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池承包合同
Ⅰ 第一方再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在没有经过第一方的情况下,第一方还想续租,村部把虾池承包给别人合理吗
第一方再合同期满的情况下,村部把虾池承包给别人不合理的
Ⅱ 承包村委会的虾池合同到期村委会强行租赁这合法吗
你要说合不合法,那我告诉你合同到期,另包他人是合法的,但是要经过村委会决定,或是召开群众大会决定,绝对不是一个人说了算。
Ⅲ 不按合同转让所承包集体虾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哪一条
集体虾池,属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后,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法条链接:〈农村土地承包法〉
1、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3、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