新和他恢复刚才讨论的问题,因为发泄只是情绪宣泄的一种方式,往往在发泄完以后,还是能平心静气地听从建议的,这种方法尤其适用于员工对领导。 当发生冲突时,你要相信所有的问题都有解决的方法,只是你还没有找到,你可以试着和对方讨论你们共同一致的目标、你们共同的期待,表明你们的所谓分歧只是形式上的分歧,你们讨论问题的本质都是共同的。经过这样的解释,你们的冲突就会好解决多了。 如果冲突已经发生了,我们就不能采取退避、视而不见的态度,要集中精力处理眼前的问题,不要在解决冲突的过程中又提到以前的旧事,如果不小心提起以前的旧事,不但现有的冲突不好解决,新的冲突马上又要发生了。因为对于过去的旧事,必定有一个对错是非的问题,如果把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旧事上,对现有问题的解决是徒劳无益的。 在发生冲突前,我们应当尽量避免含糊不清易发生冲突的事情,尤其是在员工和领导之间,领导分配工作时一定要确保员工能够充分了解领导的意图及期望,这样一旦发生了冲突,问题的责任就非常清楚了。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政出多头”的问题,即领导之间先要协调好关系、意见统一,千万不能分别往下贯彻精神、要求之类的东西,让下属莫衷一是。 如何避免冲突的方法有很多,比如你说话的语气、态度等都会引起双方的冲突,在批评别人时,尽量采取平和的言语,让对方挽回面子,这样也可以减少发生冲突的机会。如果你批评时不留情面,人家也许根本不接受,你们必将会为这个问题冲突下去。
7. 如何处理员工之间的工作纠纷
1、公正的态度。调解纠纷时要注意,和事佬、欺软怕硬的方法都不利于冲突的处理和解决,应当以真诚、负责的态度来公正处理。这样不仅能有效地帮助别人解决纠纷,亦会增加别人对你的信任和尊重。 2、调解前先弄清事情的基本情况。 第一、弄清当事人。有时张三和李四的纠纷只是表面现象,而赵五和王六之间的纠纷才是实质,或是主要问题。主次关系或多重关系都需要理清,调解时才能“对症下药”。 对纠纷各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在矛盾中所处的地位要基本掌握,从而可以根据不同的当事人,确定不同的调解方法。 第二、弄清冲突的焦点。不弄清冲突的焦点是什么、争执的对象是什么,只根据表面现象或一时的表现急于着手调解是不妥当的。 第三、弄清产生冲突的背景。有时纠纷是由于误会产生,有的纠纷起因是一些不实之言。因此,弄清真正的原因,纠纷也就容易平息了。 3、调解过程中,要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做为调解人,要明白纠纷双方都可能感情用事,因而在耐心倾听的过程中要思考一些问题:他的陈述有没有夸大不利于对方的成分,掩盖或缩小与自己不利的地方?我是否保持了冷静,不受当事人情绪的影响?他的陈述有没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适当的时候,你可以向当事人提出有关问题,以便厘清事实。必要时,也可侧面向知情者了解情况。 4、调解要先经过一个“冷处理”阶段。当事人正在气头上,不利于矛盾解决,所以让当事人暂时分开,或让其中一方回避,整个过程中,你要有足够的耐心。 5、劝解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第一、当面劝解。有的纠纷已争执清楚;当事人也有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客观条件具备。这时,可以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彼此把问题说清楚,致歉,握手言合。 第二、引导劝解。对于火气大,缺乏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的人,应耐心引导他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一下问题,同时看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然后再来解决纠纷。 第三、迂回劝解。有时当事人背后还有支持者,可先做支持者工作,通过支持者迂回地做当事人的工作。 6、必要时借助其他方面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