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
⑴ 试用期劳动合同和转正合同分开签可以吗
1、该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先和员工签订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再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据上款的规定,该试用期合同为一次固定期限的合同,适用该法关于固定期限合同的所有规定,所以这样的作法是这是很愚蠢的,徒增加了一次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2、出现上面的情况可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如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还可以起诉。
⑵ 劳动合同分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吗
不分。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回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答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⑶ 签了试用期合同不直接签转正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合同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而不应当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合同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享有正式期的权利。如果该合同期限已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不续签合同,继续用工满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五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天津市人社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3]24号
第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续延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且未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⑷ 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后的正规合同能是一份合同吗谢谢专业人士的答案
我是在企业就职行政经理,这方面我告诉你,一般公司不会有单独的试用期合专同,你看下你签订的用属工合同内容:是不是明确合同期限是一年或多年,那么合同里一项是注明试用期限(一般二个月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特殊工种需要延长试用期的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延长)转正后是同一个用工合同,用工期限包括试用期。但必须经劳动部门签证过方能生效,如果你公司没有去劳动部门签证,那么你的用工都有可能是企业自己私自制定的不一定是合法合同!因为我们公司的合同必须使用劳动部门制定的范本,否则签证时会因为某些条例不符合合同法或有失公正而不给签证的!
⑸ 试用期合同跟转正合同可以是同一份吗,如果试用期公司觉得不适合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合同跟转正合同可以是同一份,试用期用人单位觉得不合适的,可以提前3天和劳动者沟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⑹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是否一起签
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因为试用期是包含在正式合同里的合同期限里的,也就是试用期只是一个期限,应该在正式合同里面约定一个试用期限,可能工资没有正式合同那么多而已,其他的权利应该是差不多一样的。因为如果单独签试用期合同而已,如果试用期到期了单位不签正式合同岂不是有损劳动者权益。
⑺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抄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依据上述规定,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就应为正常工资,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低于正常标准,应当补足差额。
⑻ 试用期协议(合同)与正式劳动合同的区别
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
1.对于法律效力来说:仅仅规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该增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试用期,但是没有把合同分为试用和正式。签署了劳动合同,说明存在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给你补偿。
3.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
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8)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扩展阅读: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①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
② 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③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⑼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一、概念上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三、收入方面
试用期是正式员工工资的80%
四、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五、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试用期辞退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