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⑴ 苏州工业园区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模板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按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⑵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与劳动合同书的区别
符合标准的劳动合同书目前都是各地方政府制定的,都称为劳动合同书,不存在全日制回劳动合同书的划分。也答就是说劳动合同书即所谓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的单位可以自行制定相关文书样本,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
⑶ 关于全日制劳动合同
您好!根据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各持一份劳动合同。这是新法比旧法的重要的一点进步。但根据很多学者研究,新法更适用于短期的用工合同,这又是一点缺陷。
合同都是合同各方至少有一份原件的,员工签字合同即生效,公司不给合同违法,员工可以打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对有无向员工交付合同承担举证责任,合同在甲方的话容易被篡改!
希望对您能有帮助,祝您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
⑷ 什么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1、依据用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相应的劳动合同就是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境内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的内容可以确定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不存在所谓的正式劳动合同和非正式劳动合同的说明。 3、至于你所说的正式劳动合同,是不是指,有些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中,有些是有编制的,通过公务员考试录取进去的,有点是通过向外直接招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⑸ 我们都是全日制工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全日制劳动合同书需要写入什么内容
问:我们都是全日制工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全日制劳动合同书需要写入什么内容?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⑹ 在公司中,那个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是怎样的
那你要看劳动合同书模板,看劳动时间这个部分,全日制的一般会有文字类似于,五天8小时工作制,这样的描述,如果是临时工,或者小时工,不是全日制的,一般会有每天工作几个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的规定。你认真看。签合同的当时,如果不清晰,让负责人事的同事帮忙指出给你看看。工作时间在合同里面必须体现。这个是国家规定。否则,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噢。
⑺ 什么叫全日制劳动合同书,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六大区别:一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二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四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五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六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⑻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有固定期限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一般是根据试用期来签订的。
《内劳动合同法》
第十容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